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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6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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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环境(601200)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7 13:0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702,543,884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2]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46,230,251元[2] - 发起人上海城投、弘毅分别取得326,423,076股、64,937,708股股份[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346,230,251股,全部为普通股[10]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1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公司治理结构 - 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87] - 总裁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17]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4]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3] - 最近三年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125] 信息披露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1] 合并、分立等事项 - 与持股90%以上公司合并或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1] - 合并、分立、减资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43][144]
上海环境(601200)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025-08-27 13:04
财务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持股50%以上绝对控股子公司和有实际控制权的相对控股子公司[2] 财务负责人职责 -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财务管理最终负责人,对财务资料真实性等负责[5] - 公司总裁负责实施经董事会批准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内控制度[6] 资金管理 - 公司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和调度,按年度和月度编制资金收支预算[10] - 年初制定年度综合授信计划,经多环节审批,授权董事长在范围内审批借款[10] - 年度综合授信计划外的银行授信和贷款需经多环节审核和审批[11] - 员工借支现金需在10个工作日内报销销账或退还[11] - 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不得外借给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11] 担保管理 - 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对外担保,需统一管理和审批[12] - 公司及子公司应加强担保事项后续管理,定期评估和更新担保信息并备案[12] 融资管理 - 公司发行股票或债券需拟定初步方案,经多环节审核后上报董事会、股东会审批[13] - 公司募集资金应专户存储,按招股或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变更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3] 投资限制 - 各级子公司资金未经审议批准不得投入证券市场或从事委托理财、风险投资活动[13] 项目决算 - 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应在一个年度内办理竣工决算[19] 资金盘点 - 公司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出纳应每日盘点现金并编制现金盘点表[16] 成本费用控制 - 公司及子公司应建立成本费用控制管理体系,按财务预算严格控制开支[23] - 公司实行费用归口、分级管理和预算控制,建立费用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制度[23] 费用缴纳 - 工会经费按国家规定比例提取和使用[23] - 公司应依法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使用或占用国有资源的费用[23] 费用承担限制 - 公司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娱乐、健身等支出,福利性质除外[23] 预算审批 - 年度预算需经预算工作小组平衡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审批后下达,审批前暂按小组审核预算执行[26] 关联交易表决 - 关联交易表决需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0] 利润分配 - 公司年度净利润分配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再提取10%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后可不再提取[33] - 任意公积金提取比例由股东会决议[33] 重组清算 - 公司通过改制等方式重组,涉及资本权益事项需进行可行性研究等多项工作[35] - 公司清算财产变卖底价参照资产评估结果确定[38] 信息系统与预警机制 - 公司应建立财务和业务一体化信息处理系统[40] - 公司应建立财务预警机制,监测经营性现金流量与到期债务等适配性[40] 财务报告 - 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附注及相关信息资料,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等[42] - 公司董事会对财务报告真实性、完整性负责[43] - 公司应按规定编制和披露中期及年度财务报告[43] - 年度财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43] 评价与监督 - 公司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评价体系[43] - 公司及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内控制度[45] - 公司负责人应保证财务人员依法履职[45] - 财务部门对所属子公司会计情况实施监督[46]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46] - 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财务会计工作[47]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发布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49]
上海环境(601200)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2025-08-27 13:04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绝对、相对控股子公司[2] 内控评估与检查 - 子公司每年执行内控自我评估并上报[4] - 审计部一季度上报内控检查监督计划[8] - 审计部依自评结果开展独立检查监督[9] 缺陷分类与整改 - 内控缺陷分设计和运行缺陷[11] - 按严重程度分一般、重要和重大缺陷[13] - 被检查单位2个月内报告整改情况[14] 报告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评价内控并草拟自评报告[16] - 董事会审议自评报告并形成决议[16] - 董事会披露年报时披露自评报告[16] 其他规定 - 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0] - 重大事项为检查监督重点[8] - 发现重大问题审计部及时报告[14] - 事务所核实评价内控报告[16]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8] - 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和修订[19]
上海环境(601200)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8-27 13:04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持股比例 50%以上的绝对控 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相对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单位,特指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以及 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共同控制公司和参股公司,受该公司董事会 委托后,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 的管控要求,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管理、资产管 理、经营管理等有关经济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 评价,以促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公司的经营和管理目标。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 审计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 ...
