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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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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盛新材等上市公司涉信披违规被查,受损股民可索赔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17 16:05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事件 - 锦盛新材、ST诺泰、*ST奥维等公司接连曝出信息披露违规问题 包括业绩预告变脸、虚增收入及关键信息滞后披露等行为[1] - 这些行为导致投资者持股市值大幅蒸发 并对资本市场长期培育的诚信生态造成冲击[1] -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持有相关公司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1] 锦盛新材违规详情 -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未按披露用途区分、实控人控制企业混同管理、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披露等三方面问题[2] - 浙江证监局认定公司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 对董事长阮荣涛等5名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2] - 公司2022年至2024年营收从2.43亿元增至3.33亿元 但归母净利润连续三年亏损 累计亏损额超过6900万元[2] - 公司已于2025年6月27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1] ST诺泰财务造假事件 -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1年通过无商业实质交易虚增收入3000万元[3] - 虚增利润2595.16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的20.64% 交易对手方既无支付能力也不具备技术应用能力[3] - 2023年发行可转债时仍继续使用虚假财务数据 严重误导投资者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判断[4] *ST奥维业绩预告修正 - 2025年4月22日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区间从3200-4500万元大幅拓宽至5000-7500万元[5] - 扣非净利润亏损区间从3740-5040万元飙升至6000-9000万元 营业收入预计从4.5-5.2亿元骤降至2.8-2.99亿元[5] 投资者索赔条件 - 锦盛新材投资者在2025年6月27日前买入且在6月28日后卖出或持有可提出索赔[3] - ST诺泰投资者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23日期间买入且在10月24日后卖出或持有可提出索赔[4] - *ST奥维投资者在2025年1月24日至4月21日期间买入且在4月22日后卖出或持有可提出索赔[5]
590万!ST应急行政罚单正式落地 受损投资者仍可索赔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17 07:51
行政处罚与违法事实 - 公司因2022年年报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处罚590万元 [1] - 财务报表存在严重会计差错 涉及收入确认和坏账计提两方面 [2] - 提前确认收入导致营业收入多计3137.24万元 营业成本多计1839.09万元 利润总额虚增1298.15万元 [2] - 应收债权坏账计提方法及账龄分类错误导致多计提坏账准备584.12万元 利润总额少计584.12万元 [2] - 综合导致营业收入虚增3137.2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1.86%)营业成本虚增1839.09万元(占比1.40%)利润总额虚增714.03万元(占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36.64%) [2] 财务表现与市场反应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4.03亿元 同比微降2.61% [3] - 归母净利润516.29万元 同比增幅达504.17% [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仍为-156.87万元 表明主营业务尚未真正盈利 [3] - 投资者在业绩说明会上对经营状况表示担忧 有连续持股六年的股民坦言仍处于亏损状态 [3] 投资者索赔与法律程序 - 行政处罚落地意味着监管调查阶段基本结束 受损投资者的民事索赔程序正式启动 [1] - 在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12月20日期间买入股票 并在2023年12月2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 [4] - 截至2025年6月10日公司股东总数为50871户 其中符合条件者可依法主张权益 [4]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为投资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提供关键证据 [4]
上交所对国联股份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16 14:50
监管处罚 - 上交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涉及多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且金额巨大 未及时回复监管函件 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 [1] - 公司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第六条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等多项规定 [1] - 被通报批评人员包括时任董事长刘泉 时任总经理钱晓钧 时任财务总监田涛 [1] 财务与经营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构成:石油化工占比56.12% 粮油贸易占比16.11% 卫生用品行业占比13.36% 化肥行业占比7.1% 玻璃行业占比5.6% [2] - 公司当前市值为237亿元 [2]
云鼎科技因信披违规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
新浪财经· 2025-09-16 09:48
