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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星: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6-16 12:18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以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1] - 激励计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1] 考核目的与原则 - 考核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确保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并发挥最大作用,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1] - 考核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严格依据业绩评价,使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 [1] 激励对象范围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 - 激励对象需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 考核机构与职责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激励对象考核工作 [2] -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并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 [2] - 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考核数据收集和提供,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2] - 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2] 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 股票期权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设定增长率目标 [2][3] - 2025年触发值14%,目标值18% [3] - 2026年触发值38%,目标值48% [3] -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根据实际完成情况确定: - A≥Am时可行权比例100% [3] - Am>A≥An时可行权比例按A/Am*100%计算 [3] - A<An时可行权比例0% [3]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 个人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档,对应行权比例分别为100%/80%/50%/0% [4] - 个人实际行权额度=计划行权额度×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4] - 因个人考核不达标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4] 考核结果运用 - 公司未满足年度业绩考核要求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可行权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并由公司注销 [4] - 公司业绩达标时,激励对象个人实际行权额度根据个人考核结果确定,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 [4] 考核程序与管理 - 考核期间为激励对象申请行权的前一会计年度 [4] - 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并形成报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由董事会确定行权资格及数量 [4][5] - 考核结果需反馈给被考核对象,异议可申诉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最终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确定 [5] - 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期限至少为激励计划结束后三年 [5] 附则 - 考核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与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5]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激励计划生效实施 [5]
深圳新星: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6 12:15
公司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未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1] - 公司未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1]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1] 激励对象资格 -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2] -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2] - 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且不存在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2] 激励计划合规性 - 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和行权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行权价格、等待期及行权条件等事项[2] - 激励计划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 激励计划目的 - 计划旨在建立股东与经营者利益共同体 提高公司管理效率、经营积极性及责任心[3] - 计划目标为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确保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3] - 计划旨在为股东带来更高效和持久的回报[3]
每周股票复盘:有研粉材(688456)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
搜狐财经· 2025-06-14 04:50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6月13日收盘 公司股价报收于35 3元 较上周的34 82元上涨1 38% [1] - 6月11日盘中最高价报36 33元 6月10日盘中最低价报34 5元 [1] - 当前最新总市值36 59亿元 在金属新材料板块市值排名25/30 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3737/5150 [1]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2元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 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18日 [1] - 分配以总股本103 660 000股为基数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 732 000元 [1] - 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 控股股东及员工持股平台自行发放 [1] 税务处理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暂免个税 1年内(含)转让时计算 [1]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解禁前股息红利实际税负10% 税后每股0 18元 [1] - QFII和沪股通香港投资者代扣代缴10%所得税 税后每股0 18元 [1]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税前每股0 20元 [1]
每周股票复盘:江南新材(603124)因换手率20%两度登龙虎榜并实施年度权益分派
搜狐财经· 2025-06-13 21:28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6月13日收盘,江南新材报收于45.93元,较上周41.75元上涨10.01% [1] - 本周最高价50.58元(6月12日),最低价41.38元(6月10日) [1] - 本周出现1次涨停收盘,无跌停情况 [1] - 当前总市值66.94亿元,在金属新材料板块排名18/30,两市A股排名2283/5150 [1] 交易动态 - 因日换手率达20%,江南新材于2025年6月12日、6月13日两次登上龙虎榜 [2] - 这是近5个交易日内第1次和第2次上榜 [2] 权益分派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A股每股现金红利0.37元(含税),总计派发53925723.63元 [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6月17日 [3]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税,持股1年以内(含)按转让时计税 [3] - 有限售条件股东及QFII实际税后红利为每股0.333元 [3]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按税前每股0.37元发放 [3]
每周股票复盘:鑫科材料(600255)为子公司提供6000万元担保
搜狐财经· 2025-06-13 18:55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6月13日收盘,鑫科材料报收于3.25元,较上周的3.32元下跌2.11% [1] - 本周鑫科材料6月10日盘中最高价报3.42元,6月13日盘中最低价报3.25元 [1] - 鑫科材料当前最新总市值58.7亿元,在金属新材料板块市值排名19/30,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549/5150 [1] 公司担保事项 - 鑫科材料为控股子公司鑫科铜业提供担保人民币5,000万元,为鑫鸿电缆提供担保人民币1,000万元 [1] - 截至公告日,鑫科材料实际为鑫科铜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2,226万元,为鑫鸿电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 [1]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1]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16,676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151.45% [1] - 2025年6月11日,公司与平安银行合肥分行和华夏银行芜湖分行签署了担保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为三年 [1] 子公司信息 - 鑫科铜业注册资本肆亿伍仟万圆整,经营范围涉及铜基合金材料等开发、生产、销售 [1] - 鑫鸿电缆注册资本肆仟伍佰万圆整,经营范围涉及电线电缆等开发、生产、销售 [1]
创新新材: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3 11:38
回购股份计划 -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回购价格不超过5.71元/股,回购资金规模为1亿至2亿元人民币,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2] - 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最终回购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以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2] - 公司已收到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可为本次回购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2][3] 贷款承诺函详情 - 中信银行提供的回购专项贷款利率下限下调至1.8%,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3] - 该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金额及股份数量以公司披露的实施结果为准 [3] 信息披露 - 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3月7日、3月25日和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相关公告文件 [3] -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就回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诺德股份: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13 11:25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 诺德股份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124人调整为118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113万份调整为3,03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387万份调整为470万份 [5] - 调整原因是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5] - 本次调整属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5] 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 公司以3.41元/股的行权价格向11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3,030万份股票期权 [6] - 公司确定2025年6月13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 [6] - 公司和激励对象已满足《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 [7] 批准与授权 - 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5]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4]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6] 信息披露 - 公司将及时公告董事会决议、调整事项公告和授予公告等文件 [7]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8]
诺德股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3 10:52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 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118名,首次授予及预留股票期权数量分别为3,030万份和470万份 [1]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大股东及其关联方 [1] - 调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东会授权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1] 激励对象资格核查 -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受处罚的情形 [2] - 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 - 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较原计划减少6人,其余与股东会批准名单相符 [2] 股票期权授予安排 - 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6月13日,授予价格为3.41元/股 [4] - 向118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授予3,030万份股票期权 [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实施该计划 [3][4]
隆达股份: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3 10:29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核查 -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名单进行合规性核查 [1] - 本次拟归属的34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范围及任职资格条件 [1][2] -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已成就,对应归属数量为118.24万股 [2] - 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归属事项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
华达新材: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2 10:16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于2025年5月13日审议通过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的差异化分红方案,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数为基数 [1] - 总股本为511,420,000股,回购专用账户持股5,158,500股,参与分配股本为506,261,500股,摊薄后每股红利仍为0.15元 [2] - 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减去0.15元,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2] 分红实施时间表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8日,除权(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19日 [1] - 无限售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该机构保管 [2] 差异化分红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1个月内税负20%,1-12个月税负10%,暂不代扣个税 [5] - 限售股自然人股东解禁前按10%税率代扣个税,税后每股实发0.135元 [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发0.135元 [6]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发0.135元 [6]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纳税,每股实发0.15元(含税) [7] 特殊股东红利发放方式 - 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浙江华达集团有限公司、邵明祥、杭州富阳仁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