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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新能源(0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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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高新能源(01250) - (1)有关EPC合同的须予披露交易及关连交易;及(2)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2025-09-24 22:07
项目信息 - 郓城县分散式风电项目规模175兆瓦,EPC合同于2025年9月13日签订,总价10.11365724亿元,固定单瓦价格5.7792元每瓦[8][82][83] - 岚曹高速分布式光伏项目规模5.55808兆瓦,EPC合同日期为2025年9月12日[11] - 临滕高速分布式光伏项目规模15.6兆瓦峰值,EPC合同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11] 合同条款 - EPC合同施工期303日历天,实际开工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82] - 预付款额度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部分后金额的20%,含安措费的50%,分3次扣完[86] - 联合承包人应提供相当于总代价10%的预付款保函,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91] - 风机设备按最终结算金额对应10%提供质量担保保函,建安及其他工程按最终竣工结算金额3%提供质量保证金保函[91] 股权结构 - 中国能建第二工程公司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74.6813%及25.3187%股权[37] - 正晨科技由山东高速信息集团、姚晨等分别持有约33.3944%、25%等股权[38] - 山东高速集团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0.66%[40] 集团情况 - 山东高速集团资产总额突破1.7万亿元,运营管理高速公路9070公里,投资六间公众上市公司[39] - 2025年上半年,集团新增开发指标超350兆瓦[79] - 截止2025年6月30日,集团在建及已获批待建发电项目总容量达4.9吉瓦[79] 业绩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风力发电站电力销售收入约7.296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约6.727亿元稳步提升[8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集团持有并投运19个风电站,总并网容量达1176兆瓦[8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集团风电站项目加权平均利用比率超90%[81] 股东大会 - 公司将于2025年10月16日下午3时举行股东特别大会[118] - 股东特别大会将考虑批准、确认及追认菏泽山高能源相关EPC合同及交易[121] - 授权董事为使EPC合同生效签署文件及办理相关事宜[121] 其他 - 赵公直先生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拥有200,000股相关股份权益,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权益约0.02%[107] - 所有执行董事与公司订立服务协议,独立非执行董事与公司订立委任函,任期三年[114] - 芒果金融从事证券及期货条例下多类受规管活动,于2025年9月25日发表意见[115]
山高新能源(01250) - 公告变更股东特别大会记录日期
2025-09-24 22:06
股东大会相关 - 公司将提呈普通决议案供独立股东审议批准EPC合同交易[3] - 原2025年10月13日营业结束时在册股东有权参会投票[3] - 原股份过户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下午4时30分[3] - 变更后2025年10月10日营业结束时在册股东有权参会投票[4] - 变更后股份过户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下午4时30分[4]
山高新能源(01250) - 致非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申请表格 - 刊发2025中期报告之发佈通知
2025-09-24 22:03
报告发布 - 2025年9月25日通知非登记股东2025年中期报告已发布[2] - 中英文版本已上载于公司和联交所网站[2] 报告获取 - 难浏览网上版本或要印刷本可填申请表交公司,免费发送[3] - 非登记股东电子收取通讯需向中介提供邮箱[4] 申请规则 - 填申请表索取本次印刷本即确认收取日后所有印刷本[10] - 申请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继续收取需再申请[10] 咨询方式 - 对通知有疑问工作日9:00 - 18:00致电或发邮件咨询[5]
山高新能源(01250) - 致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 刊发2025中期报告之发佈通知
2025-09-24 22:02
报告发布 - 公司发布2025年中期报告通知,报告中英文版本已上载于公司和联交所网站[2][5] 股东通讯 - 股东可选择收取印刷本,有困难可填回条或邮件申请免费印刷本[2][3][5][6] - 提供邮箱未收到“未送达信息”视为遵守上市规则[4][6] 回条要求 - 回条需选收印刷本语言或取消请求,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10][13] 资料处理 - 股东自愿提供资料用于接收通讯,有权书面申请查阅或修改[12]
