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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集中曝光!3起平台企业偷漏税案被通报
第一财经· 2025-12-17 08:12
灵活用工平台辽宁合众易薪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灵活用工服务的方式,将"灵活用工"异化为"灵活虚 开",为下游企业虚开发票,协助其将工资、分红包装成服务费,以达到套取资金、不依法履行代扣代 缴义务的目的。 记者12月17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浙江、陕西、辽宁等地税务部门当日公布了近年查处的3起平台 企业涉税违法案件。这是税务部门首次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违法案件进行集中曝光。 从通报内容看,浙江嫲嫲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运营的"嫲嫲团"网络交易平台,通过会计科目"移花 接木",将本应确认为收入的平台服务费刻意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人为制造低资金流水的假象,并 通过个人账户支付推广劳务报酬逃避个税代扣代缴,实施"双重偷税"。 目前,上述3起案件中,1起案件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2起案件已进入相应司法程序。涉案 的上下游开票受票企业也受到税务部门相应处罚。 "平台企业在数字经济发展中影响很大,其合规与否直接影响全行业价值导向。"辽宁大学副校长闫海 认为,若平台企业自身漠视税法、靠违法手段谋取利益,会向平台内千万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传递错误价 值观念,引发恶性跟风,阻碍行业高质量发展。 网络货运平台运是滴科技发展有 ...
国家市监总局:涉直播电商、网络交易平台等多项新规将出台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16 14:28
(原标题:国家市监总局:涉直播电商、网络交易平台等多项新规将出台)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章驰 研究制定"首违不罚"和"轻微免罚"清单 今年1月,总局发布两类免罚清单,明确8类首违、4类轻微违法免予处罚。王秋苹表示,总局拟推出第 二批免罚清单,新增3类首违、4类轻微违法免罚情形。 《清单》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设定了刚性门槛。"首违",是指两年内,经营主体无同类违法记 录;"轻微",则必须同时满足"后果轻微"和"及时改正"等硬性条件。"不罚"不等于"不管",坚决杜绝"宽 松软"变成"纵容护"。对于触碰到例如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等底线的行为,坚持零容忍;对于主观恶意 的行为,绝不姑息;对于重复违法的行为,绝不放任。"免罚"绝不等于"免责",整改必须落实,责任必 须到位。通过"教育+监管"组合拳,加强对相关经营主体的监督,真正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企业跨省迁移登记,实现"一网通办" 从10月1日起,总局正式启用了企业跨省迁移数据传输系统。新系统上线,企业跨省迁移迎来三大便 利,具体可以概括为"三减":减跑动,告别"折返跑"。通过系统上线,只需一键提交,全程网办。一次 申请,档案自动流转,企业"轻松上路" ...
网络交易平台产品质量提升和召回共治承诺活动举办
中国经济网· 2025-12-16 14:27
行业监管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举办网络交易平台产品质量提升和召回共治承诺活动 旨在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并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1] - 截至11月底 中国累计开展消费品召回924次 涉及产品533.31万件 召回涉及数量同比增长25.13% [1] - 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大规模激增 在充电宝召回中 涉及网络销售充电宝数量达117.9万件 占2025年召回的电子电器类产品79.6% [1] - 企业积极开通线上召回形式 超过90%的问题充电宝通过线上实施召回 [1] 政策与指南发布 - 今年6月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 对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提出新要求并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责任 [1] - 活动发布了羽绒制品、家装材料和富硒产品的质量参数信息数据库及专业知识库等质量强链惠民生促消费举措 [2] - 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介绍了《网络销售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共治承诺监测评估指南》相关情况 [2] 平台企业参与 - 淘天、美团、京东、小红书、腾讯、快手、抖音、得物、唯品会等主要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共同签署并发布了《网络销售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共治承诺书》 [2]
多部门发文,事关消费者网购
搜狐财经· 2025-12-14 19:12
