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68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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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特种气体业务亮眼 持续分红回报投资者
证券时报网· 2025-03-28 03:45
文章核心观点 - 金宏气体2024年营收增长但净利润下降 公司通过分红回报投资者 并逆势布局增加投入 [1][2][3] 营收与利润情况 -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25亿元 同比增长4.03% 净利润2.01亿元 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1][2] - 净利润下滑源于市场竞争加剧致部分产品售价及综合毛利率下降 且本年度对部分收购事项确认的商誉及客户关系计提了减值 [2] 业务板块表现 - 特种气体业务收入增长显著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9.63亿元 同比增长14.49% 毛利率高达27.69% [1] - 公司专注特种气体进口替代 布局新产品 满足半导体等行业需求 [1] - 氢能项目稳步推进 眉山金宏氢气项目4月完成验收并取得资质 株洲华龙氢气项目1月试生产 泉州金宏氢气项目8月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2] - 公司积极拓展氢能运输服务 探索新应用场景 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2] 公司策略与荣誉 -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 以客户需求为中心 依托一站式供气服务优势 提升服务 拓展客户群体 [1] - 2024年公司逆势布局 持续增加资本性支出 研发费用为1.01亿元 同比增加16.78% [2] - 2024年7月公司荣膺“苏州民营企业创新100强” 并通过江苏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 [2] 股东回报 - 公司今年继续通过稳健分红策略回馈股东 全年现金分红总额为1.2亿元 占净利润的59.47% [3] - 自2020年上市以来 公司持续分红 历年股利支付率分别为61.4%、71.8%、52.5%、53.4% [3]
金宏气体(688106):特气和大宗气产销高增,现场制气成为新增长极
平安证券· 2025-03-26 08:43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维持“推荐”评级 [1][9] 报告的核心观点 - 公司2024年实现营收25.25亿元,同比增长4.03%;归母净利润2.01亿元,同比下降36.12%;归母扣非净利润1.56亿元,同比下降45.70%;24Q4实现营收6.68亿元,同比增长3.11%;归母净利润 -0.09亿元,同比下降116.49%;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5] - 高纯氨因光伏链竞争加剧降价,整体特气和大宗气产销维持高增;高毛利的现场制气项目有序推进,成为公司新增长极 [8] - 公司核心产品有技术和规模优势,多款高端产品导入半导体客户,2025 - 2026年规划产能陆续投产,特气和大宗气销售规模有望增长,多项现场制气合同和电子大宗载气订单兑现,整体业绩有望逐年稳步提升,但因产业竞争激烈、市场格局变化,产品价格和毛利率有所下降,结合2024年年报下调2025 - 2026年业绩预期,新增2027年盈利预测,预计2025 - 2027年实现归母净利润3.10、4.29、4.70亿元,对应2025年3月25日收盘价PE分别为28.9、20.8、19.0倍,下游光伏和半导体基本面逐渐改善,气体价格下行空间有限,后续新产品批量供货和现场制气项目陆续投运有望贡献增量收益 [9]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主要数据 - 行业为电子化学品,公司网址为www.jinhonggroup.com,大股东为金向华,持股25.85%,实际控制人为金向华、金建萍,总股本482百万股,流通A股482百万股,总市值89亿元,流通A股市值89亿元,每股净资产6.02元,资产负债率50.50% [1] 财务数据 |项目|2023A|2024A|2025E|2026E|2027E| |----|----|----|----|----|----| |营业收入(百万元)|2427|2525|3230|3920|4503| |YOY(%)|23.4|4.0|27.9|21.4|14.9| |归母净利润(百万元)|315|201|310|429|470| |YOY(%)|37.5|-36.1|53.9|38.6|9.5| |毛利率(%)|37.7|32.2|32.8|34.1|33.6| |净利率(%)|13.0|8.0|9.6|11.0|10.4| |ROE(%)|9.9|6.6|9.6|12.5|12.7| |EPS(摊薄/元)|0.65|0.42|0.64|0.89|0.98| |P/E(倍)|28.4|44.5|28.9|20.8|19.0| |P/B(倍)|3.0|3.1|2.9|2.7|2.5| [7] 业务情况 - 2024年特种气体业务营收9.63亿元,同比下降11.68%,占主营业务收入38.1%,产销量分别为19.52万吨和26.19万吨,同比增加76.6%和37.2%,单吨特气售价约3675.6元/吨、同比下降2034.2元/吨,特气业务毛利率为27.69%、同比减少12.67pct [8] - 2024年大宗气体产品营收9.73亿元,同比增加14.23%,占总营收38.53%,产销量分别为51.48万吨和95.60万吨,同比增加81.81%和54.33%,该业务毛利率为31.26%、同比减少2.94pct [8] - 2024年燃气业务营收2.13亿元,同比增加1.29%,毛利率为18.08% [8] - 2024年现场制气及租金业务营收达2.78亿元、同比高增39.06%,占总营收11.0%,该业务毛利率高达62.16%、同比提升2.32pct;多个现场制气项目正常履约或投运,2024年12月新获得泰国现场制气项目,2025年2月成立金宏气体(湛江)有限公司;利用自建空分项目和现场制气富余液体开拓零售市场,上海区域和江苏中部地区并购公司营收和净利润均同比增长 [8]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比率 - 包含2024A - 2027E的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总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少数股东权益、股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负债和股东权益等资产负债表数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等利润表数据;经营活动现金流、投资活动现金流、筹资活动现金流、现金净增加额等现金流量表数据;以及成长能力、获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每股指标、估值比率等财务比率数据 [11]
金宏气体2024年年报解读:净利润下滑36.12%,财务费用激增107.91%
新浪财经· 2025-03-25 14:15
