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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洋新材(60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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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洋新材(603330) - 关于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5-09-17 08:45
业绩策略 - 2025年延续年度战略,稳定核心客户并拓展新兴市场[2] - 聚焦电子胶、热熔胶业务,加大新能源等市场研发投入[4] 业务调整 - 基于光伏业务评估适时调整业务减亏[3] - 高档环保墙布项目正常运营,终止后续自有资金投入[5] 研发发展 - 依托环保热熔粘接材料经验,加大研发探索新业务[3] - 借助控股股东资源加速电子胶重点客户开发导入[7]
塑料板块9月15日涨1.1%,杭州高新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出3.44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09-15 08:43
板块整体表现 - 塑料板块较上一交易日上涨1.1% 领先于上证指数(下跌0.26%)和深证成指(上涨0.63%)[1] - 板块内个股分化明显 杭州高新以14.36%涨幅领涨 万凯新材以4.14%跌幅领跌[1][2] - 板块成交活跃 金发科技成交额达61.04亿元 东材科技成交额达20.49亿元[1] 个股涨跌情况 - 涨幅前三分别为杭州高新(14.36%)、上纬新材(10.50%)、天洋新材(10.01%)[1] - 跌幅前三分别为万凯新材(-4.14%)、中仑新材(-3.28%)、聚石化学(-2.93%)[2] - 高价股表现分化 上纬新材收于97.02元涨10.50% 中仑新材收于66.52元跌3.28%[1][2] 资金流向分析 - 板块整体主力资金净流出3.44亿元 游资净流入2.37亿元 散户净流入1.07亿元[2] - 东材科技获主力资金净流入3.38亿元 占比达16.50% 为板块最高[3] - 上纬新材虽涨幅居前但遭游资净流出1630.05万元 显示资金分歧[3] - 天洋新材主力净流入4938.11万元占比13.58% 但遭游资和散户双双净流出[3]
天洋新材: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证券日报· 2025-09-12 13:15
公司董事会变动 - 提名茹正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 - 提名毛曲波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
天洋新材:9月1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12 09:48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文件 [1] - 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 [1] 财务表现 - 2025年1至6月营业收入构成中工业占比91.01% 建筑装饰占比4.85% 其他行业占比2.72% 其他业务占比1.42% [1]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32亿元 [1] 业务结构 - 公司主营业务高度集中于工业领域 收入贡献度达91.01% [1] - 建筑装饰业务为第二大收入来源 占比4.85% [1] - 其他行业及其他业务合计占比4.14% [1]
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09:47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1名董事长[4] 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9]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需董事会审议[9] - “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需董事会审议[9] - 董事会审批年度银行信贷计划外单笔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的融资合同[10] - 董事会审批年度银行信贷计划外单笔融资租赁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的融资租赁合同[10] - 董事会审议批准单笔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在5000万元以上的对外捐赠事项[10] - 董事会审批当期财产损失总额在5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5000万元)之间的财产损失[10]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经全体董事同意可免除此规定,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5]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7]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会议上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19] - 会议召开和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20] - 审议通过提案一般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23] - 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3]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4] - 出席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时,关联交易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4] 记录与披露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等内容[24] - 决议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董事可免责[26] - 披露决议,公告内容应包含会议通知等[26] - 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及律师专项法律意见书[2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影响超十年的相关记录应保留至影响消失[27] 决议执行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实施情况,在后续会议通报执行情况[27] - 总经理主持实施决议并向下次董事会报告执行情况,董事会秘书传送书面报告[27] - 董事长及董事有权检查督促,发现违规可召开临时董事会要求总经理纠正[27] 定义 - “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12类事项[30] - “关联交易”包括交易事项等8类事项[30] 生效 - 本规则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2]
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09: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5]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须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对外担保行为须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交易须审议[8]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审议[10] - 审批年度银行信贷计划以外,单笔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融资合同[10] - 审批年度银行信贷计划以外,单笔融资租赁资产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融资租赁合同[10] - 审议批准单笔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对外捐赠事项[12] - 审批当期财产损失总额超10000万元的财产损失[12]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5]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8] 会议通知与安排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定后不得变更[19]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5][27]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后,股东会选举董事表决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7]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7]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8]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27] - 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5][27]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32]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董事会需向股东解释并公告[34] - 因股东会相关问题被责令限期改正,公司或责任人须在期限内彻底改正[34] - 本规则所称“以上”“达到”“内”含本数,“低于”等不含本数[36] - “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12类事项[36][37] - “关联交易”包括交易事项及购买原材料等8类事项[37]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和章程执行,遇修改董事会应修订[37]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7]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日期为2025年9月12日[39]
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新建)
2025-09-12 09:47
董事离职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4] - 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自动离职[5]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6] 高管离职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和办法由劳动合同规定[6] 离职移交与义务 - 董事及高管离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9] - 忠实义务在辞职或任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效[11] 股份限制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11] 追责流程 - 公司发现离职人员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4]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4]
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2025年9月新建)
2025-09-12 09:47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秘负责对外公布[1] - 董事等宣传文件需经证券事务部和董秘审核签发[2] 内幕信息管理 - 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相关人员需保密[2] - 未经授权个人不得发布未公开信息[3] 信息传播限制 - 控股股东等不得提供、传播未披露重大信息[3] - 相关部门外报送信息需审批并提醒保密[4]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使用报送信息将被依法追责[4]
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09: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发行1500万股普通股,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32673649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5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1] 股份相关 - 发起人李哲龙、李明健、朴艺峰及上海橙子投资中心认购股份占比分别为48.135%、20.025%、8.677%、8.900%[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32673649股,均为普通股[12]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5] 股东与股权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诉讼权[2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7]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1]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03]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4] 组织架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74]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96][97]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97]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1]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向董事会负责[111][112] - 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1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0]
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09:47
股东会召开 - 召开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时,现场股东会应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召开[2,10] 数据提供 - 应在股东会召开两个交易日前,向信息公司提供全部股东数据[6] 时间间隔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6] 信息核对 - 应在股东会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核对确认网络投票信息[6] 投票时间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10] -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0] 表决权 - 持有多账户股东,表决权数量为名下相同类别股份总和[10,12] 累积投票制 - 出席股东对累积投票制议案,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选举票数[12] 中小投资者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应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情况[16] 网络投票准备 - 利用网络投票系统需做好组织准备,编制披露相关公告[2] 服务委托 - 可委托信息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服务,明确服务内容及权利义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