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6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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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银行年末加速“甩包袱”→
金融时报· 2025-12-19 06:37
行业动态:银行年末加速出清零售类不良资产 - 临近年末,银登中心资产转让信息密集更新,多家银行加速出清不良资产,亿元级别资产包频现 [1] - 12月以来,单日挂牌转让的不良资产包经常达到双位数,仅在12月17日、18日两天内就集中公布超30条不良贷款转让公告 [1] - 转让主体包括平安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等机构,转让节奏明显加快 [1] 核心驱动因素与资产类型 - 银行年末密集出清零售类不良资产,是财务优化与风险出清双重驱动的结果,直接动因是优化年末报表,通过转让不良快速降低不良率、释放拨备、改善资本指标 [2] - 通过快速出清,银行可剥离低效资产、释放资本占用、优化财务报表,同时快速回笼现金以提升流动性,支持资金投向优质领域 [2] - 零售类不良贷款成为转让的主要类型,因其具有“小额、分散、无抵押”特性,银行内部催收成本高、效率低,批量转让给专业资产管理公司有助于银行摆脱低效催收负担 [2] 市场趋势与数据表现 - 对于零售类不良资产,转让模式已成主流,2025年一季度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业务规模为370.4亿元,同比激增761.4% [2] - 在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中,个人消费贷款占比超七成 [2] - 专家预计此番不良贷款的“出清潮”或将持续至2026年上半年,未来处置规模可能进一步扩大,且处置主体将加速向区域性中小银行下沉 [3] 行业转型与未来方向 - 银行零售业务已由高速扩张阶段迈入结构调整与精细化经营阶段,规模增长节奏放缓,信用卡、消费贷等产品竞争激烈,利差空间承压 [3] - 数字化能力成为银行零售业务竞争的“分水岭”,具备成熟数据风控体系、高效线上获客能力及综合服务实力的银行才能在成本控制和客户黏性上保持优势 [3] - 银行零售业务增长动力逐渐转向真正的消费场景(如绿色消费、文旅教育)和财富管理驱动的综合金融服务,客户经营逻辑向“全生命周期”转变 [3] - 零售业务正处于“挤水分、调结构、寻新机”的转型阶段,银行推进数字化转型,将科技应用于精准营销、智能风控与流程自动化,风控体系从静态审查转向动态监测与前瞻预警 [4]
利率1.65%-2.07%!银行科创债破3000亿元,城商行成新主力
新浪财经· 2025-12-19 05:29
市场总体发行情况 - 截至2025年12月18日,共有67家银行发行了75只科技创新债券,总发行规模已达3014亿元 [2][3] - 自2025年5月7日央行与证监会联合发布支持公告后,银行科创债发行规模不断增加 [3][14] - 城商行和农商行作为发债主体已占比过半,成为市场中重要的参与力量 [3][14] 发行规模与市场格局 - 已形成政策性银行及国有大行为主导、股份行承接、城农商行广泛补充的多层次参与格局 [4][15] - 六大国有银行是发行主力,合计发行规模为1150亿元,占总规模的38.16% [3][4][14] - 建设银行发行规模最大,为300亿元;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各发行200亿元;邮储银行发行50亿元 [4][15] - 政策性银行中,国家开发银行发行200亿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行40亿元,合计占总规模的7.96% [4][15] - 股份制银行合计发行725亿元,占总规模的24.05%,其中浦发银行发行规模最大,为150亿元 [5][16] - 城商行合计发行749亿元,占总规模的24.85%,其中北京银行发行规模最大,为80亿元 [3][6][14][17] - 农商行合计发行150亿元,占总规模的4.98% [6][17] 发行利率分析 - 银行发行的科创债利率集中在1.67%至2.07%之间 [7][10][18][21] - 国有六大行利率最低,集中在1.65%至1.81%之间,其中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为1.65%,建设银行为1.67%,邮储银行最高为1.81% [3][7][14][18] - 政策性银行中,国家开发银行利率为1.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1.65% [7][18] - 股份制银行利率略高于国有行,在1.66%至1.85%之间,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和浙商银行为1.66%,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和平安银行较高,分别为1.85%、1.83%和1.85% [10][21] - 城商行和农商行利率水平较高,城商行利率在1.67%至2.07%之间,农商行在1.77%至2.04%之间 [2][3][13][14] - 部分城商行如莱商银行、临商银行和海南银行利率在2%以上,分别为2.03%、2.05%和2.07% [10][21] - 部分农商行如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珠海农村商业银行利率也在2%以上,分别为2.04%和2.00% [9][10][20][21] 债券期限结构 - 发行期限主要集中在5年期,占比超过70%,其次为3年期,占比超过20%,也有少量的半年期和7年期债券 [3][11][14][22] - 5年期为主的期限结构能更好地满足科技企业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中长期资金需求 [11][22] - 少量短期债券用于满足科创企业补充流动性、对接短期项目的需求 [11][22] 资金用途与战略意义 - 募集资金将投向《金融“五篇大文章”总体统计制度(试行)》中规定的科创领域,包括发放科技贷款、投资科技创新企业发行的债券等,专项支持科技创新领域业务 [6][17] - 发行科创债有助于引导更多资金流向科技创新领域,支持高成长性科技企业,推动科技、产业与金融良性循环,提升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效能 [3][14] - 银行通过发行科创债,可以更早地接触和绑定优质的科创企业,为其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如贷款、结算、股权投资、IPO等),深度参与科创企业成长过程 [11][22]
