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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钢铁(60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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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本地钢企实现风电钢全规格生产
科技日报· 2025-12-24 12:24
公司产品与技术突破 - 新疆八一钢铁成功下线并发出首批100毫米厚风电钢宽厚板新品 实现了对风电钢产品全规格的覆盖 [1] - 新产品将用于风电塔筒制造 旨在满足客户对本地化、高端化风电用钢的需求 [1] - 此前公司仅能生产最高厚度为60毫米的风电钢宽厚板 且仅能满足塔筒上半部分的生产需求 [1] - 经过一年的技术攻关与产线建设 公司成功攻克了最高厚度达100毫米的宽厚板生产难题 [1] 产品性能与质量控制 - 风电塔筒用钢需在高温、极寒、风沙等恶劣环境下运行 对焊接性能、力学性能、低温冲击韧性要求严苛 [1] - 公司对生产各环节制定了严格的控制指标 要求产品在零下40℃极端条件下仍保持良好的冲击韧性与使用性能 [1] - 最终生产的宽厚板具备抗冲击性强、耐磨性高、焊接性能好等特点 [1] 生产与供应能力 - 单个风电塔筒所需的宽厚板规格型号约有30种 且每个塔筒的规格型号存在差异 需要完全定制化生产 [2] - 公司目前具备年产100万吨宽厚板的生产能力 可实现定制化生产 [2] - 公司能够按塔筒所需成套组织发货 [2] 市场定位与行业展望 - 新疆发展风电潜力巨大 [2] - 公司将深化与风电行业伙伴在产品高端化、绿色化领域的合作 [2] - 公司旨在助力新疆风电项目高效推进 共同推动新疆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2]
八一钢铁跌2.06%,成交额3378.32万元,主力资金净流出65.96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2-23 02:36
公司股价与交易表现 - 12月23日盘中下跌2.06%,报3.33元/股,成交3378.32万元,换手率0.66%,总市值51.05亿元 [1]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5.96万元,特大单净买入150.99万元(占比4.47%),大单净卖出216.94万元 [1] - 今年以来股价上涨8.47%,但近期表现疲软,近20日下跌6.72%,近60日下跌23.80% [1] - 今年以来已5次登上龙虎榜,最近一次为9月12日,龙虎榜净买入6397.73万元,买入总计1.41亿元(占总成交额21.60%),卖出总计7674.44万元(占总成交额11.78%) [1] 公司基本面与财务数据 - 公司主营业务为钢铁冶炼、轧制、加工及销售,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钢材产品93.89%,其他3.52%,化工产品及能源介质2.58% [1] - 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6.17亿元,同比减少1.39%;归母净利润为-5.72亿元,但同比增长60.43% [2]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10.62亿元,但近三年累计派现0.00元 [3] - 截至2025年9月30日,股东户数为8.85万户,较上期增加26.38%;人均流通股17326股,较上期减少20.87% [2] 行业属性与机构持仓 - 公司所属申万行业为钢铁-普钢-板材,概念板块包括低价、西部开发、小盘、央企改革、国资改革等 [2]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十大流通股东中出现多家机构新进或增持: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第三大股东,持股1228.14万股,较上期增加362.52万股;景顺长城景颐双利债券A类(000385)为新进第四大股东,持股1007.85万股;国泰中证钢铁ETF(515210)为新进第五大股东,持股781.01万股;景顺长城周期优选混合A(018504)为新进第六大股东,持股770.42万股;交银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519732)为第十大股东,持股598.08万股,较上期增加121.67万股 [3]
八一钢铁(600581) - 八一钢铁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12-22 08:00
会议与审计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12月26日上午10: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5] - 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82万元(含税),与2024年持平[12][13][14] 借款情况 - 2025年度公司拟向八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申请新增借款额度不超25亿元,借款期限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利率定价参照公司存量债务综合融资成本率下浮10%[16][18] - 2025年3月7日借款关联交易议案累计借款发生额不超30亿,截至10月末累计借款发生额21.98亿,可使用借款金额仅剩3.02亿元[17] - 八一钢铁向新疆八钢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2亿,1 - 10月累计借款发生额19.98亿,累计借款偿还额16.32亿,10月末借款余额3.65亿[17] - 八一钢铁向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借款3亿,1 - 10月累计借款发生额2亿,累计借款偿还额1.5亿,10月末借款余额0.5亿[17] - 八一钢铁向新疆八钢矿业资源有限公司申请借款5亿,因八钢矿业资金紧张实际未借款[17] 公司注册资本 - 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7.24亿元[22] - 新疆八钢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98亿元[22] - 新疆钢铁雅满苏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798亿元[23] - 富蕴蒙库铁矿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7亿元[24] - 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8亿元[24] - 新疆八钢佳域工业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800万元[25] - 巴州敦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7.2亿元[25] - 新疆八钢矿业资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26] - 新疆天山钢铁巴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26] - 新疆伊犁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9亿元[27] 宝武集团财务公司情况 - 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84000万人民币,中国宝武占股24.32%、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股22.36%、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占股16.97%等[37][3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688.13亿元,负债总额585.0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3.09亿元,营业收入7.71亿元,利润总额4.00亿元[39] - 公司2023年1月1日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协议即将到期,需续签,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36] - 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利率不低于国内四大银行同期同类平均存款利率[42] - 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30亿元[42] - 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信贷服务给予优惠利率及费率,参照公司在国内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协商确定[43] 其他事项 - 公司拟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高责任险,赔偿限额不超1亿元[51] - 董高责任险保险期间为12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51] -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董高责任险购买及续保等相关事宜[52]
