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603330) -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新建)
董事离职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两交易日内披露[4] - 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自动离职[5]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6] 高管离职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和办法由劳动合同规定[6] 离职移交与义务 - 董事及高管离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9] - 忠实义务在辞职或任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效[11] 股份限制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11] 追责流程 - 公司发现离职人员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4]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