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数字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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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发文,事关消费者网购
搜狐财经· 2025-12-14 19:12
文章核心观点 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旨在推动网络交易从“量大”向“质优”转变,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和监管要求,全面提升平台、经营者及直播电商等新业态的产品与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线上消费环境[1][2][4] 提升产品与服务供给质量 - 支持平台利用数据优势发展按需生产、以销定产、个性化定制等新型制造模式,让制造跟随消费[1][4] - 引导平台企业拓宽优化外贸产品线上销售渠道,开展采购、标准、认证对接以丰富供给[4] - 支持平台运用3D建模、AR、VR等技术完善产品展示与虚拟体验服务[4] - 鼓励平台及经营者公开服务质量承诺,推动“正品保证”、“假一赔十”等服务规范化、普及化[4] - 引导平台算法逻辑向优质内容侧重,并培育一批放心消费网店、直播间及线上品牌[4] 加强经营主体全面质量管理 - 引导平台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完善内审与持续改进机制[1][8] - 鼓励平台运用数字化、人工智能提升导购咨询、日常巡查及虚假评价治理能力[8] - 指导平台及经营者加强对质量检验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审核查验,杜绝虚假报告及不规范测评行为[8] - 指导平台建立准入培训和定期轮训机制,重点加强对新业态、新入驻经营者及供应商的质量管理培训[8] - 指导帮扶平台内经营者通过开展或采信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认证,加强质量检测与认证把关,推动检测结果共享互认[8] 强化直播电商等新业态质量管理 - 明确要求直播电商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选品机制和选品档案,提升选品能力[1][8] - 督促直播电商平台及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质量管理培训机制,采取在线模块化培训等方式[8] - 督促直播电商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反质量法律法规的直播间运营者及营销人员进行约束[1][8] 治理网络交易违法经营行为 - 强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标注等突出问题治理,严厉打击售卖假冒伪劣产品、虚标能效水效标识等行为[8] - 严厉打击直播带货和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金融产品等重点领域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违法行为[8] - 严厉打击检验检测机构线上销售虚假报告、资质证书等违法行为,加强珠宝玉石及贵金属等重点领域检验检测综合治理[8] - 依法查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低价倾销等行为,规范价格比较,倡导优质优价[8] - 治理平台内经营者持续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的恶性竞争行为,并健全平台补贴行为规则以保障经营者自主定价权[8][9] - 将推动出台国家推荐性标准《网络直播平台服务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平台及直播间运营者的营销行为管理要求[2] 强化质量监管与智慧监管手段 - 推动实施“产品数字护照”计划,在重点产品领域试点质量安全赋码核验,打造生产源头赋码、平台验码亮码、消费者识码用码的全链条溯源机制[2][13] - 建设全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随机数等技术实现“穿透式”监管和主动预警[2][13] - 加强网售电子计价秤等计量器具监管,督促平台查验相关型式批准证书[13] - 加大对直播电商产品、网红产品、“新奇特”等新兴产品及价格异常产品的巡检力度,建立网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报机制,督促平台及时下架不合格产品[13] - 加强平台住所地、经营者住所地、违法行为发生地监管部门的跨区域执法协作,建立信息互通、证据互认、执法互动机制[13] 优化消费环境与售后服务保障 - 规范引导平台及经营者“亮照、亮证、亮规则”,督促平台清理无效证照以促进信息公开[13] - 推动构建“标准引领、技术赋能、责任落实、保险托底”的全链条售后服务保障体系[13] - 引导平台优化纠纷处理流程,配套极速退款、24小时响应等便民服务,并鼓励设立人工服务热线,简化程序,向老年人提供人工直连服务[13] - 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严格履行修理、更换、退货等法定义务[13] - 鼓励平台完善赔偿先付机制,简化赔付流程,并完善质量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开通投诉纠纷快速处置通道,推行“先行和解”[13] - 支持平台开通消费维权“一键举证”功能以提升维权便利化水平[14]
