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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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高骨科: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8-27 16:4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SHANDONG WEIGAO ORTHOPEDIC DEVICE COMPANY LIMITED [2] - 公司注册地址为山东省威海市旅游度假区香江街26号 邮政编码264209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亿元 股份总数4亿股 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3.585858亿股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4141.42万股 [2][5] -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经上交所审核 2021年6月1日经证监会注册 2021年6月30日在上交所上市 [2]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任 [3] - 公司设立党组织 并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4] - 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 设董事长1人 [43][51] -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成员3名 含2名独立董事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58] 股份结构与管理 - 公司股份全部为普通股 采取股票形式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5][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1.8亿股 面值1元 由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方式全额认购 [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 上市后1年内不得转让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8] - 持有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 [8] 经营范围与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致力于骨科医疗器械产业 提供优质产品 创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 - 经营范围涵盖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及生产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及生产 并涉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 [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建议质询权、股份转让权、查阅复制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及异议股份回购请求权等权利 [10][11] - 股东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不抽回股本、不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 [14][1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 [13] 股东会运作机制 - 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 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不足法定人数、未弥补亏损达股本1/3、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召开 [18] - 股东会可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 [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出提案 持有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22]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临时会议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 [49]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0] - 独立董事享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56][57] 交易与担保审批权限 - 股东会审批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及对外担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等情形 [16][17] - 董事会审批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成交金额、交易标的资产净额或营业收入占公司总资产、市值或营业收入10%以上的事项 [45][46] - 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或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董事会审批 [47][57] 董监高行为规范 - 董事需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利用职权牟利、擅自披露商业秘密等 [39][40]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不得存在在公司或关联方任职、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等情形 [5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要求违规担保、从事内幕交易、影响公司独立性等 [15]
上海雅仕: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16: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SHANGHAI ACE INVESTMENT&DEVELOPMENT Co Ltd [4] - 公司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855号33H室 邮政编码200120 [4] - 公司系由上海雅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于2015年3月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0551960R [1] - 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00万股 [2] 股本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6,383,053元 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06,383,053元 [4] - 公司由六名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 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87,554,953.04元折为9900万股 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6] - 公司股份总数为206,383,053股 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6]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 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金属材料 化工原料 矿产品 煤炭等销售业务 [4] - 经营范围内含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 货运代理等业务 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4] - 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 副董事长1人 独立董事3人 [59] - 公司设立党组织机构 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并从管理费中列支 [3]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5]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存在减少注册资本 与其他公司合并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六种例外情形 [8] -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建议质询 股份转让 查阅公司文件等权利 [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12] - 股东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 [16] 董事会职能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 执行股东会决议 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 [59] - 董事会可决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进行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等事项 [59] - 董事会应当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49]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不得在公司或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任职 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 [48] - 独立董事享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53]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 信息支持 津贴保障 并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 [55]
