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5]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5]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6年[8]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不符规定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0]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10年[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3]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3]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4]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4]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8]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26] 其他规定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应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8]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被采纳,董事会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8][19]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24] - 独立董事履职受阻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4]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5]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8]
南京化纤(600889) -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