上海环境(601200)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7 13:04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三名,两名独立董事,由独董中会计专业人士任主任[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5] 审计报告与检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年度提交内审报告[3] - 审计委员会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审履职及监督职责报告[9]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及资金往来情况[11]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5] - 会议应制作记录,保存至少十年,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8] 其他规定 - 自独立董事辞职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 披露年报时在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2]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21][22]
上海环境(601200)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2025-08-27 12:34
业绩总结 - 2025年半年度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累计发电量269378.50万度[2] - 2025年半年度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上网电量226256.10万度[2] - 2025年半年度累计污水处理总量为16184.02万吨[4] 地区数据 - 江苏省2025年半年度累计发电量14500.04万度,上网电量12513.06万度等[3] - 山东省2025年半年度累计发电量27616.70万度,上网电量24201.11万度等[3] - 福建省2025年半年度累计发电量23426.83万度,上网电量19660.94万度等[3] - 河南省2025年半年度累计发电量13292.94万度,上网电量11284.25万度等[3] - 安徽省2025年半年度累计发电量4999.38万度,上网电量4175.57万度等[3] - 山西省2025年半年度累计发电量19227.78万度,上网电量16336.97万度等[3] - 上海市2025年半年度累计发电量121226.77万度,上网电量100237.44万度等[3]
上海环境(601200)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5-08-27 12:34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2]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4] 注册资本与股份 - 修订前公司注册资本为1,121,858,543元,修订后为1,346,230,251元[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346,230,251股,全部为普通股[5] 股东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5][6] - 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7]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按股份获利益分配、参加股东会表决等权利,需依认购股份缴纳股款,不得退股、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利益[11][1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2] 公司党委与纪委 - 公司党委与董事会、经理层采取“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决定[10] - 公司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责任[1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应指标一定比例需股东会审议[20]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况,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42] - 董事会设置审计、战略、薪酬与考核、ESG四个专门委员会[46]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4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58]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60] 章程修订 - 公司同步对《公司章程》附件《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和《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68] - 本次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69]
上海环境(601200)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5-08-27 12:34
公司概况 - 城投财务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城投集团出资6亿占60%,上海城投控股和上海城投资产管理各出资2亿占20%[1] - 城投财务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经上海银保监局批准开业[1] 业绩总结 - 截至2025年6月末,资产总额133.33亿元,负债总额121.14亿元[17] - 2025年1 - 6月,实现营业收入1.17亿元,拨备前营业利润0.46亿元,税后利润0.36亿元[17][18] 业务情况 - 主要获批业务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等七项[2][3] - 实际开展业务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发放成员单位贷款等[3] 风险管理 - 确定“稳健经营”风险偏好和“合规优先”“流动性优先”风险管理策略[7] - 董事会是风险管理决策机构,高级管理层负责日常,业务、风险管理、审计稽核部分别为一、二、三道防线[7] - 对信贷业务全过程合规和风险审查,每季度对全部金融资产进行资产五级分类管理[12] 合规指标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本充足率20.74%,满足监管≥10%要求[20]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拆入资金余额/资本总额为0,满足监管≤100%要求[20]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担保余额/资本总额为0,满足监管≤100%要求[20]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短期证券投资/资本总额为0,满足监管≤40%要求[20] - 截至2025年6月30日,长期投资/资本总额为0,满足监管≤30%要求[20]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自有固定资产/资本总额为0.07%,满足监管≤20%要求[20] 用户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97亿元,贷款余额0.95亿元[21] 风险评估 - 未发现截至2025年6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19] - 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整体风险可控[22]
上海环境(601200)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8-27 12:33
股东会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9月15日召开[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8日[13] - 会议登记时间为9月10日9:00 - 15:00[16] 会议地点 - 现场会议在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345弄11号1楼多功能厅召开[3] - 登记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16]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9月15日进行,交易系统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9:15 - 15:00[4][5] 议案情况 - 本次股东会审议7项议案,8月26日经董事会通过,8月28日披露[7] - 特别决议议案为1 - 3号议案[8]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1号议案[8] 公司联系 - 公司联系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30楼,邮编200120,电话(021)68907088,传真(021)68906802[18]
上海环境(601200)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7 12:30
会议信息 - 公司2025年8月15日发会议通知,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 - 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2] 议案通过情况 - 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3] - 通过《关于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3] - 通过《关于<临港新片区危险废物高值资源化与集约化示范基地项目二阶段一期项目融资方案>的议案》[4] - 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4][6] - 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6][8] - 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8][9] - 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9][10] - 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12][13] - 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13][14] - 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17] - 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17] - 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17] - 通过《关于修订<领导人员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17] - 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18] - 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18] 制度全文发布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17]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17]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17] -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交所网站[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