八一钢铁涉890亿资金往来,受损投资者维权征集启动
新浪财经· 2025-12-22 07:36
监管处罚与信息披露违规 - 新疆监管局于12月19日晚向八一钢铁及其控股股东八钢集团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5] - 监管拟对八一钢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八钢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亦受罚,罚款总额达1450万元[1][5] - 公司2022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因未披露巨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而存在重大遗漏,连续三年隐藏关键信息[1][4][5][8] 巨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详情 - 2022年至2024年期间,八一钢铁与控股股东八钢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超过890亿元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5] - 2022年度,公司累计收到八钢集团转账367.51亿元,向八钢集团累计转账364.20亿元[2][6] - 2023年度,公司累计收到八钢集团转账280.97亿元,向八钢集团累计转账277.09亿元[3][7] - 2024年度,公司累计收到八钢集团转账251.44亿元,向八钢集团累计转账253.48亿元[4][8] 投资者法律诉讼进展 -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投资者索赔案已在乌鲁木齐中级人民法院立案[1][5] - 随着正式行政处罚决定落地,更多因公司信披违规受损的投资者可加入维权[1][5] - 索赔条件更新为:于2023年4月18日至2025年11月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11月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1][5]
贵州百灵、福能东方、八一钢铁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索赔
新浪财经· 2025-12-22 03:59
事件概述 - 2025年12月19日晚间,贵州百灵、福能东方、八一钢铁三家上市公司分别公告收到证监会地方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6] - 三家公司在2024年11月至2025年11月期间先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1][6] 贵州百灵违规详情 - 公司在财务核算时未执行权责发生制,未按配比原则计提销售费用,导致多年财务数据虚假记载[2][7] - 2019年少计销售费用35,012.49万元,多计利润35,012.49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95.73%[2][7] - 2020年少计销售费用24,080.95万元,多计利润24,080.9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15.35%[2][7] - 2021年少计销售费用6,379.16万元,多计利润6,379.16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45.04%[2][7] - 2023年多计销售费用45,941.10万元,少计利润45,941.10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93.17%[2][7]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7] 福能东方违规详情 - 2020年6月,公司子公司大宇精雕与重庆中光电通过虚构交易进行资金循环,导致财务数据虚假记载[3][8] - 具体操作方式为:重庆中光电先支付虚假货款,大宇精雕确认虚假应收款,再通过虚构采购业务将资金转回[3][8]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0年少确认应收款减值损失并虚增预付款,虚增利润35,798,468.98元,占2020年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3][8] - 2021年,公司对虚增的预付款确认减值损失,导致虚减利润22,650,928.29元,占2021年披露利润总额的6.64%[3][8] - 公司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3][8] 八一钢铁违规详情 - 公司在2022至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八钢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大规模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且未按规定披露[4][9] - 2022年度,公司累计收到八钢集团转账3,675,121,967.86元,向八钢集团累计转账3,642,040,000.00元[4][9] - 2023年度,公司累计收到八钢集团转账2,809,680,000.00元,向八钢集团累计转账2,770,870,000.00元[4][9] - 2024年度,公司累计收到八钢集团转账2,514,395,569.24元,向八钢集团累计转账2,534,817,067.03元[4][9] - 对于上述事项,公司既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导致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4][9] 投资者索赔信息 - 相关律师事务所表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进行索赔[5][10] - 贵州百灵暂定索赔条件为: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4年11月8日之间买入,且在2024年11月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5][10] - 福能东方暂定索赔条件为:于2021年4月14日至2024年12月6日之间买入,且在2024年12月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5][10] - 八一钢铁暂定索赔条件为:于2023年4月18日至2025年11月7日之间买入,且在2025年11月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5][10]
连续数年虚增利润 远大智能被罚600万元 同一天 还有这些公司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20 03:31
监管处罚核心观点 - 监管层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挑战底线的违法违规行为释放强烈信号,无论手段多隐蔽、金额多大,都将面临法律严惩 [2] 远大智能 (ST远智) 处罚详情 - 公司在2019年至2022年6月期间,为提前确认收入,利用伪造的《验收证明》作为入账依据 [3] - 在部分非买断式电梯产品未取得《监督检验报告》且客户未取得控制权的情况下,将不符合条件的收入提前确认为营收 [3] - 2019年至2021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约1.23亿元、6623万元和1.38亿元,对应虚增利润总额分别约3258万元、2175万元和3045万元 [3] - 2020年虚增利润总额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高达300.55% [4] - 辽宁证监局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康宝华被罚300万元,时任总经理陈光伟、财务总监张楠等多人被罚200万元至250万元不等,伪造文件的负责人被罚100万元 [4] 福能东方处罚详情 - 原子公司深圳大宇精雕与重庆中光电合谋进行“资金空转”,通过支付虚假货款再虚构采购转回资金 [4] - 此操作导致福能东方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3579.85万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120.18% [4] - 2021年,大宇精雕对虚增的预付款确认减值损失,导致公司当年虚减利润2265万元 [4] - 广东证监局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50万元罚款 [5] - 因触及相关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6] 贵州百灵处罚详情 - 公司在财务核算时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未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而是按收入成本费用配比原则计提销售费用 [7] - 2019年少计销售费用3.5亿元,多计利润3.5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95.73% [7] - 2020年少计销售费用2.4亿元,多计利润2.4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15.35% [7] - 