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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60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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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报掘金丨中银证券:维持浙江龙盛“买入”评级,行业规模和成本优势明显,保持高分红水平
格隆汇APP· 2025-09-12 09:11
核心财务表现 - 上半年归母净利润9.28亿元 同比提升2.84% [1] - 2025年第二季度归母净利润5.32亿元 同比下降24.51% 环比增长34.36% [1] - 中期分红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对应2025年上半年分红比率70.12% [1] 业务板块表现 - 染料和助剂市场份额稳居行业首位 [1] - 以产业链一体化为核心向精细化工品延伸 构筑成本优势及环保竞争力 [1] - 房地产业务持续推进 优质资产支撑现金流保持充裕 [1] 战略布局进展 - 2025年审议通过收购德司达全球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37.57%股份议案 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剩余股份 [1] - 德司达收购项目已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申请备案登记 [1] 行业与竞争优势 - 染料行业有待回暖 [1] - 公司行业规模和成本优势明显 [1] - 保持高分红水平 [1]
浙江龙盛(600352):Q2业绩环比高增长,中期拟现金分红
中银国际· 2025-09-12 03:10
投资评级 - 报告对浙江龙盛维持"买入"评级 [2][4][6] - 板块评级为"强于大市" [2] 核心观点 - 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业绩环比高增长,归母净利润环比增长34.36%至5.32亿元 [4] - 染料行业龙头优势稳固,市场份额稳居行业首位,成本优势明显 [4][9] - 地产业务持续推进,华兴新城项目施工中,湾上项目可售套数去化率达95.1% [4][9] - 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德司达剩余37.57%股份,已向相关部门申请备案登记 [9] - 中期拟现金分红,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对应2025年上半年分红比率70.12% [4]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65.05亿元,同比下降6.47%;归母净利润9.28亿元,同比提升2.84% [4] - 2025年第二季度营收32.70亿元,同比下降5.71%,环比增长1.07% [4] - 整体毛利率29.80%,同比提升1.87个百分点 [9] -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41.62亿元,较去年同期21.62亿元大幅增长 [9]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14亿元,去年同期为-1.42亿元 [9] 业务分部表现 - 染料业务收入36.32亿元,同比下降3.17%;毛利率34.17%,同比提升4.40个百分点 [9] - 中间体业务收入15.05亿元,同比下降8.38%;毛利率29.30%,同比下降0.62个百分点 [9] - 助剂业务收入4.77亿元,同比下降2.37%;毛利率31.12%,同比下降1.16个百分点 [9] - 房地产业务收入2.26亿元,同比下降11.12%;毛利率29.82%,同比下降5.01个百分点 [9] 盈利预测调整 - 调整2025-2027年EPS预测至0.69元、0.73元、0.83元 [6] - 对应PE分别为15.2倍、14.3倍、12.7倍 [6] - 预计2025年归母净利润22.56亿元,同比增长11.1% [8] - 预计2025-2027年营收增长率分别为2.0%、11.7%、7.3% [8]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09 21:06
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9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龙盛大道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多功能厅召开 [2] -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由董事长阮伟祥主持 [2] - 出席董事7人(在任董事9人) 监事3人全部出席 董事会秘书姚建芳出席 [3] 议案审议结果 - 《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获得通过 [4]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4][5] -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关联交易决策规则》修订议案均作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 [4][5]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取消监事会组织架构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7] - 调整基于《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规要求 [7] - 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8] 人事变动情况 - 董事兼副总经理何旭斌因工作调整辞去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 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12] - 同日经工会联合委员会选举 何旭斌当选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10][13] - 变更后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二分之一 [13] 高管背景信息 - 新任职工董事何旭斌为1971年3月出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持有理学学士学位 [14] - 曾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浙江省劳动模范 2019年度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荣誉 [14] - 1993年7月加入公司 现任研究院院长兼染料化工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 [14]
浙江龙盛: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9-09 14:11
人事变动 - 浙江龙盛董事兼副总经理何旭斌因工作调整辞职 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起生效[2] - 何旭斌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并于2025年9月9日被选举为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2] - 新任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
浙江龙盛(600352) - 浙江龙盛关联交易制度(修订稿)
2025-09-09 10:02
关联交易制度 - 关联交易制度于2025年9月9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 过去12个月内符合特定情形的法人或自然人也为关联人[6] 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关联交易涵盖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8][9]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其表决权不计入总数[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3]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 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财务资助和担保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5][16] 累计计算原则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达到标准按要求披露或提交审议[18][19] 特殊交易标准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为计算标准,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19] - 公司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按合同期内委托代理费为标准适用规定(买断式除外)[20]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已审议协议执行中主要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首次发生、预计金额等情况按不同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超出预计金额重新履行[20] 免于审议披露 - 公司与关联人某些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如单方面获利益、关联人提供低息资金等[21][22] 独立董事意见 - 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才可提交[22] 部门职责 - 公司证券部负责关联人名单更新等、统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25] - 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关联交易财务信息核查统计,协助证券部披露[26] 独立董事权力 - 公司独立董事有权查阅关联资金往来,发现异常提请董事会采取措施,公司因关联人占用资源受损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26]