多部门发文,事关消费者网购
新华网财经· 2025-12-14 07:03
文章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旨在推动平台经济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实现从“量大”到“质优”的根本性转变 [1][3][6] 指导意见的总体目标与背景 - 解决当前网络交易中存在的部分网售产品货不对板、线上服务标准不一、直播带货选品把关不严、消费维权流程繁琐等问题,以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与安全感,并推动平台经济可持续发展 [3] - 打通“供给端、经营端、监管端、消费端”的质量闭环,通过全链条发力推动转型 [3] 针对新兴业态(直播电商)的具体措施 - 专门针对直播电商领域,明确要求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选品机制、加强直播营销人员的质量管理培训、并建立“黑名单”制度 [1][7] - 引导直播电商建立“质量优先”的选品机制,加强主播质量素养培训,建立“黑名单”制度,使优质内容与高质量产品相辅相成 [13] 提升供给质量与优化经营端的举措 - 支持平台利用数据优势,发展按需生产、以销定产等新型制造模式,让制造跟随消费 [1][8] - 鼓励平台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并引导平台算法逻辑向优质内容与产品侧重 [1][8] - 针对平台企业,要求严把入驻审核与上架关,运用数字化、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日常管理,并将信用监管数据作为平台实施准入退出、流量分配等重要依据 [13] - 针对平台内经营者,要求推动其建立从供应商管理到质量追溯、召回的全链条管控体系,并加强质量检测与认证,推动结果共享互认 [13] 强化监管与质量追溯的创新手段 - 引入“产品数字护照”计划,在重点产品领域试点开展质量安全赋码核验,打造生产源头赋码、平台验码亮码、消费者识码用码的全链条溯源机制 [2][8] - 建设全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穿透式”监管,变被动查处为主动预警 [2][8] - 推动出台国家推荐性标准《网络直播平台服务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网络直播平台、直播间运营者营销行为的管理要求 [2] 优化消费体验与保障消费者权益 - 确保“买得真”:通过严打假冒伪劣、虚假标注,推行质量安全赋码核验等措施,让消费者线上购物更放心 [5] - 督促“服务好”:通过完善线上服务标准、优化售后服务、设立老年人人工直连热线等,提升服务效率与温度 [5] - 售后“有保障”:通过建立快速处置通道、推行“先行和解”、“一键举证”等机制,简化消费维权流程 [5] 协同治理与发展导向 - 强化协同共治,形成“政府监管、平台主责、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良好格局 [7] - 坚持发展与治理双轮驱动,既在发展中“激活力、优供给”,也在治理中“强监管、护公平” [7][8] - 通过对平台、平台内经营者和直播带货的不同侧重要求,打好质量管理的“组合拳”,形成提升合力 [9]
多部门发文 事关消费者网购
上海证券报· 2025-12-14 05:38
政策核心目标 - 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旨在推动网络交易平台实现从“量大”到“质优”的根本性转变,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与安全感 [1][3][6] 针对直播电商的具体要求 - 指导意见专门针对直播电商领域,明确要求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选品机制、加强直播营销人员质量管理培训、并建立“黑名单”制度 [1][5][9] - 引导直播电商建立“质量优先”的选品机制,加强主播质量素养培训,让优质内容与高质量产品相辅相成 [9] 质量提升与创新发展举措 - 支持平台利用数据优势,发展按需生产、以销定产等新型制造模式,让制造跟着消费走 [1][9] - 鼓励平台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并引导平台算法逻辑向优质内容与产品侧重 [1][9] - 推动平台内经营者建立从供应商管理到质量追溯、召回的全链条管控体系,加强质量检测与认证 [9] 监管与治理创新手段 - 引入“产品数字护照”计划,在重点产品领域试点质量安全赋码核验,打造生产源头赋码、平台验码亮码、消费者识码用码的全链条溯源机制 [2][9] - 建设全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穿透式”监管,变被动查处为主动预警 [2][9] - 针对平台企业,要求运用数字化、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日常管理,并将信用监管数据作为平台实施准入退出、流量分配的重要依据 [9] - 将推动出台国家推荐性标准《网络直播平台服务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网络直播平台及直播间运营者的营销行为管理要求 [2] 消费者权益保障与体验优化 - 通过严打假冒伪劣、虚假标注,推行质量安全赋码核验等措施,确保消费者“买得真” [5] - 通过完善线上服务标准、优化售后服务、设立老年人人工直连热线等,督促平台“服务好” [5] - 通过建立快速处置通道、推行“先行和解”、“一键举证”等机制,让售后“有保障”,简化消费维权流程 [5][6] 协同共治与责任落实 - 指导意见强化协同共治,注重引导平台、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等多方参与,形成“政府监管、平台主责、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格局 [5] - 指导意见通过对平台、平台内经营者和直播带货的不同侧重要求,形成合力以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7] - 市场监管总局将联合相关部门抓好政策落地实施,通过常态化督导、典型案例推广等方式确保措施见效 [8]
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印发意见 要求直播电商明确选品机制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5-12-13 06:58
政策核心与目标 -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旨在推动网络交易从“量大”到“质优”转变,并将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和增强消费安全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1] - 指导意见聚焦新兴业态,专门针对直播电商领域明确了选品机制、培训要求和“黑名单”制度,以保障新业态健康成长并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1] 平台内生循环与质量提升举措 - 支持平台利用数据优势,发展按需生产、以销定产等新型制造模式,让制造跟随消费需求 [1] - 鼓励平台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并引导平台算法逻辑向优质内容和服务侧重 [1] - 强化对直播电商等新业态的引导,要求其加强直播营销人员质量管理培训,并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选品和培训机制,从源头提升供给质量 [1] 监管与溯源机制创新 - 引入“产品数字护照”计划,在重点产品领域试点开展质量安全赋码核验,打造从生产源头赋码、平台验码亮码到消费者识码用码的全链条溯源机制,实现“码”上辨真伪、溯源头 [2] - 建设全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穿透式”监管,变被动查处为主动预警,努力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 [2] 标准制定与乱象治理 - 针对网络交易平台存在的虚假宣传等问题乱象,将推动出台国家推荐性标准《网络直播平台服务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网络直播平台及直播间运营者的营销行为管理要求 [2]
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文要求直播电商明确选品机制
证券时报· 2025-12-13 01:45
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 记者12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 部等部门近日印发《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聚焦新兴业态,针对直播电商这一热门领域,专门明确了选品机制、培训要求和"黑名单"制 度,既保障新业态健康成长,也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据介绍,指导意见把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增强消费安全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提升网络交易平台 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从"量大"到"质优"转变,部署了多方面举措。 着力畅通质量提升的内生循环,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包括支持平台利用数据优势,发展按 需生产、以销定产等新型制造模式,让制造跟着消费走;鼓励平台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引导平台算法 逻辑向优质侧重;强化新业态引导,要求直播电商加强直播营销人员质量管理培训,建立以质量为核心 的选品和培训机制,从源头提升供给质量。 此外,针对网络交易平台存在的虚假宣传等问题乱象,将推动出台国家推荐性标准《网络直播平台服务 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网络直播平台、直播间运营者营销行为管理要求。 据介绍,指导意见把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增强消费安全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提升网 ...