山高新能源(01250) - 2025 - 中期财报
2025-09-24 22:01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23.996亿元,同比下降约0.2%[13] - 报告期内溢利约为人民币3.928亿元,同比上升约6.5%[13] - 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约为人民币2.868亿元,去年同期约为人民币2.759亿元[13] - 营业收入为2,399,627千元同比下降0.2%[50] - 公司期内溢利为392,839千元同比增长6.5%[50] -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为286,837千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0%[138] - 基本每股盈利为人民币12.77分,同比增长4.0%[138] - 非控股权益应占溢利为106,002千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8%[138] - 2025年上半年期内溢利为人民币3.93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3.69亿元增长6.5%[145][147] - 公司总营业收入为2,399,627千元人民币,同比下降0.2%[164][165] - 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期内溢利为286,837千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0%[179] - 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12.77分,同比增长4.0%[17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公司报告期内毛利约为人民币12.035亿元,同比下降约1.7%[13] - 公司毛利率为50.2%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50] - 毛利为1,203,491千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7%[138] - 行政开支减少至200.6百万元同比下降15.2%[55] - 财务费用减少人民币104.9百万元至人民币558.9百万元,降幅约15.8%[57] - 财务费用为558,873千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5.8%[173] - 所得税开支为110,755千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7%[175] - 员工成本1.806亿元,同比下降7.0%(2025年同期:1.806亿元 vs 2024年同期:1.942亿元)[84] 电力销售业务表现 - 电力销售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20.288亿元,同比上升约0.7%[13] - 电力销售及委托经营服务营业收入合计人民币2,054.7百万元,同比增长约1%[32] - 电力销售业务收入为2,028.8百万元同比增长1%[51] 光伏发电业务表现 - 公司集中式光伏发电总容量为2,467兆瓦[12] - 集中式光伏发电营业收入人民币938.8百万元,占总营业收入约39%[33] - 集中式光伏电站总并网容量达2,603兆瓦,同比增长1.6%(2024年:2,562兆瓦)[34] - 集中式光伏总发电量1,426,350兆瓦时,同比下降4.7%(2024年:1,496,021兆瓦时)[34] - 分布式光伏营业收入人民币360.4百万元,同比增长9.6%(2024年:328.8百万元)[37] - 分布式光伏总装机容量达1,020兆瓦,同比增长18.6%(2024年:860兆瓦)[37] - 加权平均利用比率81.34%,同比下降6.35个百分点(2024年:87.69%)[36] - 加权平均利用小时数561小时,同比减少26小时(2024年:587小时)[36] - 光伏委托经营服务营业收入人民币2.3百万元,同比增长15%(2024年:2.0百万元)[38] - 光伏发电业务收入为1,299.2百万元毛利率56.2%[52] - 光伏发电业务收入为1,299,207千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1%[164] 风电业务表现 - 公司风力发电总容量为1,176兆瓦[12] - 风电业务电力销售收入达人民币7.296亿元,同比增长8.5%[39] - 风电总併网容量保持1,176兆瓦,电站数量19个无变动[39] - 风电总发电量达1,726,902兆瓦时,同比增长12.8%[39][41] - IV类风资源区发电量1,443,599兆瓦时,占比83.6%[41] - 加權平均利用小時數1,537小時,同比增加169小時[42] - 委託經營服務收入人民币2,360万元,同比增长23.6%[43] - 风电业务收入为729.6百万元毛利率57.3%[52] - 风电业务收入为729,634千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5%[164] 清洁供暖业务表现 - 公司清洁供暖面积达3547.