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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纤(600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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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纤(600889.SH):第三季度净利润为3687.32万
格隆汇APP· 2025-10-29 10:07
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733.88万元,同比下降78.56% [1] - 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87.32万元 [1] - 2025年第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181.31万元 [1]
南京化纤(600889) - 关于变更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2025-056)
2025-10-29 09:30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1] 人员变动 - 原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范蒙卓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顾金池接替[1] - 变更后华泰联合证券主办人为耿玉龙和顾金池[1] 其他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3] - 顾金池为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线经理,有相关履历和成果[4]
南京化纤(600889)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2025-055)
2025-10-29 09:30
业绩总结 - 2025年粘胶短纤生产量796吨,销售量246吨,库存量796吨,营收267.51万元;2024年生产量7305吨,销售量10641吨,库存量726吨,营收12169.45万元[1] - 2025年莱赛尔纤维生产量为0,销售量为0,库存量0.31吨;2024年生产量2681吨,销售量2309吨,库存量706吨,营收2432.46万元[1] - 2025年城市生态补水生产量和销售量均为1360万吨,营收1055.75万元;2024年生产量和销售量均为1130万吨,营收878.02万元[1] - 2025年结构芯材(PET)生产量5950立方米,销售量6043立方米,库存量10314立方米,营收1456.87万元;2024年生产量5658立方米,销售量5536立方米,库存量16352立方米,营收1287.55万元[1] 价格数据 - 2025年7 - 8月粘胶短纤(含长丝束,不含税)均价分别为10885元/吨、10858元/吨;2024年7 - 9月均价分别为11369元/吨、11398元/吨、11546元/吨[2] - 2024年7 - 9月莱赛尔纤维(含等外品,不含税)均价分别为10403元/吨、10303元/吨、10857元/吨[2] - 2025年和2024年城市生态补水7 - 9月均价均为0.78元/吨[2][3] - 2025年7 - 9月PET结构芯材均价分别为2042元/立方米、2669元/立方米、2516元/立方米;2024年7 - 9月均价分别为2370元/立方米、2321元/立方米、2300元/立方米[3] 采购价格 - 2025年第三季度硫酸采购均价770元/吨,烧碱980元/吨,二硫化碳3900元/吨,PET粒子采购均价6059元/吨,较第二季度环比变动 - 0.69%[4] 新策略 - 公司根据市场行情调整粘胶短纤和莱赛尔纤维生产计划,优化PET结构芯材投标策略[5]
南京化纤(600889) - 600889_南京化纤_2025年_三季度报告
2025-10-29 09:30
业绩总结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37,338,751.4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8.56%[5]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163,767,659.3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4.23%[5] - 本报告期利润总额34,476,090.36元;年初至报告期末利润总额 - 57,502,824.25元[5]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873,235.65元;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2,058,474.52元[5] -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42%,较上年增加22.15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08%,较上年增加6.96个百分点[6]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253,601,591.23元,较上年度末减少15.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72,357,050.33元,较上年度末减少12.13%[6] - 非经常性损益本报告期合计78,686,362.22元;年初至报告期末合计82,523,754.81元[8] - 基本每股收益本报告期0.10元/股;年初至报告期末 - 0.14元/股;稀释每股收益本报告期0.10元/股;年初至报告期末 - 0.14元/股[6]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63,767,659.37元,2024年前三季度为457,819,671.59元[20]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成本为286,685,501.14元,2024年前三季度为608,146,598.50元[21]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为 - 60,982,062.83元,2024年前三季度为 - 188,022,896.66元[21] - 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 - 57,502,460.05元,2024年前三季度为 - 187,963,035.95元[21] - 2025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 0.14元/股,2024年前三季度为 - 0.43元/股[22] - 2025年前三季度稀释每股收益为 - 0.14元/股,2024年前三季度为 - 0.43元/股[22] - 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39,437,806.60元,2024年前三季度为 - 138,535,409.37元[24] - 2025年前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69,876,873.47元,2024年前三季度为334,377,104.23元[24] - 2025年非流动负债合计为282,090,367.34元,2024年为293,196,028.65元[17] - 2025年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60,338,578.19元,2024年为417,104,809.44元[17] 用户数据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6,124[12] - 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29,709,768,占比35.41%[12] 未来展望 - 2024年11月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等方式购买南京工艺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14]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投资支付的现金为4000万美元[25] 财务数据对比 - 2025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21,710,951.58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33,476,214.08元减少[15] - 2025年9月30日应收票据为43,840,576.29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154,934,663.68元减少[15] - 2025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265,749,902.42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455,355,779.23元减少[15] - 2025年9月30日固定资产为820,226,813.95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868,249,146.97元减少[16] - 2025年9月30日非流动资产合计987,851,688.81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1,029,083,822.16元减少[16] - 2025年9月30日资产总计1,253,601,591.23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1,484,439,601.39元减少[16] - 