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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环境(6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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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蓝环境(600323)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2025-06-27 11:17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事业部、研究院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 制度审议与实施 - 董事会负责审议通过采购管理制度[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 采购原则与方式 - 采购应遵循七项原则[7] - 公司使用多种采购方式,邀请招标需三家以上供应商[9][11] 供应商管理 - 公司建立供应商库并进行准入、分级分类管理[13] 采购流程与监督 - 采购活动含需求申请等环节,监督小组由相关人员组成[15][17] 关联交易处理 - 采购关联交易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19]
瀚蓝环境(600323)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1:17
财务体制与预算 - 公司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的财务会计管理体制[4] - 公司及子公司每年下半年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经总经理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董事会审批[7] - 子公司须按月度及季度编制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表上报公司财务部[7] 资金与负债 - 公司借入资金偿还期在一年内为短期负债,一年以上为长期负债[9] - 控股子公司资金筹集计划和方案应报公司财务部审核同意后实施[10] 应收款项 - 负责应收款项追收的业务管理部门应于每月结束后7天内将统计报表报公司财务部[13] - 公司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应收款项对账工作[13] 物资采购与库存 - 需求部门根据生产需要及库存情况编制物资采购计划,经审批后采购部门实施采购[14] - 仓库管理部门应于每年中期期末及年度终了后10日内,对库存物资分析并向财务部提交报告[14] 资产 - 公司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在2000元以上,折旧采用直线平均年限法,残值按原价的0%-5%确定[15]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可回收金额与账面价值差额计提,一经确认不再转回[16] - 无形资产按不同方式计价,使用寿命有限的按直线法摊销[17][18] - 无形资产减值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不得转回[18][19] 收入与利润 - 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23] - 收入确认需满足合同批准、权利义务明确等五个条件[23] - 公司应建立内部税收管理制度,降低税收成本[23][24] - 成本、费用包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应合理开支[27] - 利润总额为营业利润加投资收益等后的余额[30] - 利润分配按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等顺序进行[30] 投资与担保 - 公司投资分金融资产投资及长期股权投资[32] - 被担保单位需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公司财务部提交申请及附件资料[36] - 财务部门每季度对公司对外担保单位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提交报告[37] 报表与报告 - 公司应将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40] - 已被清理整顿、宣告破产的原子公司及公司不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不纳入合并范围[40]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由法定代表人等签名盖章后对外报出[40] - 财务部根据公司总体经营目标和行业属性搭建财务分析体系[42] - 年度财务报表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出具报告方可向外提供[46] 政策与制度 - 除规定情况外,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需提交董事会审议[4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46]
瀚蓝环境(600323)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1:17
内部审计报告频率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重大问题[9] - 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9] - 内审部每年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职责分工 - 董事会审议批准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3] -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6] - 审计办协助审计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协调内外部审计[5] - 内审部检查和审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会计资料等[5] - 内审部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关注和检查舞弊行为[5] 工作程序与机制 -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包括编制计划、实施审计、出具报告等[11] - 公司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明确整改第一责任人[12] 人员管理 - 内部审计人员对业务信息保密[17] - 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17] - 公司建立机制监督考核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绩效[20] 权限与经费 - 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审计时有权要求报送资料等多项权限[17] -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经费列入公司预算[18] 违规处理 - 拒绝提供资料等相关人员受纪律处分或移交司法[20] - 阻挠审计等相关人员受纪律处分或移交司法[23] - 内部审计人员利用职权谋私等行为受处分或追究刑责[23]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2]
瀚蓝环境(600323)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1:17
投诉处理 - 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7] - 60日内办结无法立即处理的投诉并告知结果[8] - 公开电话、信函等投诉渠道[7] - 投诉需实名制且信息保密[8] 工作安排 - 证券部负责投诉受理、分类处理与汇总[4] - 董事会秘书为投诉处理主要负责人[4] - 工作台账保存至少两年[9] 其他策略 - 投诉处理纳入绩效考核[5] - 遇非正常上访启动维稳预案[9] - 受理涉投资者合法权益投诉[10]
瀚蓝环境(600323)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1:17
捐赠审批 - 单笔50万(含)以下总经理会议审批报董事会备案[11] - 50万以上100万(含)以下董事会审议通过[11] - 100万以上董事会审议提交股东会批准[11] - 年度累计超300万新增捐赠需股东会批准[11] 捐赠限制 - 年度累计捐赠占净利润比例不超3%[11] 其他规定 - 捐赠财产含现金和实物资产[9] - 捐赠类型有公益、救济等[6][7] - 遵循自愿无偿等原则[4] - 内审部负责日常监督检查[1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4]
瀚蓝环境(600323)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1:17
信息披露时间 - 首次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前三个工作日公布发行文件[6] - 非首次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日前两个工作日公布[6] - 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日前一个工作日公布[6]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0] - 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0] - 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10] -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 - 无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规定披露截止时间前披露未按期披露说明文件[10] - 重大事项出现泄露或市场传闻,2个工作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4] - 已披露重大事项有进展或变化,2个工作日内披露情况及影响[14] - 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及接任人员[14] - 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15] -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1个工作日内披露[16]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拟变更用途[16] - 更正经审计财务报告,30个工作日内披露专项鉴证报告及更正后财务信息[14] 需及时披露事项 - 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12]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或放弃债权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12] - 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超上年末净资产20%[12] - 1/3以上董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同等职责人员变动[11] 其他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4]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专项说明[24] - 变更制度,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变更内容,无法按时披露则在截止时间前披露[14]