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7%[26] - 公司供暖服务户数达212,457户,同比增长4.8%[26] - 清潔供暖面積3,54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7%[45][46] - 清潔供暖用戶212,457戶,同比增长4.8%[45][46] - 清潔供暖服務收入人民币3.357亿元,同比下降3%[45] - 華東及華中地區供暖面積增長21.9%,用戶數增長21.3%[46] 发电运营数据 - 总营运发电量约3,674,408兆瓦时,同比增长6.9%[31] 项目开发与建设 - 公司新增开发指标超过350兆瓦[21] - 公司在建及已获批待建发电项目总容量达4.9吉瓦[21] - 公司报告期内形成内部正式投资决策共30个项目,总容量约890兆瓦[21] - 公司完成抢并网项目12个,并网规模超过50兆瓦[22] - 签订EPC合同总价4.169亿元(江苏仪征项目)及0.5855亿元(费县项目)[81][88] - 扬州潍柴EPC合同涉及5.01215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90] - 岚曹EPC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822.91万元,对应5.56兆瓦峰值分布式光伏项目[100] - 鄆城EPC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0.11亿元,对应175兆瓦分布式风电项目[105] 电力交易表现 - 公司参与电力交易项目容量约2吉瓦,占总量超40%[25] - 公司已完成电力交易电量约9亿千瓦时[25] - 公司通过省外交易累计成交电量7868.9万千瓦时[25] 融资与财务安排 - 公司境内附属公司成功发行5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票面利率1.78%[28] - 公司完成对热力控股平台3.36亿元人民币资本实缴[26] - 文水融资租赁协议总代价为人民币2.5亿元,租期96个月[92] - 贷款合同提供人民币868,334,134.50元贷款[95] - 海兴融资租赁协议总代价为人民币3.85亿元,租期13年,涉及145兆瓦光伏发电站[97] - 公司债券总额从6.95亿元人民币降至6.02亿元人民币,其中非流动部分新增5.00亿元人民币[197] 现金流状况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4,122,860千元同比增长13.1%[5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人民币477.3百万元至人民币4,122.9百万元,增幅13.1%[6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4,122,860千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1%[142] - 经营现金流量净额2025年上半年为人民币6.33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6.10亿元增长3.7%[147] - 2025年上半年新增银行及其他借款人民币48.75亿元,偿还借款人民币35.20亿元[147] - 非控股权益注资2024年上半年达人民币20.00亿元,2025年上半年无相关注资[14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025年6月30日为人民币41.23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43.44亿元减少5.1%[147]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2025年上半年为人民币5.65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7.34亿元改善23.0%[147] - 支付非控股股东股息2025年上半年为人民币3010万元,2024年同期为人民币190万元[147] 资产与负债变动 - 合约资产增至人民币763.3百万元,较期初人民币690.1百万元增长10.6%[65] -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增至人民币9,691.3百万元,较期初人民币8,674.3百万元增长11.7%[66] - 电力销售应收款项达人民币8,609.5百万元,较期初人民币7,614.2百万元增长13.1%[66] - 可再生能源财政补助应收款项增至人民币8,159.1百万元,较期初人民币7,174.2百万元增长13.7%[67] - 预付款项等资产减少人民币234.8百万元至人民币4,070.0百万元[68] -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减少人民币525.3百万元至人民币484.2百万元,降幅52.0%[71] - 计息银行借款及其他借款总额增至人民币27,010.4百万元,较期初增加人民币1,322.9百万元[72] -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略减至人民币873.6百万元[70] - 计息银行借款及其他借款总额为27,265,144千元人民币[142][143] - 资产净值为19,728,964千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143] - 公司权益总额从2024年初的人民币175.45亿元增长至2025年6月30日的人民币197.29亿元,增幅12.4%[145] - 汇兑波动储备从2024年初的负人民币4.56亿元扩大至2025年6月30日的负人民币5.67亿元[145] - 保留盈利从2024年初的人民币36.87亿元增长至2025年6月30日的人民币42.58亿元,增幅15.5%[145] - 合约资产总额从2024年底的人民币69.01亿元增至2025年中的76.33亿元,增长10.6%[182] - 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总额从2024年底的人民币86.74亿元增至2025年中的96.91亿元,增长11.7%[184] - 应收电价补贴从2024年底的人民币71.74亿元增至2025年中的81.59亿元,增长13.7%[184] - 