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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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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进科技被处罚预告 受损股民可索赔
新浪财经· 2025-12-18 04:01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2025年12月16日晚,朗进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3] 涉嫌违法事实 - 2024年2月至2025年7月期间,朗进科技及其多家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朗进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为41,520.63万元[1][4] - 其中,2024年2月至6月期间发生额为8,648.7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占用余额为248.70万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0.28%[1][4] - 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期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32,871.93万元[1][4] - 截至2025年8月,控股股东朗进集团已偿还上述占用的全部本息[1][4] 信息披露违规 - 对于2024年2月至6月发生的资金占用,公司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导致该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1][4] - 对于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发生的资金占用,公司未及时披露[1][4] - 公司已在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1][4] 拟处罚决定 - 山东证监局拟对朗进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2][5] - 对实际控制人李敬茂给予警告,并处以440万元罚款[2][5] - 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2][5] 投资者索赔 - 律师表示,根据处罚预告,朗进科技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1][4] - 暂定的索赔条件为:在2024年8月30日至2025年8月27日期间买入朗进科技股票,并在2025年8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2][5] - 投资者索赔范围可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2][5] - 律师正在分批代理投资者起诉,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5]
ST诺泰被重罚 股民索赔持续推进
新浪财经· 2025-12-18 04:01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关注@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 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综合上述两项,证监会决定:对诺泰生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740 万元罚款;对6名责任人 员给予警告,合计罚款2880万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实控人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 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23日期间买入诺泰生物股 票,并在2024年10月23日收盘还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诺泰 生物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2年4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 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 今,厉健律师代理 ...
易事特索赔案的诉讼时效已不足五个月 适格股民仍可参与索赔损失!
新浪财经· 2025-12-17 02:01
此前,鹏博士多次因信披违规被监管处罚: 此前,易事特已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47 号)。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关注@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 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2025年12月16日,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陈宇霞律师再次向法院递交了一批股民针对易事特 (300376)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起诉材料。目前该案的诉讼时效仅剩不足五个月,符合条件的 股民如需参与索赔,应在诉讼时效届满前采取相关措施。 中国证监会经调查认定,易事特涉嫌通过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 和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导致易事特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 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822,061,666.54 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11.23%,虚 增营业成本 729,065,621.31 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成本的12.33%,虚增利润总额427,936.5 ...
*ST富润索赔时效剩四个月 此前部分股民一审胜诉
新浪财经· 2025-12-15 11:26
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进展 - 投资者诉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正在持续推进中 [1][4] - 目前距离该案的索赔时效届满仅剩四个月,受损投资者仍可依法提起诉讼 [1][5] 公司财务造假事实 - 公司因通过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导致其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6] - 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合计717,225,918.88元,虚增营业成本合计715,512,264.14元 [2][6]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365,766,164.15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2.04%,虚增营业成本364,924,901.98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3.30% [2][6]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142,612,952.84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0.87%,虚增营业成本143,233,987.18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1.11% [2][6] - 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208,846,801.89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69.05%,虚增营业成本207,353,374.98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69.79% [2][6] 投资者索赔情况 -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因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的投资者可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2][6] - 公开信息显示,此前法院一审已判决部分投资者胜诉 [3][7] - 尽管公司已退市,但受损股民仍可依法索赔 [3][7] - 暂定的索赔条件为:在2021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3年4月27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 [3][7]
联泰环保索赔持续征集,曾因信披违规遭罚千万
新浪财经· 2025-12-15 11:26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关注@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 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一、信披违规收被处罚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代理的投资者诉联泰环保(维权)证券虚假陈述案近日已提交一批次案件 至法院立案审理。回溯本案,此前该公司因资金占用导致2022年年报、半年报存在问题,联泰环保被证 监会处罚。 随后投资者维权正式开启。该处罚主要源于联泰环保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具体涉及资金 占用事项的隐瞒,严重侵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9月6日,联泰环保公告称公司于9月5日收到了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存在 资金占用问题。 广东证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联泰环保及其相关责任人作出了严厉的处罚决定,以维护市场的公 平、公正和透明。 二、两类投资者可索赔 经查明,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2022年至2023年1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主要为未披露资 ...
惠伦晶体涉信披违规,适格股民可索赔损失!
