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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芯股份(688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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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芯股份(688286)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9-25 12:16
董事会秘书任职 - 每届任期3年,可连续聘任[4][8] - 需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4] - 有特定违规情况不得担任[5]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议聘任或解聘[8] - 空缺3个月内聘任,超3个月法定代表人代行[8][9]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1个月内解聘[7] 其他规定 - 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6] - 应组织人员接受培训[11] - 制度依规定及章程执行[16] 公司信息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7] - 时间为2025年9月[17]
敏芯股份(688286)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9-25 12:16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档案报送要求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8][9] - 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时向本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6]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7] 档案管理规定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含姓名、知悉时间等内容[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7] 信息保密与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19]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
敏芯股份(688286)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25 12:16
审计委员会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披露[6]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8]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2] 内部审计部门 - 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工作,对其负责[6]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执行情况及问题[9]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9] - 工作资料保存不低于10年[10]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 对内控缺陷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15] - 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出售资产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5][16]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8] - 在业绩快报披露前进行审计[20] - 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1] 其他规定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22] - 披露年报时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及会计师核实评价意见[22] - 若会计师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做专项说明[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6]
敏芯股份(688286)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25 12:16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3]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为负值或扭亏为盈,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23] - 预计半年度或季度净利润为负值、扭亏为盈或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可预告[23]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年报,应在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4] - 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相关财务指标[24] 停牌规定 - 未在法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或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股票自期限届满次日起停牌不超2个月[21] - 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未按期完成,股票自期限届满次日起停牌不超2个月[21]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3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34] - 证券事务部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日常工作部门[3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36]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37]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披露文稿由证券事务部撰稿与初步审核[42] - 临时公告文稿由证券事务部撰稿,董事会秘书审核,发布前报告董事长,二者均可负责发布[43]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44] - 向有关部门递交文件和宣传性信息文稿需董事长审阅或授权签发[45] 其他规定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应立即披露[2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8] - 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等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49]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相关监督核查等工作[56] - 证券事务部管理信息披露文件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7] - 信息披露违规视情节追究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6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2][63]
敏芯股份(688286)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5 12:1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任期规定 - 委员任期每届不超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5] 主要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等[7] 工作流程 - 披露财务报告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7]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9] - 内部审计机构每季度报告一次工作[10]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10]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8] - 提前3天通知委员,紧急情况除外[18]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可被免职[18]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表决方式多样[20]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0]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20] 其他 - 披露年度报告时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履职情况[13] - 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3][25]
敏芯股份(688286)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9-25 12:1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自行判断符合条件信息,经审批后暂缓、豁免披露并接受监管[3]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5]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 审批流程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经业务部门申请、董秘审核、董事长审批[10] 存档与报送 - 决定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登记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1]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2] 责任机制 - 公司确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13] 知情人管理 - 知情人需知晓制度内容,负有保密义务[22] - 知情人有义务填写登记表并备案[22] - 保密不当致泄露,知情人愿担法律责任[22]
敏芯股份(688286)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2025-09-25 12:16
内部控制评价原则与内容 -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六项原则[2][3][4] - 内部控制评价内容围绕多要素[6]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董事会审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真实性负责[10] - 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应含多内容[26] - 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基准日为12月31日,应于4个月内报出[27] 内部控制评价类型与程序 - 内部控制评价包括年度和日常评价[11][12] - 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包括多环节[14] 内部控制缺陷分类 - 按成因分为设计和运行缺陷[15] - 按表现形式分为财务和非财务报告缺陷[16] - 按影响程度分为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16] 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经营收入、资产总额等认定[16][17]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按直接财产损失认定[20] 内部控制缺陷迹象与处理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有多种迹象[18]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有多种迹象[21] - 重大、重要缺陷由董事会审议认定[22] - 管理层负责重大缺陷整改并受监督[23] - 内部审计部门跟踪指导整改并汇报情况[23]
敏芯股份(688286)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补选、选举职工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5-09-25 12:15
人事变动 - 2025年8月28日提名张斌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 - 2025年9月25日补选张斌为非独立董事[2] - 2025年9月24日李燕职务变更为职工代表董事[3] 委员会调整 - 2025年9月25日审议通过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议案[5] - 公布战略、提名等四个委员会调整后成员[5]
敏芯股份(688286)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9-25 12:15
会议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25日在苏州公司会议室召开[2] - 65人出席,所持表决权20,870,968,占比37.2424%[2] - 7名董事、3名监事全出席,董秘出席,其他高管列席[4] 议案表决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20,845,269,比例99.8768%[5] -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票20,845,269,比例99.8768%[5] - 《关于取消监事会等议案》同意票20,837,905,比例99.8415%[6] - 《关于制定、修订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票20,839,469,比例99.8490%[6] - 5%以下股东对变更事务所议案同意票8,398,100,比例99.6949%[7] - 议案3特别决议获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2、4普通决议获二分之一以上通过[8]
敏芯股份(688286) - 上海方本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25 12:15
会议时间 - 2025年8月29日公告召开股东大会通知[5] - 2025年9月2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 - 网络投票时间为9月25日9:15 - 15:00[7] 参会情况 - 65人出席,代表股份20870968股,占股本37.2424%[8] - 61名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8423799股,占15.0316%[8] 会议结果 - 全部议案获表决同意通过[10] - 召集、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