瀚蓝环境(600323)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1:17
募集资金支取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6] 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1年,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等[10]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应重新论证项目[10] 资金置换与补充 -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12] - 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12个月[12]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得为非保本型产品[13] 超募资金使用 - 使用超募资金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4] 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超募资金用于特定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协议管理 - 三方监管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应在两周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6] 内部检查与报告 - 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2]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2] 审计与核查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3]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3]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3]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董事会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24] 监管与责任 -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自律管理,开展监管问询[24] - 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员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追究责任[25]
瀚蓝环境(600323)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1:17
重大交易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4] - 重大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4]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4]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5] - 重大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5]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5] 关联交易标准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5] 重大事项情况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7]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在获悉信息当日告知董事会秘书,相关人员2个交易日内交《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表》至证券部[14] - 公司需在重大事项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表》及进程备忘录至上海证券交易所[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材料由证券部统一保管,保管期限为10年[16]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核实处分后2个工作日内报送广东证监局和上交所[18] - 公司提供未公开信息给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应按程序报送并签保密协议[12] - 公司董事会审议非公开信息议案,关联方董事应回避表决[12] - 公司应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义务和违规责任[12] -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分一次性报备和一事一报两种方式[15] - 董事会有权查询内幕知情人及其关系人买卖公司证券情况并报备[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制度涉嫌犯罪,公司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8]
瀚蓝环境(600323)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1: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至少设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特定自然人不得担任[6] - 在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6] - 最近36个月内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担任[7] -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0]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提名[10] 独立董事任期与选举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7] - 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7]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4]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0]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0] - 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应包含多方面内容并签字确认[21]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1]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3]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保障 - 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6] - 公司应不迟于规定期限向独立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6] - 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7]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0]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27] - 公司可购买董事责任保险降低独立董事履职风险[28]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等,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4]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22]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6]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资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瀚蓝环境(600323) - 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7 11:17
担保申请 - 被担保单位应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向公司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6] 审批条件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0] -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批[10]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0]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调剂金额 - 合营或联营企业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3] 担保管理 - 各单位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经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用途和金额,签订协议后财务部应及时向证券部报备[17] - 财务部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偿债及还款情况,出现异常及时通知并采取措施[17][18]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报告[17] - 财务部每季度对担保单位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提交书面报告[17] - 总经理会议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对外担保情况,董事会核查并披露信息[18] - 公司应向年审会计师如实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1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门每半年对担保事项检查并提交报告[18] 责任追究 - 控股股东等关联人造成公司损失,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18] - 违规担保应及时披露并解除或改正,降低损失并追究责任[18] - 未按规定程序签订担保合同、产生违规或失当担保损失等,公司将追究责任[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