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进科技被处罚预告 受损股民可索赔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2025年12月16日晚,朗进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3] 涉嫌违法事实 - 2024年2月至2025年7月期间,朗进科技及其多家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朗进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为41,520.63万元[1][4] - 其中,2024年2月至6月期间发生额为8,648.7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占用余额为248.70万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0.28%[1][4] - 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期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为32,871.93万元[1][4] - 截至2025年8月,控股股东朗进集团已偿还上述占用的全部本息[1][4] 信息披露违规 - 对于2024年2月至6月发生的资金占用,公司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导致该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1][4] - 对于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发生的资金占用,公司未及时披露[1][4] - 公司已在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1][4] 拟处罚决定 - 山东证监局拟对朗进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2][5] - 对实际控制人李敬茂给予警告,并处以440万元罚款[2][5] - 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2][5] 投资者索赔 - 律师表示,根据处罚预告,朗进科技涉嫌证券虚假陈述,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1][4] - 暂定的索赔条件为:在2024年8月30日至2025年8月27日期间买入朗进科技股票,并在2025年8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2][5] - 投资者索赔范围可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2][5] - 律师正在分批代理投资者起诉,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