盘龙药业: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8-27 14: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SHAANXI PANLONG PHARMACEUTICAL GROUP LIMITED BY SHARE LTD [2] - 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67万股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628.096万元 股份总数为10628.096万股 每股面值1元 [2][9]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盘龙生态产业园 [2] -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在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营业执照号为91610000223472005U [2]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3] - 公司设立党组织 党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 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 [3]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负责日常决策 审计委员会具有召集临时股东会等职能 [30][31][39]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 副总裁 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4] 股份发行与结构 - 公司成立时股份总数为6500万股 全部为发起设立 谢晓林为最大发起人持股3717.1万股占比57.1862% [8] - 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具有相同发行条件和价格 [7] - 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持股25% [13] - 公司可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 [7]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发展医药健康事业 提高药品质量和创汇能力 研制新产品造福患者 [5] - 经营范围涵盖药品生产与销售 医疗器械 化妆品 保健食品 消毒剂 进出口业务等 [6] - 具体包括药品生产 药品零售 医疗器械生产与销售 保健食品生产与销售 化妆品生产等 [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包括获得股利 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查阅公司章程和财务报告等 [1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凭证 [15] - 股东义务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 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不得抽回股本等 [19] 重大决策机制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包括修改章程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合并分立等 [41][42]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等担保行为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21][2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重大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4][25] - 与关联人交易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5][26] 董事选举与义务 - 董事选举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45][46] - 董事应当遵守忠实义务 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52][53] - 董事候选人存在不得担任董事情形的不得被提名 包括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情形 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 [51]
佰仁医疗: 佰仁医疗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7 14: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Beijing Balance Medical Technology Co Ltd [1] - 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东区华昌路2号 邮政编码102200 [2] - 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获证监会注册同意 首次公开发行2400万股普通股 并于2019年12月9日在科创板上市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137,748,133元 股份总数137,748,133股 全部为普通股 [2][5] 公司治理结构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或经理担任 需经董事会过半数决议通过 [2] - 公司设董事会共9名董事 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 设董事长1名 [49]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行使选举董事 审议利润分配 增减注册资本等职权 [20][21]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 执行决议 决定经营计划 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 [49]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存在 每股面值1元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4] - 发起人金磊 李凤玲以净资产出资 公司设立时认购6000万股 持股比例100% [5] - 公司可因减少资本 合并 员工持股等情形回购股份 回购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10% [8]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上市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 [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监督建议 股份转让 查阅会计账簿等权利 [12][13] - 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对董事 高管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提起诉讼 [16] - 股东需遵守法律法规章程 依认购股份缴纳股款 不得抽回股本或滥用股东权利 [17] 重大事项决策 - 对外担保单笔超净资产10% 或总额超净资产50%后需经股东会审议 [21] - 关联交易金额超总资产或市值1%且超3000万元需提供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2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总资产50% 或成交金额超市值50%等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4]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批准 [23] 会议与表决 - 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 临时会议需在事实发生起2个月内召开 [2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37] - 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表决权 [41]
潞安环能: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8-27 11:2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潞安环能 英文名称为Shanxi Lu'an Environmental Energy Dev Co Ltd [3] - 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19日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 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000729666771H [3] - 公司于2006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0万股 [3] - 公司注册地址为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海森东街50号 邮政编码046011 [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9,140.92万元 已发行股份总数299,140.92万股 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5][7]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组织在公司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2]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3][4] - 公司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为执行机构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6][12] 股份结构 - 公司发起人包括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42,019万股 郑州铁路局认购1,300万股 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天脊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各认购650万股 [8][9]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7] -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且上市后一年内 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下不得转让 [10]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原煤开采 煤炭洗选 煤焦冶炼 洁净煤技术开发与利用 煤层气开发 煤矸石砖制造等 [7] - 公司经营宗旨为践行"价值成就你我"企业核心价值观 以精益思想指导下的"算账"文化为统领 致力于打造现代卓越环保能源上市公司 [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 参加股东会 行使表决权 监督公司经营 查阅公司文件等权利 [12][13]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依认购股份缴纳股款 不得抽回股本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 [16] 重大事项决策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包括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清算 修改公司章程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总资产30%等 [36] - 对外担保事项中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等情形需经股东会审议 [20] - 财务资助事项中单笔金额超过净资产10%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等情形需经股东会审议 [22]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 董事任期三年 可连选连任 董事应当遵守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49][50][51] - 公司设独立董事三名 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并履行特别职权 [54][55][58] 关联交易与内部控制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 其代表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38] -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不得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 [17][18]
