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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新建)
2025-09-12 09:47
董事离职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4] - 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自动离职[5]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6] 高管离职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和办法由劳动合同规定[6] 离职移交与义务 - 董事及高管离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9] - 忠实义务在辞职或任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效[11] 股份限制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11] 追责流程 - 公司发现离职人员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4]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4]
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2025年9月新建)
2025-09-12 09:47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秘负责对外公布[1] - 董事等宣传文件需经证券事务部和董秘审核签发[2] 内幕信息管理 - 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相关人员需保密[2] - 未经授权个人不得发布未公开信息[3] 信息传播限制 - 控股股东等不得提供、传播未披露重大信息[3] - 相关部门外报送信息需审批并提醒保密[4]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使用报送信息将被依法追责[4]
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09: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发行1500万股普通股,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32673649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5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1] 股份相关 - 发起人李哲龙、李明健、朴艺峰及上海橙子投资中心认购股份占比分别为48.135%、20.025%、8.677%、8.900%[1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32673649股,均为普通股[12]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5] 股东与股权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诉讼权[2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7]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1]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103]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4] 组织架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74]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96][97]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97]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1]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向董事会负责[111][112] - 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1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0]
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09:47
股东会召开 - 召开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时,现场股东会应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召开[2,10] 数据提供 - 应在股东会召开两个交易日前,向信息公司提供全部股东数据[6] 时间间隔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6] 信息核对 - 应在股东会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核对确认网络投票信息[6] 投票时间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10] -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0] 表决权 - 持有多账户股东,表决权数量为名下相同类别股份总和[10,12] 累积投票制 - 出席股东对累积投票制议案,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选举票数[12] 中小投资者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应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情况[16] 网络投票准备 - 利用网络投票系统需做好组织准备,编制披露相关公告[2] 服务委托 - 可委托信息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服务,明确服务内容及权利义务[3]
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09:47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重大事件[5]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重大事件[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重大事件[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重大事件[6] 内幕信息管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7] - 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3]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等日常工作[3] - 公司应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8] -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应于首次披露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1] - 公司股东等相关主体研究重大事项时,应填写档案并送达公司[13]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应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督促人员签名确认[14] - 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高比例送转股份情形应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14][15] - 报送档案时至少包括公司及其董高、控股股东等八类人员[15] -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流程包括知情人告知董秘等步骤[16][17] - 公司内幕信息流转审批程序涉及控制范围等[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8]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9][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或利用信息交易[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处罚[23][24] - 为公司出具文件的机构及人员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应追究责任[24] 档案管理要求 - 内幕信息管理可按需增加内容,档案格式自定并保持稳定[30] - 内幕信息事项一事一记,不同事项知情人档案分别记录[30] - 获取内幕信息方式包括会谈、电话、传真等[30] - 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的内容,可附页说明[30] - 需填报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如商议筹划等[30] - 公司登记填登记人名字,汇总保留原登记人姓名[30]
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09:47
投资与组建企业 - 投资关联大的企业公司须控股,与全球500强跨国公司组建合资企业除外[5] - 投资关联小或无关联企业公司可不控股[5] 关联交易与支出审批 - 超控股子公司最近一期财报净资产10%以上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定[10] - 控股子公司单项10万内且年累计30万内支出等由总经理决定[10] - 控股子公司单项30万内且年累计100万内支出等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决定[11][12] - 单项超30万或年累计超100万计划外支出由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12] 设立公司与凭证 - 拟设立公司注册后三个月内向公司出具收款凭证[6]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16] - 控股子公司股东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董事会每年至少举行两次[17] 人员委派与聘任 - 公司向全资、控股子公司委派或推荐人员由经理决定[8] - 总经理有权提请董事会审批聘任或解聘控股子公司高管[8]
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新建)
2025-09-12 09:47
制度目标 - 建立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长效机制,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2] 资金占用规定 - 明确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义[2]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经营性资金,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资金[5] 责任人职责 - 董事长是防占用和清欠第一责任人[7] - 财务负责人保证财务独立,拒绝侵占指令并报告[7] 执行措施 - 财务部门定期自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8] - 注册会计师审计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9] 整改要求 - 被占用资金原则现金清偿,规定以资抵债条件[11] - 自查整改,处分或追究违规责任人[11]
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2025年9月新建)
2025-09-12 09:47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2] - 实行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记录活动相关内容[10]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相关工作[4] - 证券事务部负责存档保管相关文件资料[10] 沟通机制 - 接待和推广对象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等[5] - 通过多种方式建立与投资者重大事件沟通机制[5] - 投资者咨询电话由专人在工作时间接听并记录[6] 信息管理 - 与机构和个人沟通时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6] - 接受调研应要求对方出具资料、签署承诺书并形成记录[7] - 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信息披露备查登记情况[10]
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09:47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6]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9]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需说明情况并报送[7]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8]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8] 其他要求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文件保存至少10年[9][10]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报告[12]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受罚或被调查情况[12]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6]
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2 09:47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会议规定 - 应在每一会计年度内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日通知成员[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1]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说明[8] 利害关系处理 - 有利害关系成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17] - 董事会可撤销结果要求重新表决[1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或至影响消失[13] - 规程按国家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9] - 规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