文章核心观点 - 金宏气体2024年营收微增但净利润大幅下滑,财务费用翻倍增长,公司面临经营挑战,同时在研发投入、市场拓展等方面积极布局 [1][13] 营业收入 -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5.25亿元,较上年增长4.03%,四个季度营收有季节性波动但整体增长 [2] - 泛半导体行业营收7.04亿元,同比下降5.34%,毛利率降6.05个百分点;大宗气体业务营收9.73亿元,同比增长14.23% [2] - 市场拓展有成效,取得多个项目,但市场竞争致部分产品售价及毛利率下降,影响营收增长质量 [2] 净利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1亿元,较上年下降36.12%,归因于市场竞争、资产减值和逆势布局投入 [3][4] 扣非净利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1.56亿元,较上年下降45.70%,因净利润下降和非经常性损益增加 [5] 基本每股收益 - 基本每股收益为0.42元,较上年下降35.38%,受净利润下降影响 [6] 扣非每股收益 - 扣非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32元,较上年下降45.76%,反映核心业务盈利能力下降 [7] 费用 - 2024年销售费用1.99亿元,较上年下降5.67%,销售费用管控有成效 [8] - 管理费用2.13亿元,较上年微降0.98%,基本稳定 [9] - 财务费用3465.30万元,较上年增长107.91%,因资本性支出和利息费用增加,增加财务负担 [9] - 研发费用1.01亿元,较上年增长16.78%,公司加大研发投入,获多项荣誉 [9] - 研发人员数量386人较上年增加,薪酬合计6549.60万元,平均薪酬16.97万元较上年增长,学历结构多层次 [9] 现金流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5.80亿元,较上年增长25.38%,因加大回款力度和非现金支出增加 [1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为 - 8.24亿元,较上年增长36.48%,因收回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增加 [1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为3.60亿元,较上年下降50.97%,因偿还债务及利润分配支付现金增加 [1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报酬情况 - 董事长、总经理金向华税前报酬216.17万元,其他董事、副总经理等报酬各有不同,报酬按公司章程发放 [13]
金宏气体: 金宏气体: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11:35
审计意见与基础 - 审计机构对金宏气体2024年度财务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 确认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 - 审计工作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 审计机构保持独立性并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作为意见基础 [3] 关键审计事项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为402,012,847.36元 坏账准备余额22,225,193.12元 管理层根据可收回性判断计提坏账 涉及重大判断和估计不确定性 [3] -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525,277,683.91元 收入确认作为关键业绩指标存在管理层操纵时序的固有风险 [4] - 商誉原值334,402,411.11元 减值准备余额36,684,534.17元 净值297,717,876.94元 管理层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涉及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预测 关键假设包括长期收入增长率、利润率和折现率 [6] 审计应对程序 - 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执行内部控制测试、会计政策检查、账龄分析、函证及期后回款检查等程序 认为管理层判断恰当 [3][4] - 对收入确认实施内部控制测试、波动分析、合同检查、客户函证及截止测试等程序 确认收入真实完整 [4][5] - 对商誉减值测试评估内部控制、复核历史预测准确性、评价专家工作及关键参数合理性 并检查信息披露 [6][7][8] 公司基本情况 -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由苏州市金宏气体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2009年10月28日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 2014年12月15日在新三板挂牌 2020年6月在上交所上市 [12] - 2024年6月通过股权激励增加股本82,700元 总股本增至48,765.1961万股 2024年9月注销库存股568万股后股本变为48,197.1961万股 [13] - 公司注册地址为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 法定代表人为金向华 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14] 经营范围与合并范围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工业气体、医用气体、特种气体及混合气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同时涉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设备租赁、进出口贸易及供应链管理服务等 [15] -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为2025年3月25日 合并范围包括多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 如新加坡、越南、重庆、嘉兴等地的投资、运输及气体公司 [16][17] -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发生变更 新增及减少部分子公司 具体详情见财务报表附注中合并范围变更部分 [17]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 会计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境外子公司使用美元或泰铢 [18] -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包括统一会计政策、抵销内部交易、调整特殊事项等 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按同一控制或非同一控制分别处理 [20][22][23] 重要会计政策 - 金融工具按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金融资产减值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33][34][39] - 存货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期末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6][47] -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单独列示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在满足条件时确认为资产并按收入确认基础摊销 [48][49]
金宏气体: 金宏气体: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3-25 11:35
业务背景与目的 -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业务 结算币种包括美元、欧元、新加坡元、越南盾及泰铢等多种货币 [1] -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旨在降低汇率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使公司专注于生产销售 [1] - 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及套期保值原则 不做投机性或套利性交易操作 [3] 业务实施方案 - 远期结售汇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通过与银行签订合同约定未来结售汇的币种、金额、汇率与期限 [2] - 业务范围限于生产经营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新加坡元、越南盾及泰铢 [2] - 业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2] - 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 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 [2] 可行性及风险控制 - 业务基于真实交易背景 外币金额严格匹配境外采购及销售预测数 [4] - 已制定完善内控制度及风险应对措施 包括加强客户支付能力监测和回款预测准确度 [4] - 通过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交易控制合规风险 [4] 审议程序与机构意见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审议通过该业务 [4] - 监事会认为业务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审批程序及风险控制体系健全有效 [4] -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确认程序合规 内控制度完善且风险可控 [4][5]
