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股东会召开 - 召开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时,现场股东会应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召开[2,10] 数据提供 - 应在股东会召开两个交易日前,向信息公司提供全部股东数据[6] 时间间隔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6] 信息核对 - 应在股东会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核对确认网络投票信息[6] 投票时间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10] -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0] 表决权 - 持有多账户股东,表决权数量为名下相同类别股份总和[10,12] 累积投票制 - 出席股东对累积投票制议案,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选举票数[12] 中小投资者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应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情况[16] 网络投票准备 - 利用网络投票系统需做好组织准备,编制披露相关公告[2] 服务委托 - 可委托信息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服务,明确服务内容及权利义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