2025年9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611,172,645.70元,较2024年12月31日的774,138,763.30元减少[16] 现金流量数据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分别为546.51万美元和7707.49万美元[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407.15万美元和5216.17万美元[25]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分别为4.01亿美元和2.34亿美元[2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分别为4.22亿美元和3.03亿美元[2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3.47亿美元和1.29亿美元[2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分别为3.61亿美元和1.91亿美元[2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051.97万美元和1.12亿美元[2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513.71万美元和2556.72万美元[2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分别为2138.86万美元和4821.04万美元[25]
南京化纤(600889)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54)
2025-10-29 09:28
会议信息 - 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10月23日送达,10月28日通讯表决召开[1] - 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7名[1] 议案表决 - 《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议案获通过,7票同意[2] - 《关于公司职业经理人2025年度部分指标调整和明确分值的议案》获通过,7票同意[3]
南京化纤:第三季度净利润3687.32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0-29 08:41
公司财务表现 - 第三季度营收为3733.88万元,同比下降78.56% [1] - 第三季度净利润为3687.32万元 [1] - 前三季度营收为1.64亿元,同比下降64.23% [1] - 前三季度净利润为-5205.85万元,处于亏损状态 [1]
南京化纤:10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4 11:20
公司治理变动 -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 公司财务与经营概况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工业占比96.12%,其他业务占比2.29%,旅游饮食服务业占比1.59% [1]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56亿元 [1] 行业动态 - 中国创新药领域2024年海外授权交易额已达800亿美元 [1] - 生物医药行业呈现二级市场火热与一级市场募资遇冷的局面 [1]
南京化纤(600889) -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2025-10-24 09: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5]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5]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6年[8]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不符规定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0]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3]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3]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4]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4]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8]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26] 其他规定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应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8]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被采纳,董事会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8][19]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24] - 独立董事履职受阻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4]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5]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8]
南京化纤(600889) -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4 09:47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十日书面通知[4] - 满足特定情形董事长应七日内召集临时会议,通知提前二日发出[4]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部分决议需股东会通过[9] - 对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投资项目有权决定[10] 重大关联交易 - 总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为重大关联交易[12] - 需过半数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2] 董事会决议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须全体在任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董事对关联交易表决时,有利害关系应回避[14]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会议组织协调、议案搜集等工作[6] - 增加议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提前两日书面提交[6] 决议落实与检查 - 董事会督促检查落实情况,违背决议追究执行者责任[15] - 召开会议时相关人员汇报执行情况,董事可质询[16] 会议记录与备案 - 会议记录需参会人员签名,保管期限十年[19] - 公司需在会后两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决议和纪要[21] 公告与规则 - 特定事项及上交所认为必要的董事会会议须公告[22] - 规则重新修订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24]
南京化纤(600889) -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0-24 09:4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4] - 成员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6] - 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7]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9] 主要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等[10] - 披露财务报告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审议决定聘用机构并提审计费用建议[12] - 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报告[12]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参与负责人考核[12] - 内部审计机构向其报告工作,提交管理层报告须同时报送[13] - 监督指导内控检查和评价工作[14] 其他权力 - 发现违法违规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20] - 可要求公司自查、内审机构调查,必要时聘第三方[20] - 督促内控重大缺陷整改与追责[22] - 有权检查财务、监督董高人员[23]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发通知,2个月内召开[25] - 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请求诉讼[17]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