监管处罚 - 公司因2015年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收入确认不当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 [1] -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多名高管被追责并记入诚信档案 [1] - 公司需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并承诺加强内控和信息披露质量 [1] 经营影响 - 本次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当前生产经营 [1] - 投资者需关注后续整改及合规风险 [1]
锦盛新材收警示函 两个月前因信披违规被立案
中国经营报· 2025-09-16 08:28
监管违规 - 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涉及混同管理实控人控制企业 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使用未按招股书用途区分等问题 [1] - 关联交易违规具体表现为2021年12月与浙江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1.18亿元施工合同 后增至1.5亿元 未履行审议程序 直至2024年4月才追认为关联交易[2] - 公司董事长阮荣涛 总经理阮棋江 董事会秘书刘振毅 财务总监黄芬 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段刘滨被认定对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3]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51亿元 同比下降9.33% 归母净利润-879.65万元 同比下降1663.95% 扣非净利润-1094.79万元 同比下降46.37%[4] - 内销收入同比下降7.3%减少846.89万元 外销收入同比下降13.98%减少706.01万元[4] - 2022-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 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250.95万元 -2387.49万元和-2264.75万元 累计亏损超6900万元 尽管营收从2.43亿元增至3.33亿元[5] 经营困境 - 净利润大幅下滑主因包括年产60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折旧摊销增加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 毛利较高的外销收入下降 以及去年同期资产出售收益今年未发生[4] - 海外市场收缩导致订单减少 产能利用率不足推高单位产品固定成本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未投产项目相关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及理财收益减少等因素共同压缩利润空间[5]
资金占用合计近12亿元,两上市公司接连领罚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16 04:43
核心观点 - 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问题采取"零容忍"态度 处罚力度显著加强且处理效率大幅提升 传递出坚决遏制大股东资金占用乱象的强烈信号 [1][11][12] *ST聆达违规案例 - 未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6560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9.95% 通过预付款 工程定金转移 存单担保贴现资金转移等多种方式占用 [3] - 未披露违规对外担保1.26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9.10% 包括子公司以存单为第三方公司担保及为借款提供连带担保 [3][4] - 被处以100万元罚款 时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被罚200万元 体现监管对"首恶"的严惩态度 [1][4] - 还存在三项信披违规: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停产 未对项目做减值测试 未披露预付款损失风险 未及时公告关联方合作 [4] - 公司业绩持续承压 2024年亏损9.50亿元 重要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对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挑战 [4] - 在监管部门介入下 被占用资金已全部追回 违规担保已全部解除 [5] 阳煤化工违规案例 - 控股股东华阳集团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1.26亿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7.74% 通过直接划转方式占用 [7] - 未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披露资金占用情况 [7] - 公司被处以150万元罚款 相关责任人员被罚400万元 [1][7] - 控股股东华阳集团及主要责任人员合计被罚690万元 其中华阳集团400万元 负责人200万元 具体执行人90万元 [8] - 上交所追加纪律处分 对华阳集团予以公开谴责 对阳煤化工予以通报批评 [8] - 被占用资金已于2021年9月30日全部归还 [9] 监管效率提升 - 阳煤化工从立案到最终处罚仅用时两个多月 显示监管处理效率显著提升 [1][12] - *ST聆达从立案到处罚决定总用时不超过10个月 从事先告知书到决定书仅用半个月 [11] - ST银江从立案到事先告知书用时不到8个月 从事先告知书到决定书压缩至6天 [11] - 监管处理周期明显缩短 步入"快车道" [1][11] 退市新规影响 - 退市新规将未按期偿还的资金占用作为规范类退市情形 对限期不改的公司坚决退市 [8] - 即使公司退市 被占用资金也须"全额追缴" 如退市龙宇案例中实控人已归还4亿余元 剩余4.8亿元追缴工作仍在推进中 [9]
锦盛新材三年未分红IPO项目延期 1.5亿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被通报批评
长江商报· 2025-09-15 23:45