金宏气体: 金宏气体: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3-25 11:35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7,437.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486.0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951.06万元 [1] -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4.0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415.96万元 [2] - 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专项报告 [4] - 前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4年7月20日将人民币2.00亿元及378,753.75元利息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3] 本次资金补充安排 -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IPO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5][6] -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仅用于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4][5] -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4][5] 审核批准程序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5] - 监事会认为该安排符合监管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财务成本 [5] -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对该事项无异议,认为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且符合相关规定 [6][7]
金宏气体: 金宏气体: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11:35
审计报告基本情况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金宏气体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XYZH/2025SUAA1B0017)[1] - 审计范围包括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附注[1] - 报告出具日期为2025年3月25日[1][4] 关联方资金往来专项说明 - 公司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及上交所要求编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2] - 会计师事务所对汇总表与经审计财务报表进行核对 未发现重大不一致[2] - 专项说明仅限用于2024年度报告披露 未经许可不得用作其他目的[3] 审计机构信息 - 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65542288[1] - 专项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及项目合伙人签署[3] - 报告签署地点为中国北京[5]
金宏气体: 金宏气体: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11:3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 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1][2] - 审计报告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署 报告编号为XYZH/2025SUAA1B0016 出具日期为2025年3月25日[2]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论 - 董事会认定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且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 - 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 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缺陷[3][7] - 公司声明内部控制制度能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及财务报告真实性 并为实现发展战略提供支持[3]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评价范围覆盖母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达100%[4] - 主要评价事项包括治理结构、资金管理、采购销售、研发投资等20个核心业务领域[4] - 重点关注高风险领域涵盖关联交易、销售收款、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及募集资金使用[4]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为错报金额低于净利润的5%[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同样采用错报金额低于净利润5%的阈值[6] - 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包括控制环境无效、高管舞弊、未识别的重大错报及监督机制失效等情形[5][6]
金宏气体: 金宏气体: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金宏气体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11:24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7,437.