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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能环境(603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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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能环境(603588) - 高能环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03 10:32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 "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 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监管指 引》")、《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布的《内幕 消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内幕消息披露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公 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 ...
高能环境(603588) - 高能环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03 10:32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 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 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裁、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草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大部份成员须为独立 非执行董事,且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高能环境(603588) - 高能环境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03 10:32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 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 资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技改和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 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 他人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 ...
高能环境(603588) - 高能环境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03 10:32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下设工作组。 第三 ...
高能环境(603588) - 高能环境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03 10:32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 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 的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关联人发生的可能导致转移资源或 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
高能环境(603588) - 高能环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03 10:32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 |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草案)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本制度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 2 个交易日内。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或已经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及公司对外信 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 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 ...
高能环境(603588) - 高能环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03 10: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 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等)、关键岗位(财务、投融资、采购、销售、内控、合规、核心 技术负责人等)、涉及重大项目/大额资金决策的岗位可参照本制度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
高能环境(603588) - 高能环境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3 10:32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包括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下同)以及公司为 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所聘请的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事务 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公司、内控顾问、行业顾问、财经公司、印刷商、合规顾 问、股份过户处等,下同)。公司香港办事处(如有)可根据当地情况参考执行本 规定。 第四条 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公司以及提供相应证券服务的证券公 司、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严格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增强保守国家秘密和加强档案管理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保密和档案工作制度,采 取必要措施落实保密和档案管理责任,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国家机关工作秘密,不 得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 第五条 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公司向有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 构、境外监管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披露,或者通过其境外上市主体等提 1 供、公开披露涉及国家秘密、国家机关工作秘密的文件、资料的,应当依法报有审批 权限的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对外提供或者公开披 露。 公司对所提供或者公开披露的文件、资料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不明确或者有 ...
高能环境(603588) -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03 10: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0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12] - 全体发起人合计认购30,000,000股,持股比例100%[14] - 公司股份总数中A股普通股为1,523,234,457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2] - 公司收购股份按不同情形有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审议重大资产交易、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有金额和比例要求[35][37][38][39]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2] - 单独或合并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4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等[76] - 审议关联交易有金额和比例要求[7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日前书面通知[81]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105] - 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5]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专职,配备不少于3人[109]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2]
高能环境(603588) - 高能环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2025-12-03 10:32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又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 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