监管处罚 - 公司因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等三大问题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五名高管被追责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1][3] - 深交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因2022年至2024年与关联方实际交易金额达1.5亿元未及时审议和披露 [1][4][6] - 公司2025年6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2] 关联交易违规详情 - 2022年与宏祥建设签订1.18亿元建设工程合同 后增至1.5亿元 实际控制人侄子参与承包 [4] - 三年间实际交易金额分别为1.2亿元/3000万元/282.59万元 占净资产比例最高达17.58% [4] - 直至2025年4月才追认为关联交易 其中2022年交易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未履行程序 [4][5] 财务表现 - 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净利润亏损 金额分别为2250.95万元/2387.49万元/2264.75万元 [9]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51亿元同比下降9.33% 净利润亏损879.65万元同比降幅1663.95% [9][10] - 三年半累计净利润亏损7782.84万元 扣非净利润亏损1.04亿元 [10] 经营状况 - 主营业务毛利率18.34%同比下降0.28个百分点 管理费用2514.51万元同比增14.4% [10] - 内销收入1.08亿元同比下降7.3% 外销收入4343.06万元同比下降13.98% [10] - 自2022年起连续三年未分红 此前2020—2021年累计派现4000万元 [10] 募投项目进展 - 年产6000万套化妆品包装容器建设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8282.23万元 总投资1.67亿元占计划总额55.6% [10]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6年9月1日 较原计划推迟一年 [1][11] - 进行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调减设备投资及预备费用 调增土建投资等投入 [11] 公司背景 - 主要从事化妆品塑料包装容器研发生产 产品包括膏霜瓶和乳液瓶系列 [7] - 为雅诗兰黛/上海家化/福瑞达/巨子生物等企业提供包装容器解决方案 [7]
上市公司不接受会计师“无法表示意见” 审计报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被罚460万!
新浪财经· 2025-09-15 13:55
公司违法违规事实 - 金力泰时任董事长罗甸、董事吴纯超、财务总监隋静媛三人于2025年4月23日商议决定不接受年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导致公司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完成2024年年报编制及披露工作 [3] -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晚披露《关于公司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3] - 2025年4月28日晚披露《关于无法在预约日期及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3] - 2025年4月29日晚披露《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4] - 2025年5月5日下午披露《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5] - 公司最终于2025年7月1日晚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较法定期限严重延迟 [6] 监管处罚决定 - 公司违反《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第一项规定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情形 [7] - 时任董事长罗甸、董事吴纯超、财务总监隋静媛未勤勉尽责 涉嫌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7] - 对金力泰处以警告并罚款200万元人民币 [7] - 对罗甸处以警告并罚款100万元人民币 [7] - 对吴纯超处以警告并罚款80万元人民币 [7] - 对隋静媛处以警告并罚款80万元人民币 [7]
永悦科技实控人陈翔被取保候审 目前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证券时报网· 2025-09-14 11:45
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律状况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翔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被泉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期限从2025年9月12日起算 [1] - 陈翔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任何职务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 [1] 公司历史合规问题 - 公司及实控人陈翔于2024年8月16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采取罚款、市场禁入等措施 [1] 公司业务构成 - 公司2011年成立以来主要从事以不饱和聚酯树脂(UPR)为主的合成树脂研发、生产和销售 [1] - 2022年在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向无人机行业领域拓展 [1] 股东结构与市值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股东户数达21540户 较2025年一季度末增长超过10000户 [1] - 截至2025年9月12日公司市值为23亿元 [1]
定增隐瞒“保底协议”,ST德豪连收警示函、监管函!扣非净利连亏13年
搜狐财经· 2025-09-14 01:12
监管处罚 - 公司因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未披露原控股股东与认购方签署的定增保本保收益协议事项 收到安徽证监局警示函[1][3] - 该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 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3] - 公司同日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被要求严格遵守信息披露义务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4] 财务表现 - 公司营业收入从2019年近30亿元持续下滑至2024年仅7亿多元[6] - 扣非净利润自2012年至2024年连续13年亏损[6] - 2025年上半年营收3.07亿元 同比下滑8.19% 归母净利润亏损1303.45万元 扣非净利润亏损2571.22万元[6] 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包含小家电及LED半导体封装器件产品的研发、制造、生产、销售[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