两年以上账龄的应收电价补贴从2024年底的人民币289.40亿元增至2025年中的412.01亿元,增长42.4%[186] -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从2024年底的人民币31.19亿元降至2025年中的28.43亿元,下降8.9%[188] -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据从2024年底的人民币8.90亿元降至2025年中的8.74亿元,下降1.9%[189] -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从2024年底的人民币10.10亿元降至2025年中的4.84亿元,下降52.0%[191] - 计息银行借款及其他借款总额从2024年底的人民币258.69亿元增至2025年中的272.65亿元,增长5.4%[192] - 有抵押银行借款从2024年底的人民币124.48亿元增至2025年中的148.16亿元,增长19.0%[192] - 流动银行借款从2024年底的人民币61.10亿元增至2025年中的75.85亿元,增长24.1%[192] - 计息银行借款及其他借款总额从258.69亿元人民币增至272.65亿元人民币,增长5.4%[194] - 一年内应偿还银行借款从49.33亿元人民币增至65.08亿元人民币,增长31.9%[194] - 应偿还其他借款总额从59.67亿元人民币降至53.22亿元人民币,下降11.3%[194] - 一年内应偿还其他借款从11.78亿元人民币降至10.77亿元人民币,下降8.5%[194] - 银行及其他借款中人民币计价部分从252.30亿元人民币增至266.57亿元人民币[196] - 港元计价银行及其他借款从6.39亿港元小幅降至6.08亿港元[196] 资本开支与投资 - 资本开支总额为人民币6.381亿元,同比增长170.4%(截至2025年6月30日:6.381亿元 vs 2024年同期:2.36亿元)[73] - 光伏及风力发电站项目投资4.752亿元,同比增长248.6%(2025年同期:4.752亿元 vs 2024年同期:1.363亿元)[73] - 物业、厂房及设备添置支出为518,538千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9.8%[181] 财务比率与融资成本 - 资产负债率60.17%,较2024年末微升0.16个百分点(2025年6月30日:60.17% vs 2024年12月31日:60.01%)[76] - 流动比率1.94,显示短期偿债能力良好[76] - 银行借款利率区间从1.95%-6.06%变为1.85%-4.50%,整体融资成本下降[198] - 租赁负债利率区间为2.95%-6.85%,其他有抵押借款利率区间为2.87%-6.85%[198] 行业与市场数据 - 全国光伏新增并网约2.12亿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约1亿千瓦,分布式光伏约1.13亿千瓦[17] - 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约11亿千瓦,同比增长约54.1%[17] - 全国光伏累计发电量约5,5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42.9%[17] - 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约5,139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约4,890万千瓦,海上风电约249万千瓦[17] - 全国风电累计并网容量达到约5.73亿千瓦,同比增长约22.7%[17] - 全国风电累计发电量约5,8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15.6%[17] - 二零二五年新能源年度新增装机规模预计达4.3至5亿千瓦[48] - 到二零三零年新能源装机规模有望突破30亿千瓦实现翻番[48] 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 - 山东高速集团直接及间接拥有山高控股已发行股本约43.44%及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0.66%[89] -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由山东高速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约56.78%[89] - 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为山东高速集团持有95%权益的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89] - 山高速集团间接持有山高控股43.44%股权及本公司60.66%股权[101][106] - 山高速城市建设由山高速集团间接持股51%,山东交通规划设计院由山高速集团直接持股95%[101] - 山高速信息集团持有山东正晨科技33.3944%股权,后者被视为山高速集团30%受控公司[106] - 山东高速集团通过山高控股等实体间接持有公司1,362,814,764股股份,占总股本60.66%[114][116] - 北控集团通过北控水务等实体间接持有公司405,063,291股股份,占总股本18.03%[114][11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246,588,726股[115] - 公眾持股量仅为478,710,671股,占当时总股本21.31%,低于上市规则要求的25%最低标准[122] - 联交所授予豁免期至2025年5月17日,后延长至2025年8月17日[122] - 山高控股直接持有公司1,362,814,764股股份,占总股本60.66%[114][117] 关联交易 - 费县EPC合同及扬州潍柴EPC合同合并计算后最高适用百分比超过0.1%但低于5%[91] - 文水融资租赁协议涉及最高适用百分比超过5%但所有适用百分比均低于25%[92] - 贷款合同最高适用百分比超过5%[96] - 岚曹EPC合同交易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豁免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要求[103] - 