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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股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0:51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总股本230,143,79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014,379.00元 [1][2] - 分配方案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实施日期为2025年6月5日(股权登记日)和2025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 [1][2]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不适用,所有股东按相同比例分配 [1] 股东红利派发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由中登公司暂管 [1][2] - 红股或转增股本由中登公司按股权登记日持股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税收政策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公司暂不代扣,实际派发0.10元/股 [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09元,可自行申请税收协定优惠 [3] - 沪港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09元 [4][5]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0.10元 [5] 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6日,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 [1][2] - 咨询方式为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10-88109915 [6]
爱玛科技: 爱玛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0:51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592元(含税)[1] - 差异化分红方案: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750,524股后的860,965,528股为基数分配利润[2]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计算为0.5915元/股(860,965,528×0.592/861,716,052)[3]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6/5,除权(息)日为2025/6/6[1]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标注[3] 分配实施细节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其他股东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4] - 特定股东(张剑、陵水鼎爱)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4]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缴[4] 税务处理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5328元[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5328元[5] - 沪港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5328元[6] - 其他法人股东自行纳税,实际每股0.592元[6] 转股价格调整 - 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爱玛转债"转股价格由38.79元/股调整为38.20元/股[8] - 初始转股价格为61.29元/股,历次调整涉及2022年年度、2023年半年度及年度权益分派[6][7]
飞科电器: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10:51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为0.5元(含税),以总股本435,600,0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7,800,000元 [1][2] - 分配方案已通过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实施日期为2025年6月5日(股权登记日)和2025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 [1][3]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不适用,所有股东按相同比例分配 [1] 股东红利派发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暂由中国结算保管 [1] - 上海飞科投资有限公司及李丐腾先生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2] 股东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个月以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 [2]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45元 [3] - 香港联交所投资者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以人民币派发,税收政策依据沪港通相关规定 [4]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派发0.5元 [5] 咨询方式 - 权益分派事项咨询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52858888-839 [5]
泛亚微透: 泛亚微透2024年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09:46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包括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和每股转增0.3股,以总股本70,000,0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000,000元,转增21,000,000股,分配后总股本增至91,000,000股 [4] -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25年5月20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4] 股本结构变动 -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从70,000,000股增加至91,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无变动 [9] - 公司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 [9] 分红实施细节 - 现金红利发放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4] - 红股或转增股本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权登记日持股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5]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根据持股期限分别为20%(1个月内)、10%(1个月至1年) [6][7] - QFII股东和香港市场投资者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9元 [8]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需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1元 [9] 摊薄每股收益 -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91,000,000股摊薄计算的2024年度每股收益为1.09元 [9]
正弦电气: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09:46
分红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2] - 分红以总股本86,597,72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989,658元[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2] 分红实施安排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放,已办理指定交易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2] - 未办理指定交易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2] - 特定股东(涂从欢、张晓光等)所持股份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3]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计税[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135元[4]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135元[5]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纳税,税前每股红利0.15元[5]
共创草坪: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09:46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64元人民币,以总股本401,642,0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7,050,880元 [1] - 差异化分红送转未实施 [1]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为2025年5月20日 [1]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息)日和最后交易日均为2025年6月6日 [1]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公告 [1]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 [1]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包括股权激励对象及特定自然人/法人)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 - 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1个月内税负20%,1-12个月税负10%) [2]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576元 [3] - 沪港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576元 [4] - 居民企业股东自行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每股派发0.64元 [4] 咨询方式 - 权益分派实施事项可通过证券事务部联系,电话0517-85196088 [4]
壹网壹创: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09:46
权益分派方案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236,942,73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23,694,27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1] - 若股权登记日前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导致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1] -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及境外机构每10股派0.9元,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按持股期限差异化征收 [1]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6日 [2]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分派实施方法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资金账户 [2] - 自派股东若因股份减少导致代派现金红利不足,公司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 相关参数调整 - 权益分派实施后将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授予价格,依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2] - 根据股东承诺,权益分派完成后将相应调整最低减持价格限制 [3] 咨询信息 - 咨询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520号公司证券部,联系人冯倩雯,电话0571-85088289 [4]
方大特钢: 方大特钢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09:26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4,683,462.62元(含税)[1] - 分配方案不涉及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 - 差异化分红方案基于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的总股本2,263,135,231股计算[1] 除权除息安排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0323)元,其中0.0323元为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2]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因公司未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5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6日[1][2] 分配实施办法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2]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2]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可免征个人所得税,1个月以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3][4][5] - QFII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297元,需自行申请税收协定待遇[5]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297元[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判断纳税义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33元[6]
西高院: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09:26
分红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140元(含税) 以总股本316 579 466股为基数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 321 125 24元 [1][2] - 股权登记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具体日期未披露 [1][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发放日领取 未办理的由中登公司暂管 [1] 分配实施细节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中国西电电气等5家机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2]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 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 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 实际税负1个月内20% 1-12个月10% [2][3]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解禁前按10%税率代扣代缴 税后每股0 126元 解禁后持股时间从解禁日起计算 [3][4] 境外投资者税务处理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税后每股0 126元 可自行申请税收协定待遇 [4] - 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名义持有人账户派发 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每股0 126元 可申请税收优惠 [4]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不代扣所得税 自行缴纳 税前每股0 14元 [5]
九牧王: 九牧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9 09:06
权益分派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0.3元(含税),以总股本574,637,15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2,391,145元 [1][2] - 差异化分红送转未实施 [1]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日期为2025年5月16日 [1] 关键日期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6日,除权(息)日和最后交易日均为2025年6月9日 [1][2] - 现金红利发放日未明确标注 [1] 分配实施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由结算公司暂存 [2] - 红股或转增股本直接按股权登记日持股比例计入股东账户 [2] - 特定股东(如九牧王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的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 税务处理细则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超过1年免税,红利发放时暂不扣税 [3] - QFII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27元,税收协定待遇需自行申请 [4][5]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0.27元 [5] - 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纳税,每股派发0.30元(含税) [5] 咨询渠道 - 权益分派事项咨询联系证券事务部,电话0592-2955789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