中粮糖业: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7 11:1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COFCO SUGAR HOLDING CO LTD [2] - 公司成立于1993年9月18日 注册地址为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大西渠镇区玉堂村丘54栋1层W101 邮政编码831100 [2][3] - 公司于1996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50万股 [2] 股本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38848228元 总股本2138848228股 均为普通股 每股面值1元 [3][6] - 公司设立时发行普通股6800万股 向发起人发行5900万股 占普通股总数86.76% [6] 经营范围 - 公司以食糖 番茄产品的研发 加工 贸易 销售为主营业务 兼顾相关农业种植 [4][5] - 经营范围包括番茄加工 白砂糖制造销售 食用油加工 农产品开发种植等多元化业务 [5] - 经营方式涵盖生产 批发 零售 投资 租赁和咨询服务 [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 [1][38]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 含1名职工董事 [46]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提案权等权利 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11][12] - 股东承担遵守章程 缴纳股款 不抽回股本等义务 [16] - 控股股东需维护公司独立性 不得占用资金或从事内幕交易 [17][18] 股东大会机制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 临时会议在董事人数不足等情形下召开 [20][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2][33]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行使战略决策 风险防控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等职权 [46][48] -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副董事长若干名 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5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 临时会议可由代表1/10表决权股东提议 [51][52]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不得与公司存在重大利益关联 [54][55]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57] -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 [58]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6] - 公司可因减少资本 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回购股份 总额不超过已发行股本10% [6][8]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 [9] 合规与风控 - 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特定情形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19][20] - 董事会建立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机制 组织专家评审重大项目 [47] - 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推动合规要求落实 [38]
五矿资本: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8-26 16:5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Minmetals Capital Company Limited [3]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长沙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麓枫路69号 邮政编码为410205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98,065,459元 [3]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3]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 股份结构 - 公司股份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优先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5][6]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 于2001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 2023年2月13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10,000万股 [3] -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498,065,459股 [6] - 优先股发行不得超过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 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 [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普通股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监督建议权、股份转让权、查阅权及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 [13] - 优先股股东享有固定股利分配、剩余财产优先分配权 但无表决权 除非出现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未支付股息等特殊情况 [13] - 股东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不得抽回股本及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 [17]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维护公司利益 不得占用资金、不得要求违规担保及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等 [18]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等职权 [19]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 设董事长1人 职工代表董事1人 [45] - 董事会行使制定公司战略、决定经营计划、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信息披露等职权 [45]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不得与公司存在重大利益关系 [54] 经营与财务 - 公司经营宗旨为吸收社会资金 扩大经营业绩 增强竞争力 使股东获得合理投资回报 [4] - 经营范围包括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投资咨询、资产受托管理及企业咨询等 [5] - 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或担保总额超过总资产30%等情形需股东会批准 [20] - 交易行为达到总资产10%以上或净资产10%以上等标准需董事会批准 [47] 股份变动与回购 - 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定向发行、派送红股及公积金转增等方式增加资本 [7] - 公司可因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维护公司价值等情形回购股份 [7] - 股份回购可通过集中竞价、要约或其他证监会认可方式进行 [9] - 回购的股份需在10日内或6个月内注销或转让 且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 [9] 会议与决策机制 - 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 临时股东会可由董事人数不足、亏损达股本1/3或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形召开 [21]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3]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 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51] - 关联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 不足3名无关联董事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1]
科力远: 科力远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6 16:5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HUNAN CORUN NEW ENERGY CO LTD [1] - 公司成立于2000年 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 以发起方式设立 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1] - 公司于2003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 [1] - 公司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郴州高科技术产业园区林邑大道东侧郴州战略性新兴产业园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65,540,916元 [2]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2] 经营宗旨与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贯彻科教兴国方针 以知识报国和产业报国 开发创新 提高我国能源新材料行业水平 振兴民族工业 [2]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新材料新能源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 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销售金属材料 金属制品 电子产品等 经营货物技术进出口 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3] 股份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为1,665,540,916股 全部为普通股 无其他种类股 [4] - 公司发起人包括湖南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钟发平以专有专利技术认购1506.556万股(占12.18%) 上海三湘集团以现金认购836.975万股 广东新锐投资以现金认购502.185万股 湖南天联复合材料以现金认购502.185万股 [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包括获得股利 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监督公司经营 转让股份 查阅公司文件 参与剩余财产分配等 [10] - 股东义务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 缴纳股金 不得退股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12][13]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进行质押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 [13]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不得干预公司正常决策程序 [13][14] 股东会职权 - 股东会职权包括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董事监事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利润分配方案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修改章程等 [16] - 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需符合特定条件 如担保总额达到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以上 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等 [16][17] - 股东会审议财务资助需符合标准 如单笔金额超过净资产10%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等 [17] 董事会构成与职权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 副董事长1人 [42]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 执行股东会决议 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利润分配方案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等 [42] - 董事会审议交易标准包括交易金额超过总资产10% 净资产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 营业收入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等 [43] 高级管理人员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1名 执行总经理1名 副总经理5名 总监及总经理助理 [52] - 总经理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基本管理制度 具体规章等 [53][56] 监事会构成与职权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设监事会召集人1人 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 [57][58] - 监事会职权包括审核公司定期报告 检查公司财务 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向股东会提出提案等 [58] 财务会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 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60]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或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 [62] - 现金分红比例根据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区分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 有重大支出时最低40%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时最低20% [63]
绿地控股: 绿地控股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8-26 16:5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Greenland Holdings Corporation Limited [2] - 公司成立于1991年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以社会公开募集方式设立 1992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打浦路700号 邮政编码200023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054,218,314元 全部为普通股 [3][5]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3] 股份结构 - 公司成立时首次发行普通股70,631,800股 其中向发起人上海嘉丰棉纺织厂发行59,131,800股 占比83.72% [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4,054,218,314股 [5]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4] 股份变动与回购 - 公司可通过向不特定/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资本 [6]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员工持股计划、异议股东收购、可转债转换及维护公司价值等六种情形 [6] - 回购股份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回购后股份需在10日内至3年内转让或注销 [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包括股利分配、表决权、质询权、股份转让、查阅公司文件及剩余财产分配等 [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 [12][13] - 股东义务包括遵守章程、缴纳股款、不得抽回股本及不得滥用股东权利等 [13] 控股股东规范 - 控股股东需维护公司利益 不得占用资金、违规担保、从事内幕交易及影响公司独立性 [14] -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需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经营稳定 [15] - 控股股东转让股份需遵守限制性规定及承诺 [16] 股东会机制 - 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批利润分配、增减资本、发行债券及修改章程等 [16] -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包括董事人数不足、亏损达股本1/3、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 [17] - 股东会通知需提前15-20日公告 提案需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提出 [21][2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 包括1名董事长、2名副董事长、4名独立董事及1名职工董事 [37]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 可连选连任 兼任高管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1/2 [34]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制定经营计划、利润分配方案及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 [37] - 董事会可决定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下的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 [39] - 董事长在紧急情况下可对不超过净资产15%的交易事项进行决策 [39]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不得与公司存在持股、任职或业务往来等关联关系 [43] - 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且每年需进行独立性自查 [44] - 独立董事享有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股东会及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等特别职权 [45] 高级管理人员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 [4] - 总裁由董事会聘任 每届任期三年 可连任 职权包括组织实施经营计划及决定低于净资产10%的交易等 [50] -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由控股股东单位行政人员担任 且仅在公司领薪 [50] 财务会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 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 [53] - 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 [55][56] - 法定公积金提取比例为利润的10% 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53]
中际旭创: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6 16:5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ZHONGJI INNOLIGHT CO LTD [1] - 公司住所位于山东省龙口市诸由观镇 邮政编码为265705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1,118,334元 股份总数为1,111,118,334股且全部为普通股 [1][5] - 公司由龙口中际电工机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1]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即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 [2] - 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并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2]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 [15][47] - 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并可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61] 股份结构与管理 - 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存在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3][3] - 公司发起人包括山东中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 其中山东中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为3,19075万股占总股本63815% [3][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 [5]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通信设备制造 光通信设备制造与销售 电子元器件制造与零售 光电子器件制造与销售 [3] - 业务包括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 技术服务与技术开发 货物进出口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等 [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 参与股东会表决 查阅公司文件 要求公司收购异议股份等权利 [7][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维护公司独立性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15] 重大决策机制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包括修改章程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 [34][40]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17]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批准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