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60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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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600085)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1 10:01
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三名,至少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人员设置 - 设主任委员一名,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5] 任期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豁免[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9]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细则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12][16]
同仁堂(600085)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管理办法》
2025-08-11 10:01
董事会授权 - 对经理层授权遵循审慎、分类等五项原则[5][6] - 授权事项原则上不得转授权[12] 授权期限与汇报 - 临时性授权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8] - 总经理每年至少两次向董事会汇报授权执行情况[11] 授权执行与管理 - 经理层执行授权决策,不得超范围行使职权[10][11] - 董事会定期跟踪并动态管理授权事项[14] 授权调整与责任 - 特定情况董事会及时调整或收回授权[16] - 经理层致公司严重损失应担责[18]
同仁堂(600085)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管理办法》
2025-08-11 10:01
外派董事管理办法 - 办法适用于公司向各级子企业派出董事的管理[2] - 坚持党管干部等原则[3] 任职要求与限制 - 需遵守法规章程等[4] - 有规定情形等人员不得担任[5] 派出与更换程序 - 经公司决策及股东会任命[8] 权利与义务 - 享有知情权等权利[10] - 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10] 重大事项与责任 - 重大事项需提交书面报告并决策[11] - 违规造成损失追究责任[15]
同仁堂(600085)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11 10:01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报送主要责任人[4] - 公司报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至少包括八类人员[7]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包含姓名、知悉时间等内容[10] 信息披露与报送 - 信息披露联络人变更需在两个工作日内报董事会秘书[5] -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1]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提交相关档案和备忘录[11] -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2] - 首次披露重组至报告书期间有重大变化需补充提交档案[13] 保密与责任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按要求登记[15]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等应将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17]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应对未披露重大信息保密,不得提前泄露或内幕交易[1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要求公司提供未披露信息时应做好登记并承担保密义务[17] - 除规定情况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调用、查阅公司未披露财务、业务等信息[17]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19] - 制度规定与国家后续规定不一致时按后者执行,公司及时修改制度[1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同仁堂(600085)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11 10:01
信息披露规则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6]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30%需披露[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7]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0]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件[13] - 涉及公司收购等行为致股本总额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14] 责任主体 - 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0]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调起草公司定期和临时报告等多项工作[21] 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制度[26] - 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8] 异常情况处理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时应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24] 文件保存 - 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备查文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37] 内部报告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人包括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等[39] - 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应指定联络人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信息[4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义务人知晓信息后应在第一时间报告董事会秘书[41]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主体违规,董事会有权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43] - 因内部失职致信息披露错误或疏漏,公司有权处理并追究责任[45] 相关机构与主体 - 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专项文件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等[47]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47] 时间定义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4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0]
同仁堂(600085)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2025-08-11 10:01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规范相关行为[2]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3] - 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 披露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4] - 定期、临时报告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信息可特定方式豁免披露[4]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内容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5] 管理职责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由董事会领导管理,董秘组织协调,董办负责具体工作[5] 审批与保存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应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登记相关事项[6] - 公司应妥善保存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6] 报送要求 - 公司需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报送监管机构[7] 其他 - 证券代码为600085,证券简称为同仁堂[16] - 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披露登记事项[16] - 有暂缓披露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有关内容情况[16] - 涉及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年度、半年度、一季度、三季度报告等[16] - 暂缓披露信息类型包括重大、日常、关联交易等[16] - 需确认是否完成内部审核[15][17] - 需确认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15][17] - 需注明认定属于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15][17] - 需注明披露对公司或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15][17] - 需注明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15][17]
同仁堂(600085)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8-11 10:01
委托理财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3] 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额度[9] 报告机制 - 财务部每月、产品周期结束、每半年度分别报告情况[12] 审计检查 - 内部审计机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审计委员会督导至少半年检查一次[13] 信息披露与生效 - 按规定及时披露,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制度自决议通过生效[15][20]
同仁堂(600085)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
2025-08-11 10:01
议案提议与资料提交 - 董事会议案提议人包括董事长等[2] - 提案部门按不同会议提前提交资料审核备案[7] 议案审议要求 - 重要人事任免听取纪委意见[9] - 重大事项提前法律审核[9] - 涉及职工利益需民主审议[9] 信息披露与保密 - 董事会秘书及时做好信息披露[11] - 会议信息披露前为内幕信息,不得泄露[11] 办法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执行[13] - 办法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14] - 办法自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5]
同仁堂(600085)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1 10:01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责任人[5]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6] - 沟通内容涵盖多方面[7] - 通过多渠道开展工作[10] 信息披露与活动 - 活动以已公开信息交流,避免代替披露[9] - 接受调研要妥善接待并披露信息[13] 会议安排 - 应充分考虑股东会召开事宜[16] - 应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3]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三年[21]
同仁堂(600085)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履职支撑服务保障管理办法》
2025-08-11 10:01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外部董事履职支撑服务保障管理办法[2] 履职保障 - 保障外部董事履职知情权,及时送达文件、开放信息系统[4] - 强化日常工作服务,提供高效服务[7] - 保证外部董事参加相关培训[8] - 可建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8] 会议规定 - 特定董事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其他需过半数[6] - 二名以上外部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提议延期或审议[9] 办法生效 - 办法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办公室解释[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