鄆城EPC合同交易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须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107] - 鄆城EPC合同交易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108] 购股权计划 - 公司股份合併后尚未行使購股權對應股份總數為19,010,000股,佔已發行股份約0.85%[128] - 購股權計劃可授出股份上限為股份合併後135,050,794股,佔報告日已發行股份約6.01%[128] - 股份合併使購股權行使價由0.08港元調整至4.00港元[127] - 股份合併使購股權對應股份數量由993,000,000股調整為19,860,000股[127] - 獨立非執行董事趙公直持有5批購股權,每批40,000股,行使價均為4.00港元[129] - 購股權計劃已於2023年6月9日屆滿,不再授出新購股權[128] - 報告期內無尚未行使購股權失效[12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行使的购股权总数保持19,010,000份,期内无变动[131] - 前执行董事胡晓勇持有未行使购股权共8,000,000份(每批
山高新能源与中国能建第二工程公司及正晨科技订立EPC 合同
智通财经· 2025-09-14 10:45
项目合作 - 山高新能源直接全资附属公司菏泽山高能源与联合承包人中国能建第二工程公司及正晨科技订立EPC合同 总价约10.11亿元人民币(含税) 可根据国家税务政策调整 [1] - EPC合同针对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175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 联合承包人将提供项目EPC服务 [1] - 菏泽山高能源同时为山高控股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 合同签署日期为2025年9月13日 [1]
山高新能源(01250)与中国能建第二工程公司及正晨科技订立EPC 合同
智通财经网· 2025-09-14 10:44
项目投资 - 山高新能源与山高控股的附属公司菏泽山高能源签订EPC合同 合同总价约10.11亿元人民币 含所有税项且可随国家税务政策调整[1] - 项目为175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 位于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1] 合作方关系 - 发包方为菏泽山高能源 系山高新能源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山高控股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1] - 联合承包方为中国能建第二工程公司与正晨科技 负责提供项目EPC服务[1] 合同签署 - EPC合同签署日期为2025年9月13日[1]
山高新能源(01250) - 联合公告有关EPC合同的须予披露交易及关连交易
2025-09-14 10:30
股权结构 - 山东高速集团直接及间接合共拥有山高控股已发行股本约43.44%,间接持有山高新能源已发行股本约60.66%[6][24][29] - 山东高速及山东高速集团分别持有山东高速信息集团65%及35%股权,山东高速信息集团持有正晨科技约33.3944%股权,正晨科技被视为山东高速集团的30%受控公司[6][29] - 中国能建第二工程公司股权结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华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74.6813%,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25.3187%[22] - 正晨科技股权结构:山东高速信息集团约33.3944%、姚晨25%、济南慧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6055%等[23] - 山东高速集团权益结构:山东省国资委直接及间接持约90%,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约10%[24] EPC合同 - EPC合同于2025年9月13日订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011,365,724.00元[5][12] - EPC合同项目为175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山东菏泽郓城县,施工期303日历天[13] - EPC合同固定单瓦价格为人民币5.7792元每瓦[14] - 预付款额度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部分后金额的20%,含安措费的50%,自第三次工程进度款开始分3次扣完[16] - 提交经发包人审核的勘察设计成果后,支付勘察设计费的70%;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至97%;竣工验收一年后设计回访无问题,支付剩余3%[16] - 每台风机场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发包人收到相关文件后28天内支付至对应到货设备产值的85%(含预付款);设备带电投运后,支付至90%[16] - 建安工程费(除风机、塔筒设备款)支付比例:当月完成产值付85%,全容量并网后付至90%,并网后两月付至95%,竣工验收后付至97%[17] - 其他进度费支付比例:当月完成产值付70%,全容量并网后付至85%,并网后两月付至95%,竣工验收后付至97%[17] - 质量保证金:风机设备按最终结算金额10%提供担保保函,建安及其他工程按3%提供保证金保函[17] - 履约担保:联合承包人提供相当于总代价10%的预付款保函,验收合格后退还[18] 交易规定 - 