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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珠生态(60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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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珠生态(603359)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2 09:31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1]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9]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6]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金额等情况及原因[13] 人员任期 - 连续聘用同一审计项目合伙人等开展审计业务不得超过5年[14]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2年[14] 资料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选聘并监督审计工作开展[8] - 改聘时需对前后任进行评价并提交审议[17] - 应对特定情形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22]
东珠生态(603359)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2 09:31
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公司设审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6][10] 审计会议与报告频率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开一次会审议审计部计划和报告,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一次内审情况[9]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一次内审计划执行及问题情况[10] - 审计部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控评价报告[12] 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 审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内审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审报告[11] 审计职能与职权 - 审计部对公司及子公司行使内审职能,可配合中介机构工作[13] - 审计部实施审计有要求报送资料等多项职权[14] 审计范围 - 内审涵盖公司经营中与财报和信披事务相关业务环节[12]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6] 审计相关报告与决议 - 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18]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报时对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9] 报告披露 - 公司在年报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控鉴证报告[20] 违规处罚与奖励 - 被审计单位重大违反财经法纪承担赔偿责任[25] - 审计发现违反公司规章按条款处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25] - 对有突出贡献内审人员和有功人员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2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27]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7] 报告时间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时间为2025年7月[28]
东珠生态(603359)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2 09:3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8]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成员均为3名,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13] 董事任期与义务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后2年内忠实义务仍有效[5][6] 董事会权限 - 决定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少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对应指标的50%,或绝对金额有相应限制[9]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低于30%的事项由董事会决定[10] - 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 - 审议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11] - 决定公司单笔借款3000万元(不含)至5000万元、融资租赁资产500万元至3000万元(含)的对外融资[11] - 决定公司当期财产损失总额占最近经审计净资产0.5%至5%(含)的财产清查[11] 会议相关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需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口头通知[1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提议时,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1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除特殊情况外[15] - 董事会会议通知变更,定期会议需在原定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6][1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18]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28] 决议相关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一般需全体董事过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8] - 董事会的议案形成决议后,由公司总经理组织经营班子实施[32] - 公司董事会督促和检查决议落实情况,违背决议追究执行者个人责任[33] - 未经董事会决议实施事项,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经济损失由行为人负全部责任[33] - 每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等报告以往决议执行落实情况,董事可质询[33] - 董事会秘书要经常向董事汇报决议执行情况[33] 其他 - 规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执行,与《公司章程》等规定矛盾时,以《公司章程》等规定为准[35] - 规则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5] - 文档为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在2025年7月相关内容[36]
东珠生态(603359)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2 09:3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较大属内幕信息[7] 制度管理 -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属各部门、子(分)公司[3]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董秘组织实施[3] - 审计委员会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4] - 董秘办公室为日常工作部门[4] 知情人责任 - 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公开或泄漏内幕信息[6] - 董秘办公室加强对知情人的教育培训[6] 信息报备 - 特定事项发生后,董秘办公室5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和证监局报备档案[14] 违规处理 - 发现知情人违规,核实追究责任,2个工作日报送证监局[19] - 对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违规追究责任[19] - 违规处罚结果报送交易所和证监局备案[22] 信息管理 - 交易异常或媒体报道有影响时,董事会了解情况并要求答复[13] - 董事长、董秘审核答复,披露澄清信息,必要时申请停牌[13] - 内幕信息发生,知情人告知董秘,董秘控制信息和知情人范围[15] - 董秘组织知情人填档案核实并报备[15] 重大事项 - 重大事项时,董秘办公室制作备忘录并督促人员签名确认[18] 其他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存至少10年[19]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依规定执行[26][2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28]
东珠生态(603359)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2 09:31
组织架构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4] 总经理任期与职责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6] - 多项交易、融资、清查事项由总经理审批[8][9][10][11][12] - 总经理至少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工作[12] 财务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16]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集临时会议[19]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0年[20] 经营考核与奖惩 - 公司经营考核指标包括总资产、净资产、净资产增长率等[25] - 对成绩显著的总经理给予现金、实物、红股等奖励[25] 离任与处罚 - 总经理离任需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离任审计[28] - 对不能胜任职守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多种处罚方法[25] - 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高级管理人员赔偿不低于公司实际损失的10%[26]
东珠生态(603359)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2 09:3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请求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8] 通知与登记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9] 会议其他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9] - 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确需变更,应于现场会议召开日两个交易日前说明原因[12] - 股东会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12] 股东表决权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1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7] 决议与执行 - 股东会结束后应在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0] - 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1] - 公司、董事和高管应履行职责执行股东会决议[22] 其他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对会议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22]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4] - 公司为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5] - 时间为2025年7月[25]
东珠生态(60335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张春景)
2025-07-22 09:30
候选人任职资格 - 具备5年以上法律等履职所需工作经验[1] - 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等[3] - 最近12个月无影响独立性情形[3] 候选人合规情况 - 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处罚等[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4] 候选人资质与审查 - 具备会计专业高级职称等[4] - 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6]
东珠生态(603359)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万梁浩)
2025-07-22 09:30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履行职责必需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东及亲属、近12个月有不独立情形人员不具独立性[2]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人员不能担任[3]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其他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4]
东珠生态(60335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万梁浩)
2025-07-22 09:30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1] 独立性判定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具备独立性情形的人员无独立性[2] 不良记录判定 - 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其他要求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3] - 在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6年[3] 声明时间 - 2025年7月16日[5]
东珠生态(603359)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7-22 09:30
董事会换届 - 2025年7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换届选举议案[2] - 提名席惠明等五人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 - 提名张春景等三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3] 人员持股 - 席惠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187.26万股[8] - 缪春晓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6.92万股[9] - 李嘉俊持有公司股份23.52万股[10] - 谈劭旸持有公司股份26.99万股[11] 人员情况 - 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股,资格审核无异议[5] - 万梁浩未持股,无关联关系与不良情形[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