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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能环境(603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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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能环境: 高能环境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1 12:22
担保情况概述 - 公司拟为参股公司金钰环境提供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025年6月15日至2031年6月15日 [1] - 金钰环境拟向中国银行凉山分行申请1000万元贷款,期限36个月,公司按15%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1] - 截至公告日,公司已为金钰环境提供担保余额4433.63万元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金钰环境成立于2017年10月26日,注册资本17306.666667万元,主营固废处理、废旧资源综合利用等业务 [3] - 公司持有金钰环境15%股权,其他主要股东为成都统建(35%)和凉山州发展集团(35%) [3] - 截至最新财务数据,金钰环境总资产50255.92万元,负债32517.83万元,资产负债率67.78% [3][5] 担保协议内容 -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到期后三年 [4] -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及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 [4] - 金钰环境将向公司提供同比例反担保,其他股东也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2][4] 财务与风险数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284949.87万元,占最近一期净资产的142.04% [5] - 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1276929.87万元,占净资产141.16% [5] - 金钰环境现存一笔2.66亿元固定资产贷款,公司已为其提供5320万元担保 [4] 决策程序 - 董事会全票通过担保议案(9票同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5] - 董事会认为金钰环境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5]
高能环境: 高能环境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1 12:15
监事会会议决议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6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赵海燕主持,全体3名监事参与表决 [1] - 会议通知提前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业绩承诺补偿进展的议案》,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业绩承诺补偿事项 - 监事会认定该补偿及股权转让方案基于客观经营现状调整,决策流程审慎且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1] - 方案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未损害中小股东权益,具体进展详见同日披露的编号2025-038公告 [1][2]
高能环境: 高能环境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6-11 12:14
股东大会召开信息 - 股东大会类型为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 现场会议将于2025年6月30日14点30分在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1号楼高能环境大厦会议室召开 [3]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 [1][3] 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2] - 无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详情可查阅2025年6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公告 [2] 投票规则 - 股东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平台(vote.sseinfo.com)参与投票,首次使用需完成身份认证 [2][3] - 持有多个账户的股东,表决权数量为全部账户同类股份总和,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3][4] - 融资融券、转融通等特殊账户需按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执行投票程序 [1] 参会资格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4日,A股股东(代码603588)登记在册后有权参会 [4]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需身份证及账户卡 [4][5] - 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9:30-11:30及13:00-16:00,地点为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秋枫路36号院) [5] 其他事项 - 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参会者自理交通食宿费用 [5] - 联系方式:证券部安先生(电话010-85782168,邮箱stocks@bgechina.cn) [7]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未指示的由受托人自主表决 [9][10]
高能环境(603588) - 高能环境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1 12:0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4] - 董事会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0]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负责会议筹备、文件保管等事宜[14][15] 关联交易与担保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批准;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批准,3000万元以上且占比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8] 专门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名董事,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战略委员会除外),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21] - 战略委员会成员3名,至少1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24] - 提名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25]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1名专业会计人士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2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名,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33]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41][43]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情况紧急时可口头通知[4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51][52]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需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投同意票,对担保、财务资助事项决议有额外要求[61][62]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68][71]
高能环境(603588) - 高能环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1 12:02
减持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大股东、特定股东、董事及高管减持行为[3] 信息申报与报告 - 董事、高管任职等信息变化2个交易日内申报或更新[6]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7] 减持规则 - 董事、高管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9] - 董事、高管离职半年内等情形不得转让股份[1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2] 股份转让计算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3] - 因权益分派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3] 交易限制 - 定期报告公告前董事、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5] - 董事、高管不得进行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16]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15] - 公司董事、高管违规买卖股票将受处罚或处分[16]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
高能环境(603588) -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2025-06-11 12: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2月10日核准首次发行4040万股,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23234457亿元[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5.23234457亿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股东与股权 - 发起人李卫国、刘泽军、许利民分别认购1185.2715万股、326.8313万股、288.9312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39.5090%、10.8944%、9.6310%[13] - 各发起人共认购3000万股,持股比例100%[14]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及离职后股份转让有规定限制[20] - 股东特定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规定[20][21] 股东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5]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31]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6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1] 财务与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9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9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解聘或续聘由股东会决定[97] 公司运营与管理 - 公司可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方式增加资本[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有数量和时间限制[1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有多项审议规定[32][33] 其他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需在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08] - 公司章程修改有情形、审批、执行等相关规定[11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有明确界定[115]
高能环境(603588) - 高能环境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1 12:02
管理原则与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信原则[3] -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负责人[9] - 董事会秘书为日常负责人,负责制定计划等[11] - 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管理部门,负责汇集信息等[12] 信息披露 - 通过符合要求的公告披露信息,指定报纸和网站[15][20] - 遵循公平披露原则,避免选择性披露[17] 沟通渠道 - 保证咨询电话等渠道畅通,工作时间专人接听[17] - 通过官网开展活动,及时更新并区分信息[26] - 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专人回复咨询[28] 投资者说明会 - 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召开,董事长等参加[17] - 六种情形下按规定召开,会前公告信息[32] 调研与活动 - 接待调研要妥善并履行披露义务[39]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采访[45] - 活动建立档案制度,保存不少于3年[47] 制度相关 - 制度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1] - 2025年6月由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52]
高能环境(603588) - 高能环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11 12:02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8] 协议签订与专户设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7] -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个数[7] -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7]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1]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14] -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5]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须为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14] - 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16] 募投项目处理 - 募投项目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12]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度报告中披露[19]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且保荐人同意方可使用[19]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保荐人同意方可使用[19]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19] 审议与审批 -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特定事项,如置换自筹资金等,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部分还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1] 监督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6]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6]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27]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7]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7] 生效条件 - 本办法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2]
高能环境(603588) - 高能环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1 12:0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3]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其中1名是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会计专业人士需有5年以上全职相关工作经验[4] - 特定受罚情况及过往任职问题者不得任职[12]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可差额选举[13]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除 - 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提名[15] - 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应提议解除职务[16]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6][1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1] - 部分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经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3]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3][24] - 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异议意见[27] - 关注决议执行情况,发现违规可要求说明并披露[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31]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1] - 专门会议提前三日通知,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36] - 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41]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41]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47]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4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48]
高能环境(603588) - 高能环境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
2025-06-11 12:02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6] -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审议[6] 担保审议规则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9]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24]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8] 会议主持与记录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9]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9]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9]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33] 决议相关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需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4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47] 其他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0][21] - 若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2] - 会议签到簿等文字资料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50]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后向监管部门上报材料及信息披露事务[50] - 国家法律等修改、章程修改或股东会决定时,公司应及时召开股东会修改规则[52] - 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54]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