2021年多计利润6379万元,2023年多计销售费用4.59亿元,少计利润4.59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93.17% [7] - 贵州证监局拟对公司处以1000万元罚款 [7] - 时任董事长姜伟知悉问题却放任发生,被拟处以500万元罚款,并拟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7] - 时任总经理牛民、副总经理姜勇等人分别被拟处以35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罚款 [8] 八一钢铁处罚详情 - 2022年至2024年期间,公司与控股股东八钢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大规模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且未在年报中披露 [9] - 2022年收到八钢集团转账约36.75亿元,向其转账约36.42亿元 [9] - 2023年收到对方转账约28.10亿元,转出约27.71亿元 [9] - 2024年收到对方转账约25.14亿元,转出约25.35亿元 [9] - 新疆证监局拟对公司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控股股东八钢集团处以400万元罚款 [9] - 时任董事长吴彬(同时在八钢集团任职)作为双重责任人,合计被罚350万元,现任董事长柯善良、总经理刘文壮等分别被罚100万元至150万元 [9]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19 21:45
事件概述 -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5年11月7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1] - 2025年12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 涉嫌违法事实 - **2022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八钢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公司累计收到八钢集团转账36.75亿元,向八钢集团累计转账36.42亿元 [3] - **2023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八钢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公司累计收到八钢集团转账28.10亿元,向八钢集团累计转账27.71亿元 [3] - **2024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八钢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公司累计收到八钢集团转账25.14亿元,向八钢集团累计转账25.35亿元 [3] - 上述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公司既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导致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4] 监管认定与处罚 - 新疆证监局认定,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5] - 控股股东八钢集团涉嫌组织、指使上市公司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5] - 相关责任人员被认定未尽勤勉尽责义务,包括时任董事长吴彬、现任董事兼总经理刘文壮、时任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樊国康以及现任董事长柯善良 [5][6] - 新疆证监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包括: - 对八一钢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6] - 对八钢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6] - 对吴彬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 [6] - 对柯善良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6] - 对刘文壮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6] - 对樊国康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6] 公司回应与现状 - 公司表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相关情形 [7]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7] - 公司就本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向投资者致歉,并表示将加强内部治理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7]
八一钢铁(600581) - 八一钢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5-12-19 11:16
违规情况 - 2025年11月7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八钢集团因信披违规被立案[1] - 公司未及时披露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交易,定期报告有重大遗漏[4] 资金往来 - 2022 - 2024年公司与八钢集团有资金转账往来[3] 处罚决定 - 拟对公司及八钢集团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6] - 拟对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并罚款[6]
八一钢铁: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19 11:02
公司违规事实 - 2022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八钢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累计收到转账367,512.20万元 累计转出364,204.00万元 [1] - 2023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八钢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累计收到转账280,968.00万元 累计转出277,087.00万元 [1] - 2024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八钢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累计收到转账251,439.56万元 累计转出253,481.71万元 [1] 信息披露违规 - 上述关联交易未及时进行披露 [1] - 相关交易未在《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1] - 公司定期报告因此存在重大遗漏 [1] 监管处罚决定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 - 拟对八一钢铁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并处以300.00万元罚款 [1] - 拟对控股股东八钢集团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并处以400.00万元罚款 [1] - 拟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吴彬给予警告 并处以350.00万元罚款 [1] - 拟对柯善良给予警告 并处以100.00万元罚款 [1] - 拟对刘文壮给予警告 并处以150.00万元罚款 [1] - 拟对樊国康给予警告 并处以150.00万元罚款 [1]
八一钢铁:公司及控股股东因信披违规拟遭处罚
新浪财经· 2025-12-19 11:01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八一钢铁及其控股股东八钢集团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处罚涉及2022年至2024年期间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关联交易[1] - 公司未及时披露该关联交易且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1] 行政处罚具体内容 - 新疆证监局拟对八一钢铁处以300万元罚款[1] - 新疆证监局拟对八钢集团处以400万元罚款[1] - 对相关当事人吴彬、柯善良、刘文壮、樊国康分别拟处以3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150万元罚款[1] 公司当前状况说明 - 公司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1] -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