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与监管事件 - 易事特于2024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47号)[1][7] - 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通过虚假贸易、融资性代采、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收、成本和利润[2][8] -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七十八条,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虚假记载违法行为[3][9] 财务数据虚假记载详情 - 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8.22亿元,占当年披露营收的11.23%,虚增营业成本7.29亿元,占12.33%,虚增利润总额42.79万元,占0.05%[2][8] - 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12.93亿元,占当年披露营收的27.78%,虚增营业成本11.00亿元,占31.74%,虚增利润总额0元[2][8] -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9.72亿元,占当年披露营收的29.05%,虚增营业成本8.79亿元,占32.30%,虚增利润总额1746.80万元,占3.71%[2][8]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6.76亿元,占当年披露营收的16.22%,虚增营业成本5.60亿元,占18.99%,虚增利润总额1149.85万元,占2.25%[2][8]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3.11亿元,占当年披露营收的7.24%,虚增营业成本2.57亿元,占8.60%,虚增利润总额488.68万元,占0.80%[2][8] 投资者诉讼进展 - 2025年12月16日,律师再次向法院递交了一批股民针对易事特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起诉材料[1][6] - 该案的诉讼时效仅剩不足五个月,符合条件的股民需在时效届满前采取行动[1][6] - 凡在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5月12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者,有权要求赔偿[5][10] 索赔程序与材料 - 投资者需准备股票交易对账单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参与索赔[5][10] - 委托律师代理此类案件一般为风险代理,前期不收费,胜诉后按赔偿款比例支付律师费[5][11]
易事特索赔案的诉讼时效已不足五个月 适格股民仍可参与索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