新浪财经· 2025-12-10 09:23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信息披露违规的具体事实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2020年度的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导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 - 2020年,公司以采购设备、预付工程款等名义向7家公司支出款项,资金最终划转至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及实际控制人赵积清等关联方账户,用于归还股权质押款及个人借款[2] - 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年累计发生额为2833万元,期末余额为2663万元,资金占用发生额占公司2020年披露净资产的5.12%[2] - 公司在2021年及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具体行为包括虚构采购与销售业务,以及未按实际情况确认收入[3]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548.9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89%;虚增利润总额844.5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13%[3]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233.36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5.79%;虚减利润总额140.8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0.91%[3] 行政处罚决定 - 证监会拟决定对惠伦晶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3] - 对其他责任人员拟处以60万元至400万元不等的罚款[3] 投资者索赔信息 - 律师提示,在2021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4日期间买入惠伦晶体股票,并在2025年4月25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或可依法索赔[2][4] - 投资者参与索赔需准备股票交易对账单、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4] - 相关律师代理案件通常采用风险代理模式,前期不收费,胜诉后按获赔金额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5]
*ST威创索赔持续推进 又有一批股民提交起诉
新浪财经· 2025-12-10 09:16
关注@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 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近日,投资者诉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证券简称:*ST威创、威创股份,原证券代码:002308)证 券虚假陈述案持续推进。原告代理人之一、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 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本周又代理部分投资者向广州中院提交起诉材料。(厉健律师专栏) 《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证监局〔2025〕5号)主要内容:广东证监局查明,威创股份存在以下违法 事实: 一、威创股份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二、威创股份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半 年度报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证监局〔2025〕6号、7号)主要内容: 广东证监局查明,威创股份、刘 钧、陆克平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陆克平未告知威创股份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 时披露相关情况,威创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刘钧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协议收购事项 报告义务,陆克平未告知威创股份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三、威创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 ...
惠伦晶体被处罚预告 受损股民可索赔
新浪财经· 2025-12-10 09:16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2025年12月9日晚,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3] - 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惠伦晶体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2][5]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 - 惠伦晶体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事项,导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1][5] - 惠伦晶体在2021年和2022年通过虚构采购业务、虚构销售业务以及未按实际情况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成本费用、虚增收入,导致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1][5] - 2021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25,489,938.60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89%[1][5] - 2022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62,333,644.39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5.79%[1][5] - 2021年,公司虚增利润总额8,445,707.65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13%[1][5] - 2022年,公司虚减利润总额1,408,939.34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0.91%[1][5] 投资者索赔相关情况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2][5] -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处罚预告,惠伦晶体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1][4] - 厉健律师暂定,在2021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4日期间买入惠伦晶体股票,并在2025年4月24日收盘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索赔[2][6] - 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1年4月1日起至今)、联系方式等[2][6]
海南华铁(603300)股民索赔递交起诉材料,受损股民可索赔
新浪财经· 2025-12-10 01:51
公司法律事件与投资者索赔进展 - 浙江海控南科华铁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南华铁”)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于2025年10月17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立案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50033)[1][3] -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类文书,相关调查仍在推进中[1][4] - 由赵敬国律师团队代理的投资者诉海南华铁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已向法院递交立案,为受损股民发起维权[1][3] 投资者索赔条件 -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需满足:于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买入海南华铁股票且有持仓,无论其在2025年10月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1][3][5] - 具体赔付范围将由法院最终确定[3][5] - 尚未登记索赔的受损投资者,仍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参与维权[1][2][4]
ST旭电证券虚假陈述案迎新进展 石家庄中院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2-09 14:11
根据公告,本案权利人范围为"自2016年2月15日(含)至2024年7月5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 入、并于2024年7月5日(含)闭市后当日仍持有东旭光电股票(原证券代码:000413),且与本案具有 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但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 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交易因果关系不成立情形的除外。" 符合上述期间的投资者可在2026年1月8日前,通过登录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证券纠纷诉讼智审 平台(电脑端登录系统,系统地址:https://zjjf.jrssfw.com/)进行登记,主张权利。法院咨询电话: 0311-12368。 中证投服中心作为本案的支持诉讼方,将继续履行支持诉讼相关职责,积极依法推进普通代表人诉讼各 项工作,并将及时通过中国投资者网、中证投服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重要诉讼进展,转载法院相 关公告。 (编辑 郭之宸) 本报记者 吴晓璐 12月9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石家庄中院")发布ST旭电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 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服中心")同步发布ST旭电证券虚假陈 述案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