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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洋发展(60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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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洋发展(603213)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1:30
战略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 人员构成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选举产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三天通知[9] 工作细则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2][20]
镇洋发展(603213)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1:30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6] - 董事长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7]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发书面通知[9]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0] 董事会会议举行与决议规则 - 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1] - 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22] - 对担保事项作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2] 董事会其他规则 - 应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4] - 可与董事签聘任合同明确权利义务等内容[25]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因素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可暂缓表决[27] 董事会会议记录与执行规则 - 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含日期、议程等内容[28] - 秘书可安排人员制作决议记录[29]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30]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31] 董事会规则生效与保存规则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32]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4]
镇洋发展(603213)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1:30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2] 成员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至少两名[4] 提名与任职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职责与材料 - 主要职责包括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建议等[6] - 工作组为决策提供含财务指标的书面材料[9]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0]
镇洋发展(603213)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1:30
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外部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5][7] 委员会职责 - 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薪酬计划、审查履职等[6] - 对领薪董事和高管人员进行考评[13] 会议相关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由主任委员主持[10]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0]
镇洋发展(603213)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1:30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专业会计人士[4] -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全体委员选举并报董事会备案[4] 任期规定 - 委员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 任期与董事任职期限相同,届满连选可连任[6] - 委员辞职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职责与监督 - 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8]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1]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检查公司财务等[13] 审议与报告 - 披露财务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内部审计机构向其报告工作,发现重大问题直接报告[10] - 会议对报告和材料评议后将决议呈报董事会[1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委员提议,提前三天通知[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不足二分之一提交董事会[19] 其他事项 - 会议记录等资料审计部保存,不少于十年[20]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9] - 工作细则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2]
镇洋发展(603213)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0
投资权限 - 董事会可决定单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15%以下的对外投资,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此比例,超权限报股东会[4] 投资分类 - 短期投资指购入能随时变现且持有不超一年的投资,含股票、债券、基金等[5] - 长期投资指投出一年内或超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含股权投资等[5] 投资程序 - 短期投资程序:计财部编资金流量表,有关部门编计划,按权限审批后实施[9] - 长期投资程序:经营管理层评估提建议,初审、可行性分析、评审、审批,获批后实施并监督[12] 投资控制 - 涉及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至少两人共同控制,操盘与财务人员分离[9] 投资协议 - 长期投资协议经法律顾问审核、决策机构批准后签署,按规定投入资产并办交接[13] - 长期投资项目与被投资方签合同或协议,合同经审核批准后签署,投入资产办手续[13]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出现投资悖于经营方向等情况可转让[14] 预算管理 - 对外投资实行预算管理,预算执行中可调整,方案经有权机构批准[12] 运营参与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参与运营决策[17] - 公司对控股公司应派出董事长及经营管理人员[17] 会计核算 - 计财部应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完整会计记录和核算[19] 减值准备 - 公司期末应对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必要时计提减值准备[19] - 公司对被投资单位核算分权益法和成本法,必要时计提减值准备[19] 财务监督 - 被投资公司应每月向计财部报送财务报表[19] - 公司可向被投资公司委派或推荐财务总监[20] - 公司对被投资公司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20] 信息披露 -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对外投资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2] - 被投资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22]
镇洋发展(603213)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9 11:30
内部审计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工作,明确责任提高效益[2]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5,26] 审计机构与人员 - 纪审部为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工作[5] - 审计人员应具备财务、管理知识,有职业道德和独立性[8][9] 审计职责与权限 - 内部审计涵盖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13] - 纪审部有权检查被审单位账务、资料,有多项权限[16][17][19] 报告与监督 - 纪审部至少每年提交内控评价和内部审计报告[20,24] -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24] 计划与违规处理 - 纪审部在特定时间提交审计计划和工作报告[21] - 公司对违规审计人员和单位有相应处理措施[23]
镇洋发展(603213)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0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1] - 国家秘密等信息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3] - 办理暂缓、豁免事项需满足条件,有内部审批程序[6] - 已暂缓、豁免信息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8]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改,审议通过日起实施[11]
镇洋发展(603213) -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0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5] 募投项目论证与延期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1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9]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9] - 募投项目延期实施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8] 资金置换与使用期限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应在六个月内置换自筹资金[10]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11] - 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12] 协议签订与备案公告 - 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要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5] - 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需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6] 节余资金使用规则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于年报披露[14]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等方可使用[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等方可使用[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于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5] 监督检查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2]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2][23]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于披露年报时提交上交所[23]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3]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于公司披露年报时提交上交所[23]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23]
镇洋发展(603213)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29 11:10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本报告期 | | 年初至报告期 | | --- | --- | --- |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比上年同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末比上年同期 | | | | 期增减变 | | 增减变动幅度 | | | | 动幅度(%) | | (%) | | 营业收入 | 636,756,530.03 | -26.7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