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富润索赔时效剩四个月 此前部分股民一审胜诉
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进展 - 投资者诉浙江富润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正在持续推进中 [1][4] - 目前距离该案的索赔时效届满仅剩四个月,受损投资者仍可依法提起诉讼 [1][5] 公司财务造假事实 - 公司因通过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导致其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和2022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6] - 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合计717,225,918.88元,虚增营业成本合计715,512,264.14元 [2][6]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365,766,164.15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2.04%,虚增营业成本364,924,901.98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3.30% [2][6]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142,612,952.84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0.87%,虚增营业成本143,233,987.18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1.11% [2][6] - 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208,846,801.89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69.05%,虚增营业成本207,353,374.98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69.79% [2][6] 投资者索赔情况 - 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因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的投资者可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2][6] - 公开信息显示,此前法院一审已判决部分投资者胜诉 [3][7] - 尽管公司已退市,但受损股民仍可依法索赔 [3][7] - 暂定的索赔条件为:在2021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3年4月27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