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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的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 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覆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路桥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路桥"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 四川路桥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 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 ...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18 19:17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公告编号:2025-101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注: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2020年12月8日总股本2,209,182,972股为基数计算,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 2025年12月17日总股本2,215,422,688股为基数计算。 二、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 影响,不会导致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9日 ■ 一、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自2020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7日期间,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合计增加 6,239,716股,其中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增加27,105,195股,因"环旭转债"转股增加11,776,693股,因 注销回购股份减少32,642,172股。受以上 ...
中旗新材: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新浪财经· 2025-12-17 08:59
中旗新材公告称,2025年12月3日至16日,"中旗转债"转股750.89万股,公司总股本由1.93亿股增至2.00 亿股。控股股东星空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陈耀民持股数量不变,但比例从26.97%被动稀释至25.96%。 其中,星空科技持股比例降至21.30%,陈耀民降至4.66%。剔除回购股份后,二者持股比例由27.29%降 至26.26%。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影响公司治理和经营。 ...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至5%以下并触及1%整数倍 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深改哲新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改哲新")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本次权益变动 性质为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1、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原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号),本次权益变动为深改哲新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 ...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10 17:30
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与市场传闻澄清 - 公司股票于2025年12月5日、12月8日、12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交易异常波动 [2] - 2025年12月10日,公司股票继续涨停,截至当日收盘,公司市盈率(LYR)为79.00倍,市盈率(TTM)为66.18倍,换手率为2.96% [3][4] - 公司所属的申万行业分类“玻璃玻纤”行业市盈率(TTM)为55.49倍,公司市盈率指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4] - 公司关注到有市场信息讨论其向SpaceX供货事项,经自查,公司高效节能材料中用于航空航天领域的产品2024年度收入占公司营收比例不到0.5% [3][8] - 公司自2020年起向国际某知名航天公司直接供应“高硅氧纤维产品”,2024年该项业务收入占公司总营收比例极低,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且目前该产品暂无在手订单 [3][8] 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 - 公司控股股东郭茂先生正筹划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该事项尚需履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7] - 2025年12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郭茂与受让方中融华信国际生物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17] - 郭茂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62,187,200股无限售A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4%)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中融华信 [17][21] - 标的股份的交易价格为5.53元/股,对应上市公司估值57亿元,转让价款总额为343,895,216元 [21] - 本次权益变动后,郭茂及其一致行动人郭思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将减少至281,216,8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33.34%变为27.30% [15]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15] - 受让方中融华信承诺自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会减持标的股份 [30][46] 公司基本经营状况 - 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5] - 公司主要业务为以微纤维玻璃棉为核心材料,开发“干净空气材料”、“高效节能材料”和“无尘空调产品”,应用于“工业空间、移动空间、生活空间”三大空间 [3][8] - 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7]
豪威集团: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持股增至5.89%
巨潮资讯· 2025-12-10 09:53
核心事件 - 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豪威集团合计306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该基金会合计持有公司7120.0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9% [1] - 本次受让的3060万股中,3000万股来自公司控股股东虞仁荣的无偿捐赠,60万股来自宁波市虞仁荣教育基金会的无偿捐赠 [3] - 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办理,未涉及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安排 [3] -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治理结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体系保持稳定 [3] 股权变动细节 - 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是一家以支持教育事业为主要宗旨的非营利性机构 [3] - 权益变动后,该基金会持股比例从原有基础上升至5.89%,在公司股权结构中的比重有所提升 [3] - 基金会与赠与人虞仁荣及宁波市虞仁荣教育基金会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 - 本次股份捐赠性质为股东出于公益目的的无偿转让,不涉及公开要约收购安排 [3] 公司业务概况 - 豪威集团主要从事CMOS图像传感器及相关解决方案业务 [3] - 公司产品应用于智能手机、安防监控、汽车电子及消费电子等领域 [3] - 公司近年来在高像素、车规级及机器视觉等方向持续布局 [3] - 公司围绕移动终端、汽车电子和新兴场景扩展中高端产品线 [3]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核心事件概述 -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代表“泽熙6期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因所持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导致其权益发生变动 [1][4]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被动减持,变动后该信托计划不再持有康强电子任何股份 [4][7] 权益变动详情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康强电子18,764,2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6]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康强电子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 [7] - 所持股份被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截至报告签署日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8][9] 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本次被司法拍卖的18,764,272股康强电子无限售流通股,在权益变动前处于被冻结状态 [10] - 除上述冻结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康强电子股票不存在其他股份权利限制 [11] 其他相关情况 -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前6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司法拍卖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康强电子股份的情况 [12]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3]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暨收到《执行裁定书》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8 18:32
公司控制权变更核心事件 - 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35,405,25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8%)被司法拍卖完成,买受人为杭州金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4]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出具《执行裁定书》,裁定上述股份所有权归杭州金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并解除股份冻结措施 [2][6]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完成后将办理过户登记,并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3][8] 权益变动方基本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新控股股东为杭州金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为浙江金帝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卢斯侃、孔列岚夫妇 [14][15] - 金帝商业主要业务为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是金帝控股的服务主体之一;金帝控股是一家多元化集团公司,业务涵盖能源、地产及商业运营管理等五大板块 [16]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金帝商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亦不涉及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18][19] 权益变动具体方式与资金 - 权益变动方式为执行法院裁定,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竞价取得,成交金额为52,700.00万元 [21][22][25] - 收购资金来源于金帝商业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26] - 在本次拍卖前六个月内,金帝商业还通过另一次司法拍卖取得了公司股东竺仁宝持有的18,884,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42%),成交金额为52,700万元 [53] 权益变动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前,杭州金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9,565,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18% [3][21] - 本次权益变动后,杭州金帝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合计持有公司64,970,95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96% [21][64] - 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金帝商业,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卢斯侃、孔列岚夫妇 [21][31] 新控股股东后续计划与承诺 - 金帝商业在未来12个月内无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调整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 [27][28] - 金帝商业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8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20] - 金帝商业及其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以及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32][46][48] 对上市公司影响分析 - 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但公司表示目前经营活动正常,该事项目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8] - 金帝商业认为其商业运营管理业务与宁波中百的百货零售业务在内容、模式、客户、地域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双方不构成同业竞争 [38][39][43][45]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金帝商业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 [47] 相关程序与股份限制 - 通过司法拍卖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 [3][64] - 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12][63] - 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前六个月内,金帝商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合计10,681,700股 [52]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日报· 2025-12-03 23:03
