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控股:昭平山高就位于广西的风电场项目订立EPC合同 积极融入清洁能源领域的新发展格局
项目签约与合同细节 - 山高新能源的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及山高控股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昭平山高,与联合承包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一航局西南工程及中电建河南)订立EPC合同 [1] -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6.75亿元(暂定,含税),并可在国家税务政策更改时调整 [1] - 项目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昭平县的100兆瓦风电场项目 [1] - 联合承包人将负责项目全面建设,包括工程勘测设计、开关站、集电线路和输电线,以及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和储存 [1] 公司战略与行业背景 - 公司积极融入国家战略规划及山东高速集团的多元发展生态体系 [2] - 公司持续看好中国经济,积极融入清洁能源领域新发展格局,并推进中国政府“十四五”规划支持的、旨在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项目 [2] - 通过在全国拓展清洁能源市场,本项目将提升公司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战略布局、业务领域及市场足迹 [2] 项目影响与预期效益 - 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将有助于公司实现新能源领域多元化业务组合的持续发展 [2] - 项目将于未来拓宽公司的收益基础,强化长期竞争力并提升盈利能力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