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486.0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951.0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0,436.7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5,526.97万元,其中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9,000.00万元,专户余额6,526.97万元 [4] -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84.0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415.9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7,395.0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44,796.57万元,其中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40,000.00万元,专户余额4,796.57万元 [4] - 公司通过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增加募集资金,2020年IPO募集资金获得3,733.48万元利息收入,2023年可转债募集资金获得1,775.65万元利息收入 [4]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及多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 [5][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在中国工商银行苏州相城支行等银行,专户余额合计6,526.97万元 [7] - 公司制定了《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4]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共计人民币217,831.8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7]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20年IPO置换5,156.60万元,2023年可转债置换7,884.59万元 [8][9] -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2020年IPO项目置换40,457.69万元,2023年可转债项目置换23,659.28万元 [20] 闲置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0年IPO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9,000.00万元,2023年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40,000.00万元 [4] - 现金管理主要通过结构性存款等方式实施,预计年化收益率在2.09%-2.50%之间,期限在30-117天不等 [14][15] - 公司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金额为0万元 [11][12]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2020年IPO超募资金为76,173.16万元,公司使用68,4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89.80% [15][16]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其中8,376.30万元投资建设北方集成电路二期电子大宗载气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使用88.71万元 [16] - 超募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6] 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 -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原项目"张家港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变更为"眉山金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 [22] -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包括"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延期至2022年6月,"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大宗气站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新建高端电子专用材料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 [21][22] - 变更原因包括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建设审批流程复杂、设备交付进度等因素 [29]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3,720.8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 - 节余资金形成原因包括项目建设成本控制、资源优化调度、现金管理收益和存款利息收入等 [30][32] - 具体项目结余包括"年充装125万瓶工业气体项目"结余1,310.15万元,"年充装392.2万瓶工业气体项目"结余358.89万元等 [30]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2][23] - 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鉴证程序,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2] - 鉴证报告仅供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 [2]
金宏气体: 金宏气体: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5 11:13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分配基数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准 [1] -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1,225,096.11元,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47,732,365.10元(含税) [1] - 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119,673,631.55元(含税),股份回购金额65,406,122.37元,合计185,079,753.92元,占净利润比例91.98% [1] 历史分红及回购数据 - 2024年现金分红总额119,673,631.55元,2023年为168,170,979.55元,2022年为120,300,617.00元 [2] - 2024年回购注销总额154,893,600.00元,2023年及2022年无相关数据 [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259,528,730.96元,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未披露具体数值 [3] 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 董事会获授权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包括分配金额、时间及具体方案,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 - 中期分红安排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 [3] - 该安排需经股东大会授权,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及资本支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6] 决策程序及合规性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分红授权议案 [4] - 监事会认为方案符合公司盈利、现金流及资金需求,未损害股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4] - 方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前若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