核心交易概述 - 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交投资本”)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每股41.16元的价格,受让超卓航科实际控制人李光平、王春晓、李羿含合计持有的18,758,4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93%,总转让对价为7.72亿元 [18][23] - 交易完成后,交投资本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国资委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 [17][21]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包括国资监管批准、交易所合规性确认、股份过户登记及可能的军工审查等程序 [2][15] 交易方背景与目的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交投资本是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交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湖北省国资委,是交投集团资本运作和产融结合的实施平台 [5][6] - 交投资本基于对超卓航科主营业务及内在价值的认可,看好其行业及发展前景,旨在通过本次交易取得公司控制权,并利用其产业资源和资本平台优势,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支撑 [11] 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 转让方李光平、王春晓、李羿含分别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3.94%、11.33%、5.66% [18][22] - 除股份转让外,转让方之一李羿含与交投资本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承诺自交割日起60个月内,放弃其持有的剩余15,236,39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7.01%)对应的全部表决权 [19][44] - 三位转让方均出具了《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函》,承诺在交投资本控制公司期间,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公司控制权 [14][49] 交易协议核心条款 - **支付安排**:总对价7.72亿元将分阶段支付,其中对转让方三(李羿含)的部分价款(约1亿元)支付与公司2025年底的应收账款回收情况及2026至2028年度的商誉、资产减值情况挂钩 [26] - **公司治理调整**:交易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交投资本有权提名3名非独立董事及2名独立董事,并提名董事长、一名副总经理和一名财务总监 [33][34] - **股份锁定与转让限制**:交投资本承诺受让的股份自交割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李羿含剩余股份在60个月内不得向非关联方转让,李光平剩余股份在60个月内每年转让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12][31] - **核心人员任职承诺**:李光平承诺继续在公司任职不少于5年,李羿含承诺不少于10年 [39] 资金来源与后续计划 - 本次收购资金全部来源于交投资本的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可能包括并购贷款),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况 [52][53] - 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2个月内,交投资本暂无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进行重大调整或重组的计划,也暂无修改公司章程、调整分红政策或对现有员工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55][56][58][59][60]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交投资本承诺将保证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并规范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61]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交投资本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同业竞争业务 [61] - 过去24个月内,交投资本及其主要负责人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重大交易 [62][64]
实操口径:上市公司必读高频问答
梧桐树下V· 2025-12-03 07:42
文章核心观点 文章旨在汇总梳理上市公司在重大交易与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定期报告、公司治理、权益变动等高频事项的审议与披露实操口径,参考深交所“咨询易”的权威问答,为上市公司董办人员提供明确指引,以降低合规风险 [1] 重大交易 - 购买银行大额存单属于委托理财事项,需按《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并对外披露 [3] - 协定存款与通知存款是否属于委托理财,需结合合同性质、收益特征、流动性安排等要素,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 [4] - 结构性存款因嵌入金融衍生工具,风险高于普通存款,属于委托理财事项 [4] - 《股票上市规则》中的“对外担保总额”和“担保金额”均指累计数,预计担保额度需纳入计算,已解除或偿还的担保金额可不纳入 [7] - 创业板上市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且自身无相应反担保,不涉及资源或义务转移的,无需审议披露,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7] - 售后回租交易需区分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性质,分别参照“出售资产+购买资产”或“出售资产+租赁交易”履行审批披露程序,可合并为一项议案审议 [7] 关联交易 - 注销与关联自然人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需结合减资金额、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如影响达10%以上建议披露)及前期披露情况,综合判断是否需履行审议披露义务 [10][12] - 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及时披露,并以承担的最大损失金额参照对外投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构成关联交易的还需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2] - 若共同投资基金中,存在关联关系的普通合伙人发生变更,应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12] 募集资金 - 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实施置换的,公司应在支付后6个月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置换事项;存在长期置换的,应每6个月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14] - 募投项目结项后,若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用作他途,应经董事会审议披露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豁免审议程序,但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14][16]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达到或超过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的,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6] - 募投项目按计划完成且无节余资金的,无需单独披露结项公告,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即可 [15][17] 定期报告 - 董监高在控股子公司领取薪酬,应在年度报告中按合并报表口径披露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19] - 若在披露经审计年度报告时同步披露资产减值公告,计算披露标准所依据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指该报告所属年度(即同一年度)的审计后净利润 [19] 公司治理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的“现场工作”指在上市公司办公或经营场所开展与职责相关的工作,不包括线上通讯参会或听取汇报 [22]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现场工作”范围更广,包括出席相关会议、现场考察调研、与内外部机构及人员沟通交流等为履行职责开展的工作,所花费时间计入现场工作时间 [23] - 审议独立董事津贴调整议案时,全体独立董事需回避表决;审议为全体董事及高管购买责任保险议案时,全体董事需回避表决 [23] - 董监高责任保险到期续保,需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不能直接依据原有授权办理 [23] - 仅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签字会计师,而会计师事务所未变更的,无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4] 权益变动 - 大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需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变动比例每增减1%也需通知并公告;若同时触发5%和1%的披露义务,已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则无需再单独披露1%变动公告 [26][27] - 特定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在计算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的额度时,相关规则未规定其持股需合并计算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