银行科创债破3000亿元,六大国有行占比超 38%,部分城农商行利率破2%
钛媒体APP· 2025-12-19 01:13
银行科创债发行总体情况 - 自2025年5月7日央行、证监会联合发布支持公告后,银行科创债发行规模迅速增长,截至12月18日,共有67家银行发行了75只科创债,总发行规模已达3014亿元 [1] - 市场已形成政策性银行及国有大行为主导、股份行承接、城农商行广泛补充的多层次参与格局 [2] - 银行发行科创债有助于引导更多资金流向科技创新领域,支持高成长性科技企业,推动科技、产业与金融良性循环 [1] 发行规模与市场结构 - **国有银行**:六大国有行是发行主力,合计发行规模为1150亿元,占总规模的38.16% [1][2][3] - 建设银行发行规模最大,为300亿元 [3][4] - 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发行规模均为200亿元 [3][4] - 邮储银行发行50亿元 [3][4] - **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发行200亿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行40亿元,合计占总规模的7.96% [3] - **股份制银行**:合计发行规模为725亿元,占总规模的24.05% [5] - 浦发银行发行规模最大,为150亿元 [4][5] - 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各发行100亿元 [4][5] - 光大银行发行60亿元,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招商银行各发行50亿元,平安银行发行65亿元 [4][5] - **城市商业银行**:合计发行规模为749亿元,占总规模的24.85% [1][5] - 北京银行发行规模最大,为80亿元 [4][5] - 江苏银行、杭州银行、南京银行、上海银行、徽商银行各发行50亿元 [4][5] - 其余多家城商行发行规模在10亿元至50亿元之间 [5] - **农村商业银行**:合计发行规模为150亿元,占总规模的4.98% [5] - 北京农商行发行30亿元,广东南海农商行发行20亿元 [5] - 广东顺德农商行、东莞农商行、成都农商行各发行15亿元 [5][8] - 重庆农商行和青岛农商行各发行10亿元 [5] 发行利率分析 - **整体利率区间**:银行发行的科创债利率集中在1.67%至2.07%之间 [7] - **国有银行利率**:集中在1.65%至1.81%之间,利率相对较低 [1][7] - 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利率最低,为1.65% [7] - 建设银行为1.67% [7] - 邮储银行最高,为1.81% [7] - **政策性银行利率**:国家开发银行利率为1.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1.65% [7] - **股份制银行利率**:在1.66%至1.85%之间,略高于国有行 [8] - 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和浙商银行利率为1.66% [8] - 光大银行、招商银行和平安银行利率略高,分别为1.85%、1.83%和1.85% [8] - **城市商业银行利率**:在1.67%至2.07%之间,利率较高 [1][9] - 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杭州银行和徽商银行为1.67% [9] - 莱商银行、临商银行和海南银行利率在2%以上,分别为2.03%、2.05%和2.07% [9] - 江苏银行、湖南银行、厦门银行、威海银行、绍兴银行、湖州银行利率在1.9%以上 [9] - **农村商业银行利率**:在1.77%至2.04%之间,整体略高 [9] - 广东顺德农商行和珠海农商行利率在2%以上,分别为2.04%和2% [8][9] 债券期限与资金投向 - **发行期限**:75只科创债的发行期限主要集中在5年期,其次为3年期,也有少量的半年期和7年期 [1] - 5年期债券占比超70%,3年期债券占比超20% [9] - 国家开发银行发行了期限为半年的债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行了期限为7年的债券 [7] - **资金投向**:募集资金将投向《金融“五篇大文章”总体统计制度(试行)》中规定的科创领域,包括发放科技贷款、投资科技创新企业发行的债券等,专项支持科技创新领域业务 [6] - **期限匹配意义**:5年期为主的债券期限能更好地满足科技企业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中长期资金需求;少量短期债券则满足部分科创企业补充流动性、对接短期项目的需求 [9] 银行参与的战略意义 - 银行通过发行科创债,可以更早地接触和绑定优质的科创企业,为其提供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如贷款、结算、股权投资、IPO等),深度参与科创企业成长过程 [9]
数智赋能普惠金融
经济日报· 2025-12-18 22:25
