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环能(603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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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环能(603071)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5-04-21 10:31
业绩总结 - 审计公司对物产环能公司2024年度财报及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审核并出具报告[3] 财务数据 - 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期末余额424,241,799.40元,利息收入618,003.26元[11] - 公司向财务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0,利息支出6,460,916.68元,手续费支出175,943.38元[11]
物产环能(603071)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025-04-21 10:31
薪酬方案 - 2025年4月18日会议审议2025年度董监高薪酬方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 - 方案适用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 - 独立董事津贴10万元/年(含税),半年发放一次[4] - 薪酬税前,个税公司代扣代缴[5] - 董监高离任按实际任期算薪发放[5]
物产环能(603071)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4-21 10:31
业绩总结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34.83亿元,审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2] - 2024年上市公司客户707家,审计收费7.20亿元[2] 用户数据 -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家数20家[3] 其他新策略 - 2025年4月18日公司董事会通过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7] 数据相关 - 上年末天健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的904人[2] - 2024年公司付天健审计费120万元(含税)[6] - 截至2024年末,天健计提风险基金和保险赔偿限额超2亿元[3] 其他风险 - 2024年3月天健在华仪电气案中承担5%连带责任[3] - 天健近三年受行政处罚4次等[4]
物产环能(603071)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5-04-21 10:31
业务开展 - 公司拟开展动力煤、焦煤等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2] 业务规模 - 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3亿,规模不超15亿[2] - 与关联方业务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1亿,规模不超5亿[2] 业务期限 - 业务额度及交易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2][3] 资金来源 - 开展业务资金来自自有资金、仓单质押抵押等,不涉及募集资金[3] 业务风险与原则 - 业务面临市场、交割等风险,遵循防范风险原则[4][5] - 与关联方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等原则[7] 业务意义 - 开展业务能规避价格波动不利影响,风险可控[9]
物产环能(603071)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21 10:31
募集资金 - 公司2021年12月10日首次公开发行10,043.18万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154,865.84万元,净额148,823.46万元[1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期初余额28,340.47万元,本期投入14,144.75万元,永久补流14,850.69万元,期末余额0元[12] - 2023年12月14日同意用不超2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2024年多次提前归还[17][18] - 2023年12月14日同意将募集资金存款余额协定存款存放,期限不超12个月[19] 项目情况 - 金华金义新区项目承诺投资55,000.00万元,累计投入52,797.04万元,进度95.99%,2024年效益 -7,969.64万元[31] - 海盐经济开发区项目承诺投资54,700.26万元,累计投入49,716.87万元,进度92.37%[31] - 桐乡泰爱斯项目承诺投资30,000.00万元,累计投入22,133.36万元,进度73.78%,2024年效益11,444.75万元[31]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10,000.00万元,累计投入10,000.00万元,进度100%[31] 其他 - 2024年12月19日同意对海盐项目结项,14,850.69万元节余资金永久补流[24]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变更、转让或置换情况[27][28] - 报告期内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暂时补流情况[21][32] - 金义热电效益未达预期,桐乡项目达预计效益[33]
物产环能(603071)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025-04-21 10:31
关联资金往来 - 复太阳镁业2024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额(不含利息)5489.02万元[10] - 日产经编(海宁)水务2024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额(不含利息)102.31万元,期末余额33.15万元[10] - 鹰橡胶科技(青岛)2024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额(不含利息)169.36万元,期末余额21.99万元[10] - 国工元通线缆制造2024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额(不含利息)127.54万元,期末余额90.4万元[10] - 聚能启正能源2024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额(不含利息)87699.88万元,期末余额270.5万元[11] 往来资金余额 - 物产环能浦江热电2024年期初余额39140.85万元,期末余额31909.3万元[11] - 物产金义生物质热电2024年期初余额9098.77万元,期末余额13531.2万元[11] - 秀舟热电2024年期初余额2820663.97万元,期末余额205.68万元[11] - 物产电力燃料2024年期初余额334.42万元,期末余额2287.7万元[11] 审计意见 - 审计公司对物产环能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3]
物产环能(603071)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4-21 10:31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5-016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 营成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 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 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 2024 年度计提各项 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0,341.75万元 ...
物产环能(603071)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1 10:31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 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5-015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 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 号》")自 2024 年 12 月 6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 规定,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 18 号》"关于不 ...
物产环能(603071)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5-04-21 10:31
外汇交易业务安排 - 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不超3.5亿美元,有效期12个月可循环[2]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起12个月内[2] 风险管控 - 遵循汇率风险中性原则,进行常态化压力测试[6] - 已制定管理制度,审计风控部定期及不定期检查[6] 潜在风险 - 汇率利率波动、内控不完善等或致损失[4]
物产环能(603071) -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5-04-21 10:31
综合授信 -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18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1] - 授信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等[1] -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调整[1] 授权与审议 - 授权期限为一年,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2]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