山高新能源合并计算的EPC合同及先前EPC合同项下交易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5%,订立EPC合同须遵守申报、公告、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9][31] - 山高新能源EPC合同代价总金额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5%但低于25%,其项下拟进行交易构成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31] - 山高控股合并计算的EPC合同及先前EPC合同项下交易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0.1%但低于5%,订立EPC合同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获豁免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10][32] 其他项目 - 岚曹项目为5.55808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临滕项目为15.6兆瓦峰值分布式光伏项目,郓城项目为175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35][37][38] - 岚曹EPC合同日期为2025年9月12日,临滕EPC合同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EPC合同日期为2025年9月13日[35][37][38] - 扬州山高新能源与正晨科技为扬州潍柴5.01215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订立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日期为2025年4月2日[44] 公司信息 - 山高新能源股份代号为1250,山高控股股份代号为412,山东高速证券代码为600350.SH[39] - 山高新能源股份每股面值0.05港元[40] - 山高新能源董事会有7名执行董事和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43] - 山高控股董事会有5名执行董事、3名非执行董事和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43] - 山高新能源独立董事委员会由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40] - 山高新能源独立财务顾问为芒果金融有限公司[40] - 联合公告日期为2025年9月13日[43] 股东会议 - 山高新能源将提呈普通决议案供独立股东审议批准EPC合同及项下交易,通函将于2025年9月25日或之前发出[33] - 2025年10月13日营业结束时名列山高新能源股东名册股东有权出席特别大会并投票[34] - 山高新能源将适时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供独立股东考虑及批准EPC合同及交易[40] 其他 - 山东高速集团资产总额突破1.7万亿元,运营管理高速公路9070公里[24] - 山高新能源、山高控股5位董事分别自愿放弃EPC合同相关决议案投票[25][26] - 山高新能源、山高控股董事会认为EPC合同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28] - 正晨科技是在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44]
山高新能源(01250.HK)与联合承包人订立EPC合同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822.91万元
格隆汇· 2025-09-12 10:57
公司动态 - 济南山高新能源科技与联合承包人山东高速城市建设 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及中国水电工程签署EPC合同 合同总价1822.91万元人民币 [1] - 济南山高新能源科技为山高新能源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山高控股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 [1] - 联合承包人包括山东高速城市建设 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及中国水电工程 [1] 业务发展 - EPC合同涉及项目EPC服务 涵盖工程设计 采购和建设等环节 [1] - 合同签署日期为2025年9月12日 [1]
山高新能源附属就位于山东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与联合承包人订立EPC合同
智通财经· 2025-09-12 10:57
项目签约 - 济南山高新能源科技与联合承包人签署EPC合同 合同总价1822.91万元人民币(含税)[1] - 项目为5.56兆瓦峰值分布式光伏电站 位于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岚曹高速[1] - 联合承包人包括山东高速城市建设、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及中国水电工程[1] 战略布局 - 公司深度融入国家战略规划及山东高速集团多元发展生态体系[2] - 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在山东市场的战略布局与业务领域[2] - 通过全国清洁能源市场拓展强化收益基础与长期竞争力[2] 行业背景 - 项目符合中国2030年碳达峰与2060年碳中和的"十四五"政策方向[2] - 清洁能源领域被列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2] - EPC模式应用于分布式光伏项目体现行业标准化发展趋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