文章核心观点 - 华夏银行义乌支行通过数智化转型与产品创新 为义乌市小微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并针对外贸企业推出专项服务以降低成本与风险 [1][2] 业务模式与市场定位 - 公司深入义乌各大专业市场与专业街调研 针对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短、频、急”的特点开展业务 [1] - 公司摒弃传统抵押物依赖 全面推广信用贷款模式 并推进普惠金融数智化场景建设 [1] - 公司作为华夏银行杭州分行辖属支行 服务于全球小商品贸易枢纽义乌 当地小微企业数量众多且活力充沛 [1] 产品创新与数字化服务 - 公司与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深度合作 面向市场经营户创新推出定制化金融产品“市场贷” [1] - “市场贷”实现从申请、审批到放款的全流程线上操作和“当天审批、当天放款” [1] - 截至目前 “市场贷”累计发放金额已超5亿元 [1] - 公司同步落地“信用增值贷”等多款创新产品 形成覆盖小微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体系 [1] 外贸金融服务与成本优化 - 公司针对当地外贸型企业特性 联动辖内出口信保公司 打出“资信+限额”服务组合拳 [2] - 公司主动向上争取更多限额资源 为企业量身定制灵活的支付方式与融资期限 以助力企业规避汇率风险并抢占海外市场 [2] - 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公司主动下调小微外贸企业优惠准入门槛 [2] - 公司在商业可持续原则下 推出国际结算手续费减免、结售汇汇率点差优惠等举措 [2] - 2025年以来 公司已为相关企业累计减费让利达100万元 [2] 未来战略方向 - 华夏银行杭州分行表示 未来将持续深化普惠金融服务创新 不断优化产品体系与服务流程 [2] - 公司旨在让金融活水更精准高效地润泽经营主体 为义乌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
华夏银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获核准 同步撤销监事会
北京商报· 2025-12-18 14:09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变更 - 华夏银行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步生效 [1] - 公司章程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后,公司监事会正式撤销,相关治理制度废止 [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行使《公司法》及监管制度规定的原监事会职权 [1] 相关决议与人事变动 -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撤销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 公司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职工监事不再任职的议案 [3] - 郭鹏、邓康、马兵、赵锡军、郭田勇、张宏、程新生、徐新明、王胜春共九人不再担任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 [1]
华夏银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获核准,同步撤销监事会
北京商报· 2025-12-18 13:56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变更 - 华夏银行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撤销华夏银行监事会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 - 公司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撤销后职工监事不再任职的议案》 [1]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核准公司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1] 新治理规则生效与职权转移 - 修订后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步生效 [1] - 自公司章程核准之日起 公司监事会正式撤销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有关的公司治理制度废止 [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原监事会职权 [1] 相关人事变动 - 郭鹏 邓康 马兵 赵锡军 郭田勇 张宏 程新生 徐新明 王胜春不再担任监事及监事会相关职务 [1] - 上述人员均已确认与公司无不同意见 亦无任何其他相关事项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及债权人注意 [1]
股份制银行板块12月18日涨1.76%,兴业银行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入3.09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2-18 09:09
板块整体表现 - 12月18日,股份制银行板块整体上涨1.76%,表现显著强于上证指数(上涨0.16%)和深证成指(下跌1.29%)[1] - 板块内所有个股均录得上涨,兴业银行以2.25%的涨幅领涨,其次是浦发银行(2.08%)和招商银行(2.05%)[1] - 从资金流向看,当日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入3.09亿元,而游资和散户资金分别净流出1.92亿元和1.18亿元[1] 个股价格与交易表现 - 兴业银行收盘价为20.94元,成交量为67.00万手,成交额为13.89亿元[1] - 招商银行收盘价为42.37元,为板块内最高股价,成交量为76.81万手,成交额达32.25亿元,为板块最高[1] - 民生银行成交量为280.20万手,为板块内最活跃;光大银行成交量为223.19万手,亦较为活跃[1] 个股资金流向明细 - 兴业银行获得主力资金净流入1.01亿元,主力净占比达7.31%,为板块内最高,但游资和散户分别净流出3354.77万元和6793.40万元[2] - 光大银行主力资金净流入6319.89万元,主力净占比8.00%,为占比最高的个股[2] - 招商银行主力资金净流入额最低,仅为100.44万元,主力净占比0.03%,但其游资和散户资金流向相对平衡[2] - 浙商银行是唯一一只获得游资净流入(550.97万元)的个股[2] - 平安银行和民生银行是少数获得散户资金净流入的个股,分别净流入796.40万元和1452.88万元[2]
