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实业(600667)

搜索文档
太极实业(60066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3 10:46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交流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5]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需及时公告[7] 平台互动 - 公司需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信息并及时回复投资者[9] 股东会安排 - 公司应考虑股东会召开要素,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8] 说明会规定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8] 参与人员 - 参与投资者说明会人员包括董事长等[17] 工作负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3] 人员要求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素质和技能[13] 人员培训 - 公司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系统性培训[14]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可创建数据库[14] - 公司开展活动需记录情况和内容并记入档案[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4] 制度执行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6] - 本制度与规定不一致时按规定执行[16] 制度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16]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6]
太极实业(600667) -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5-08-13 10:46
董事会相关 -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资格符合规定[2] - 同意提名方涛等5名非独立董事、王晓宏等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审议[2] 董责险相关 - 公司购买董责险利于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利益[3] - 购买董责险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3] - 同意将购买董责险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太极实业(60066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3 10:46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于2025年8月修订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1] 成员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3名董事,2名独立董事[4]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5] 选举产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主任委员由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5] 职责与会议 - 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会前五天通知委员[11]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需过半通过[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可通讯表决[12]
太极实业(600667)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3 10:46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细则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修订实施细则[1]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职责与运作 - 主要职责是研究并提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建议[2]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决策前期准备[9]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五天通知委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施行时间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4]
太极实业(600667) -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3 10: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2年12月31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1993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6190178元[6]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106190178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1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的期限为30日[21] - 股东请求法院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期限为60日[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26]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6]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利益[3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3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应遵守股份转让限制性规定及承诺[31]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4]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4]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44]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4]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6]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5]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5] - 关联交易事项决议,由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属特别决议范围,需2/3以上通过[56]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以提案方式提出[57]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以提案方式提出[57]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1] 董事相关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不能担任董事[69]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等的董事等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69]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被吊销执照等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69] - 董事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7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0]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应有1名职工代表担任董事[76]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6] 董事会相关 - 公司对外投资等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事项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79]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79] -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交易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81]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2]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82]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7]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8]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93] - 战略与投资、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93] - 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93] 经理与财报披露 - 公司设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96]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1]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的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03] - 公司须在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3]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归属于股东净利润的30%[10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04]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104]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104]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105] -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107]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绝对金额超3000万元[107]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提交股东会审议,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07][108] -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8]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3][116] - 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5天通知[113]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8]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均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9][120] - 公司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20]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3]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123]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存续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3] - 清算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组成[123] - 清算组自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24]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24]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是指持股超过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29]
太极实业(60066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3 10:4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决策辅助与评价 - 下设工作组提供财务指标资料[9] - 董事和高管述职自评,委员会按标准评价[9]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10]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细则施行与解释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 - 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5]
太极实业(60066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3 10:4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当届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4]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与投资、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4] 审议规则 - 公司对外投资等交易金额达3000万元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公司“财务资助”“提供担保”交易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10][11] - 公司委托理财额度达3000万元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11]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4]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4] - 董事会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口头通知[19]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不足3日需顺延或全体董事认可[19]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2]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期间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并披露[22]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得超两名董事,也不得委托已接受两名委托的董事[23]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6] 表决相关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24] - 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董事应阅读全文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得委托他人签署[27]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8] 会议记录 - 现场及微信等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可视需要全程录音[28]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多项内容[28]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真实准确完整,与会人员应签名保存[28] - 董事不签字确认且无说明视为同意会议记录内容[29] 决议相关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29]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30] 档案管理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十年以上[31] 规则相关 - 本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制订和修改需报股东会批准生效[33]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解释[33]
太极实业(60066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3 10: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8] 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7]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四种“财务资助”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七种“提供担保”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一种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等三种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达标准提交股东会审议;“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提交股东会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会议程序 - 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等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3]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在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提案期间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21] - 召集人收到符合条件的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1]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23] - 召集人应在召开股东会5日前披露决策所需资料[2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4]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4] 表决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6]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9,30] - 关联事项决议,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之一,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3,34]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所持股份表决结果计为“弃权”[34]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0] - 股东会选举董事应根据章程或决议采用累积投票制[49] - 股东会对发行优先股事项应逐项表决[50] - 股东会决议应公告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35]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35]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5][36] - 因特殊原因导致股东会中止或不能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和报告[3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36]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37]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或方式违法股东可60日内请求撤销[37]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40]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40]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2]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应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3]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与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达股东会审议标准可仅提交本次交易[17]
工程咨询服务板块8月13日跌0.47%,华建集团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4.09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08-13 08:41
板块整体表现 - 工程咨询服务板块当日下跌0.47% 领跌股为华建集团(代码600629)跌幅达5.82% [1][2] - 上证指数报收3683.46点上涨0.48% 深证成指报收11551.36点上涨1.76% [1] 个股涨跌情况 - 涨幅前列个股包括苏州规划(代码301505)上涨4.47%收27.11元 深水规院(代码301038)上涨3.59%收36.39元 深圳瑞捷(代码300977)上涨3.23%收21.07元 [1] - 跌幅显著个股包括华建集团(代码600629)成交88.05万手 启迪设计(代码300500)跌2.45% 建科院(代码300675)跌2.45% [2] 资金流向分析 - 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4.09亿元 游资资金净流入4631.4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3.62亿元 [2] - 个股资金动向显示深圳瑞捷(代码300977)主力净流入923.15万元占比6.28% 中交设计(代码600720)主力净流入341.94万元占比3.82% [3] - 资金流出明显个股包括太极实业(代码600667)主力净流出112.75万元 霍普股份(代码301024)主力净流出142.43万元 [3] 成交活跃度 - 华建集团(代码600629)成交额达13.42亿元 深水规院(代码301038)成交额10.62亿元 设研院(代码300732)成交额5.00亿元 [1][2] - 低成交额个股包括尤安设计(代码300983)成交2716.37万元 旭杰科技(代码836149)成交3154.83万元 [2]
工程咨询服务板块8月12日跌0.03%,深水规院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1.86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08-12 08:31
板块整体表现 - 工程咨询服务板块当日下跌0.03%,表现弱于大盘,上证指数上涨0.5%至3665.92点,深证成指上涨0.53%至11351.63点 [1] - 板块内个股分化明显,10只个股上涨,10只个股下跌,领涨股华建集团涨幅3.84%,领跌股深水规院跌幅7.31% [1][2] 个股价格表现 - 涨幅前列个股包括华建集团(15.97元,+3.84%)、深城交(33.51元,+2.67%)、太极实业(6.85元,+1.63%)[1] - 跌幅较大个股包括深水规院(35.13元,-7.31%)、设研院(11.37元,-6.96%)、广咨国际(18.05元,-3.48%)[2] 成交活跃度 - 华建集团成交最为活跃,成交量77.19万手,成交额12.21亿元 [1] - 深水规院虽大幅下跌但成交活跃,成交量28.31万手,成交额10.20亿元 [2] - 深城交成交额8.13亿元,苏州规划成交额4.07亿元,显示资金关注度较高 [1] 资金流向分析 - 板块整体主力资金净流出1.86亿元,游资资金净流出8532.08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71亿元 [2] - 太极实业获主力资金净流入2745.45万元,主力净占比9.67% [3] - 苏州规划获主力资金净流入1989.71万元,主力净占比4.89% [3] - 勘设股份获主力资金净流入1346.86万元,主力净占比9.46% [3] - 深城交遭遇主力资金净流出2938.15万元,主力净占比3.6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