浙江龙盛(600352) - 浙江龙盛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9 10: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3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5333.186万元[10] - 已发行股份数为325333.186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方起诉[36]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2][53][5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9]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80] - 独立董事人数为3名,其中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11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0] - 董事会决定重大事项和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应听取公司党委意见[101][102] - 董事会风险投资运用资金总额限制在公司上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5%以下[10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报[123]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2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27]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30]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3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1]
浙江龙盛(600352) - 浙江龙盛独立董事工作规则(修订稿)
2025-09-09 10: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为3人,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7]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公开谴责3次以上等[7]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10]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时,材料应提前10天发给公司[11]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2]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4]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等,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3][14] 独立董事履职与权限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18]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7] 审计委员会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1]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2] - 工作记录至少保存10年[23] - 2名及以上书面要求延期未被采纳应向交易所报告[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 专门委员会会议前3日公司应提供相关资料[29]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9]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1]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1] - 公司可给独立董事购买责任保险[31]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33]
浙江龙盛(600352) - 浙江龙盛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9-09 10: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召开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股东会[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7] 自行召集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0] - 临时提案应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10]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1]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2] 通知披露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应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等详细资料[14]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如需延期或取消应提前公告并说明原因[14] 会议地点 - 股东会召开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董事会列明的其他地点,如需变更应提前公告并说明原因[16]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和结束时间有规定[16]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征集权利 - 公司董事会等可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股东权利[22] 表决宣布 - 会议主持人应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相关信息[23] 决议通过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特别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等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4] 中小投资者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需单独计票并披露[31]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特定情形的股东会决议[31]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31] 累积投票 - 出席股东会股东对累积投票制议案有相应选举票数[26] -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26] 表决规则 - 股东会对所有提案逐项表决,同一事项不同提案按时间顺序表决[27]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27]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27] 结果确认 - 公司及其律师应对投票数据进行合规性确认并形成表决结果[30]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包含相关信息和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5] 公证事项 - 股东会相关事项可进行公证[35] 规则生效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37] 规则修改 - 公司在两种情形下应修改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37] 信息公布 - 公告等信息应在符合规定媒体和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布[37] 规则解释 - 规则中部分表述含本数规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浙江龙盛(600352) - 浙江龙盛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09-09 10:02
董事会构成与任期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3名,兼任高管董事不超4名[5]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投资与借款决策 - 风险投资运用资金总额在公司上年经审计净资产15%以下,董事会建审查决策程序,超此投资额报股东会批准[6] - 非风险投资中,公司上年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下的单笔投资,董事会有经营决策权[7] - 单笔金额在公司上年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下,融资后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借款,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可决议;10%以下借款授权董事长决定[7] 资产抵押与质押决策 - 公司上年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下的单笔资产抵押、质押,董事会可决策;10%以下授权董事长决定[7] 关联交易关注 - 关联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含)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含)至3000万元以下或占0.5% - 5%,需关注[8]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董事[10] - 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表达意见前提下,可用传真方式进行并决议[21] 提案权 - 有权向董事会提议案的包括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联名董事[14]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6]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包括日期、地点、召集人、出席董事等内容,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票数[21] - 董事在董事会决议签字并担责,决议违法致损失,参与董事赔偿,表决异议且记录者免责[21] - 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21] 规则相关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后执行[23] - 本规则修改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报股东会批准生效[24] -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24] - 规则执行中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等规定[23][24]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执行[23]
浙江龙盛(600352) - 浙江龙盛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2025-09-09 10:01
公司治理 - 2025年9月9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章程议案[2] 人事变动 - 2025年9月9日何旭斌因工作调整辞董事兼副总经理职[3] - 何旭斌辞职后任职工董事等职[3] - 何旭斌当选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