华夏银行(600015)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18 08:31
第一条 为规范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股东会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及决议水平,保障股东合法权 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内容 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5 月 13 日本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复〔2025〕719 号核准后同步生效。) | 第一章 总 则 - 1 - | | --- | |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 - | | 第三章 股东会的召集 - 4 - | | 第四章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第五章 股东会的召开 - 9 - | | 第六章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第一节 一般议事规定 - 12 - | | 第二节 特别议事规定 - 19 - | | 第七章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 - 21 - | | 第八章 优先股的特别规定 | | 第九章 ...
华夏银行(600015)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2-18 08:3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2003年首次公开发行10亿股人民币普通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9.14928468亿元[9] -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为159.14928468亿股,每股面值1元[11]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总和不得超资本金总额的60%[18]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和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8]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32] - 董事会由15至1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125] - 公司设行长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长不得兼任行长[152]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公司应保障股东权利,公平对待所有股东[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有权书面请求审计、董事会诉讼或直接诉讼[37][39] - 股东质押公司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股权的50%时,其在股东会和提名或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受限[48] 会议与决议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59]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8]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在特定提议下应10日内召集[13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9] -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比例为10%[160] - 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普通股股东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普通股股东可分配利润的30%[162]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67] - 公司已发行优先股不得超普通股股份总数50%,筹资金额不得超发行前净资产50%[189]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的股东,或持有股份比例虽未超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00]
华夏银行(600015) - 华夏银行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获核准并撤销监事会的公告
2025-12-18 08:30
公司治理变更 - 2025年5月13日股东大会通过撤销监事会及修订章程议案[1] - 2025年二届职代会通过职工监事不再任职议案[1]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修订后章程,监事会正式撤销[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关制度废止[2] - 郭鹏等9人不再担任监事及相关职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