要求直播电商明确选品机制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5-12-12 22:00
政策核心目标 - 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行业从“量大”到“质优”转变 [1] - 把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增强消费安全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1] 针对直播电商的专项措施 - 明确直播电商领域的选品机制、培训要求和“黑名单”制度 [1] - 要求直播电商加强直播营销人员质量管理培训,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选品和培训机制 [1] - 将推动出台国家推荐性标准《网络直播平台服务管理要求》,细化明确网络直播平台、直播间运营者营销行为管理要求 [2] 平台内生质量提升举措 - 支持平台利用数据优势,发展按需生产、以销定产等新型制造模式 [1] - 鼓励平台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引导平台算法逻辑向优质侧重 [1] 质量安全监管与溯源机制 - 引入“产品数字护照”计划,在重点产品领域试点开展质量安全赋码核验,打造生产源头赋码、平台验码亮码、消费者识码用码的全链条溯源机制 [2] - 建设全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穿透式”监管,变被动查处为主动预警 [2]
市场监管总局等十部门:推动线上线下产品同标同质
中国新闻网· 2025-12-12 13:47
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旨在通过发展与治理双轮驱动,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力争到2030年实现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网络交易企业和品牌等目标 [1] 发展举措:激活力、优供给 - 推动供应链质量协同,实现线上线下产品同标同质,支持平台利用数据优势发展按需生产、以销定产等新型制造模式 [2] - 创新质量管理模式,鼓励平台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引导平台算法逻辑向优质侧重,推进产品质量分级试点并设立质量分级专区 [2] - 强化新业态引导,要求直播电商加强直播营销人员质量管理培训,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选品和培训机制 [2] 治理举措:强监管、护公平 - 引入“产品数字护照”计划,在重点产品领域试点质量安全赋码核验,打造生产源头赋码、平台验码亮码、消费者识码用码的全链条溯源机制 [3] - 建设全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穿透式”监管,变被动查处为主动预警 [3] - 健全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推动平台住所地、平台内经营者住所地、违法行为发生地监管部门加强信息互通、证据互认、执法互动 [3] - 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强政企协同共治,完善消费维权机制 [3]
中国多部门督促直播电商平台建立从业者“黑名单”制度
中国新闻网· 2025-12-12 13:47
政策监管动态 - 中国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旨在推动平台经济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 [1] - 指导意见督促直播电商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反质量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列入名单进行约束 [1] - 政策出台背景是部分网售产品货不对板、线上服务标准不一、直播带货选品把关不严、消费维权流程繁琐等问题,制约了平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 行业质量提升举措 - 指导意见突出技术赋能,支持平台运用3D建模、AR/VR等技术优化消费体验,并鼓励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提升质量监管精准度 [2] - 针对直播电商,指导意见专门明确了选品机制、培训要求和“黑名单”制度 [2] - 指导意见提出实施“产品数字护照”计划等措施,以助力消费者“买得真” [2] 消费者权益与服务优化 - 指导意见通过完善线上服务标准、优化售后服务、设立老年人人工直连热线等措施,旨在提升线上服务的效率与温度 [2] - 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快速处置通道、推行“先行和解”、“一键举证”等机制,以让消费者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2] - 政策强化协同共治,不仅明确监管部门职责,更注重引导平台、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等多方参与 [2]
市场监管总局:加大对直播电商产品、网红产品、“新奇特”等新兴产品及价格异常产品的巡检力度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2 12:04
每经AI快讯,12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 见。意见指出,强化全链条质量监管。推动实施"产品数字护照"计划,在重点产品领域试点开展质量安 全赋码核验,打造生产源头赋码、平台验码亮码、消费者识码用码机制,通过"码"上辨真伪、溯源头。 加强网售电子计价秤等计量器具监管,督促平台查验相关型式批准证书。加大对直播电商产品、网红产 品、"新奇特"等新兴产品及价格异常产品的巡检力度,建立网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报机制,督促 平台及时下架不合格产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加强网售消费品召回监管,向平台常态化推送召 回信息,引导平台建立缺陷产品快速召回响应机制,联动生产企业、平台内经营者、物流等溯源定位召 回产品批次,依法实施召回。 ...
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文要求直播电商明确选品机制等
新华社· 2025-12-12 10:43
政策核心目标 - 政策旨在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行业从“量大”到“质优”转变,并将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和增强消费安全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1] 针对直播电商的专项措施 - 指导意见专门针对直播电商领域,明确了选品机制、培训要求和“黑名单”制度,以保障新业态健康成长并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1] - 要求直播电商加强直播营销人员质量管理培训,并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选品和培训机制,从源头提升供给质量 [1] 平台内生质量提升举措 - 支持平台利用数据优势,发展按需生产、以销定产等新型制造模式,让制造跟随消费需求 [1] - 鼓励平台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并引导平台算法逻辑向优质产品和服务侧重 [1] 质量安全监管与溯源机制 - 引入“产品数字护照”计划,在重点产品领域试点开展质量安全赋码核验,打造从生产源头赋码、平台验码亮码到消费者识码用码的全链条溯源机制 [2] - 建设全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穿透式”监管,变被动查处为主动预警 [2] 规范市场秩序与标准建设 - 针对网络交易平台存在的虚假宣传等问题,将推动出台国家推荐性标准《网络直播平台服务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对网络直播平台及直播间运营者营销行为的管理要求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