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新建)
制度目标 - 建立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长效机制,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2] 资金占用规定 - 明确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定义[2]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经营性资金,公司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资金[5] 责任人职责 - 董事长是防占用和清欠第一责任人[7] - 财务负责人保证财务独立,拒绝侵占指令并报告[7] 执行措施 - 财务部门定期自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8] - 注册会计师审计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9] 整改要求 - 被占用资金原则现金清偿,规定以资抵债条件[11] - 自查整改,处分或追究违规责任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