文章核心观点 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旨在推动网络交易从“量大”向“质优”转变,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和监管要求,全面提升平台、经营者及直播电商等新业态的产品与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线上消费环境[1][2][4] 提升产品与服务供给质量 - 支持平台利用数据优势发展按需生产、以销定产、个性化定制等新型制造模式,让制造跟随消费[1][4] - 引导平台企业拓宽优化外贸产品线上销售渠道,开展采购、标准、认证对接以丰富供给[4] - 支持平台运用3D建模、AR、VR等技术完善产品展示与虚拟体验服务[4] - 鼓励平台及经营者公开服务质量承诺,推动“正品保证”、“假一赔十”等服务规范化、普及化[4] - 引导平台算法逻辑向优质内容侧重,并培育一批放心消费网店、直播间及线上品牌[4] 加强经营主体全面质量管理 - 引导平台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完善内审与持续改进机制[1][8] - 鼓励平台运用数字化、人工智能提升导购咨询、日常巡查及虚假评价治理能力[8] - 指导平台及经营者加强对质量检验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审核查验,杜绝虚假报告及不规范测评行为[8] - 指导平台建立准入培训和定期轮训机制,重点加强对新业态、新入驻经营者及供应商的质量管理培训[8] - 指导帮扶平台内经营者通过开展或采信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认证,加强质量检测与认证把关,推动检测结果共享互认[8] 强化直播电商等新业态质量管理 - 明确要求直播电商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选品机制和选品档案,提升选品能力[1][8] - 督促直播电商平台及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质量管理培训机制,采取在线模块化培训等方式[8] - 督促直播电商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反质量法律法规的直播间运营者及营销人员进行约束[1][8] 治理网络交易违法经营行为 - 强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标注等突出问题治理,严厉打击售卖假冒伪劣产品、虚标能效水效标识等行为[8] - 严厉打击直播带货和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金融产品等重点领域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违法行为[8] - 严厉打击检验检测机构线上销售虚假报告、资质证书等违法行为,加强珠宝玉石及贵金属等重点领域检验检测综合治理[8] - 依法查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低价倾销等行为,规范价格比较,倡导优质优价[8] - 治理平台内经营者持续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的恶性竞争行为,并健全平台补贴行为规则以保障经营者自主定价权[8][9] - 将推动出台国家推荐性标准《网络直播平台服务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平台及直播间运营者的营销行为管理要求[2] 强化质量监管与智慧监管手段 - 推动实施“产品数字护照”计划,在重点产品领域试点质量安全赋码核验,打造生产源头赋码、平台验码亮码、消费者识码用码的全链条溯源机制[2][13] - 建设全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随机数等技术实现“穿透式”监管和主动预警[2][13] - 加强网售电子计价秤等计量器具监管,督促平台查验相关型式批准证书[13] - 加大对直播电商产品、网红产品、“新奇特”等新兴产品及价格异常产品的巡检力度,建立网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报机制,督促平台及时下架不合格产品[13] - 加强平台住所地、经营者住所地、违法行为发生地监管部门的跨区域执法协作,建立信息互通、证据互认、执法互动机制[13] 优化消费环境与售后服务保障 - 规范引导平台及经营者“亮照、亮证、亮规则”,督促平台清理无效证照以促进信息公开[13] - 推动构建“标准引领、技术赋能、责任落实、保险托底”的全链条售后服务保障体系[13] - 引导平台优化纠纷处理流程,配套极速退款、24小时响应等便民服务,并鼓励设立人工服务热线,简化程序,向老年人提供人工直连服务[13] - 督促平台内经营者严格履行修理、更换、退货等法定义务[13] - 鼓励平台完善赔偿先付机制,简化赔付流程,并完善质量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开通投诉纠纷快速处置通道,推行“先行和解”[13] - 支持平台开通消费维权“一键举证”功能以提升维权便利化水平[14]
多部门发文,事关消费者网购
新华网财经· 2025-12-14 07:03
文章核心观点 - 市场监管总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旨在推动平台经济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实现从“量大”到“质优”的根本性转变 [1][3][6] 指导意见的总体目标与背景 - 解决当前网络交易中存在的部分网售产品货不对板、线上服务标准不一、直播带货选品把关不严、消费维权流程繁琐等问题,以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与安全感,并推动平台经济可持续发展 [3] - 打通“供给端、经营端、监管端、消费端”的质量闭环,通过全链条发力推动转型 [3] 针对新兴业态(直播电商)的具体措施 - 专门针对直播电商领域,明确要求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选品机制、加强直播营销人员的质量管理培训、并建立“黑名单”制度 [1][7] - 引导直播电商建立“质量优先”的选品机制,加强主播质量素养培训,建立“黑名单”制度,使优质内容与高质量产品相辅相成 [13] 提升供给质量与优化经营端的举措 - 支持平台利用数据优势,发展按需生产、以销定产等新型制造模式,让制造跟随消费 [1][8] - 鼓励平台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并引导平台算法逻辑向优质内容与产品侧重 [1][8] - 针对平台企业,要求严把入驻审核与上架关,运用数字化、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日常管理,并将信用监管数据作为平台实施准入退出、流量分配等重要依据 [13] - 针对平台内经营者,要求推动其建立从供应商管理到质量追溯、召回的全链条管控体系,并加强质量检测与认证,推动结果共享互认 [13] 强化监管与质量追溯的创新手段 - 引入“产品数字护照”计划,在重点产品领域试点开展质量安全赋码核验,打造生产源头赋码、平台验码亮码、消费者识码用码的全链条溯源机制 [2][8] - 建设全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穿透式”监管,变被动查处为主动预警 [2][8] - 推动出台国家推荐性标准《网络直播平台服务管理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网络直播平台、直播间运营者营销行为的管理要求 [2] 优化消费体验与保障消费者权益 - 确保“买得真”:通过严打假冒伪劣、虚假标注,推行质量安全赋码核验等措施,让消费者线上购物更放心 [5] - 督促“服务好”:通过完善线上服务标准、优化售后服务、设立老年人人工直连热线等,提升服务效率与温度 [5] - 售后“有保障”:通过建立快速处置通道、推行“先行和解”、“一键举证”等机制,简化消费维权流程 [5] 协同治理与发展导向 - 强化协同共治,形成“政府监管、平台主责、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良好格局 [7] - 坚持发展与治理双轮驱动,既在发展中“激活力、优供给”,也在治理中“强监管、护公平” [7][8] - 通过对平台、平台内经营者和直播带货的不同侧重要求,打好质量管理的“组合拳”,形成提升合力 [9]
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
新浪财经· 2025-12-12 10:19
政策核心目标 - 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 以改善线上消费环境 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并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1][7] - 力争到2030年 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重点领域产品质量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线上服务标准化 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 [2][8] - 目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网络交易企业和品牌 消费者满意度大幅提升 [2][8] 提升产品与服务供给质量 - 加强网售家电 家装家居 电子产品 纺织服装 食品等领域质量标准 检验认证制度和品牌建设 推动线上线下产品同标同质 [3][9] - 支持平台开发需求定制 风险管理等数据产品和服务 发展按需生产 以销定产 个性化定制等新型制造模式 [3][9] - 支持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即时零售新业态 鼓励平台加强差异化竞争 [3][9] - 完善线上服务质量规则 支持平台运用3D建模 AR VR等技术推广虚拟体验服务 [3][9] - 推动“正品保证”“假一赔十”等服务规范化 普及化 并鼓励平台使用电子签名技术提升服务效能 [3][9] - 引导平台算法逻辑向优质侧重 推进平台内产品质量分级试点 鼓励设立质量分级专区 [3][9] - 培育一批服务质量好 创新动能足 带动作用强的线上品牌和放心消费网店 直播间 [3][9] 加强经营主体全面质量管理 - 鼓励平台融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经验 系统性构建质量管理体系 并引导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 [3][9] - 压实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入驻资质 产品和服务上架审核责任 [3][9] - 鼓励平台运用数字化 人工智能提升导购咨询 日常巡查 虚假评价治理能力 [3][9] - 将信用监管数据作为平台实施准入退出 流量分配的重要依据 [3][4] - 推动平台内经营者建立包含供应商管理 质量核查 追溯防伪 缺陷产品召回的全链条质量管控体系 [4][10] - 强化直播电商从业者质量素养 引导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选品机制 并督促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约束违规者 [4][10] 治理网络交易违法经营行为 - 严厉打击售卖假冒伪劣产品 虚标能效水效标识 以假充真 以次充好 虚假标注等行为 [4][10] - 严厉打击直播带货和食品 药品 化妆品 医疗器械 金融产品等重点领域的虚假宣传 虚假广告违法行为 [4][10] - 严厉打击检验检测机构线上销售虚假报告 资质证书等违法行为 [4][10] - 依法查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 价格欺诈 低价倾销等行为 规范价格比较 倡导优质优价 [4][10] - 治理平台内经营者持续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的恶性竞争行为 [4][10] 强化网络交易平台质量监管 - 推动实施“产品数字护照”计划 在重点产品领域试点质量安全赋码核验 实现“码”上辨真伪 溯源头 [5][11] - 加大对直播电商产品 网红产品 “新奇特”等新兴产品及价格异常产品的巡检力度 [5][11] - 加强大数据 区块链 人工智能 量子随机数等技术应用 建设全国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平台 [5][11] - 探索开展穿透式监管 支持运用数据分析 图像识别 行为分析 机器学习等技术推动平台质量数字化监管 [5][11] - 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 建立信息互通 证据互认 执法互动机制 [5][11] 营造安全放心线上消费环境 - 规范引导平台 平台内经营者“亮照 亮证 亮规则” 依法公示消费投诉 行政执法和企业信用信息 [5][12] - 推动构建“标准引领 技术赋能 责任落实 保险托底”的全链条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5][12] - 引导平台优化纠纷处理流程 配套极速退款 24小时响应等便民服务 并向老年人提供人工直连热线服务 [5][12] - 鼓励平台完善赔偿先付机制 简化赔付流程 加大产品和服务质量保险应用推广力度 [5][12] - 鼓励平台完善质量争议在线解决机制 开通投诉纠纷快速处置通道 推行“先行和解” 并支持开通消费维权“一键举证”功能 [5][12]
市场监管总局:引导直播间建立“质量优先”的选品机制
新京报· 2025-12-12 10:04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多部门印发指导意见 - 指导意见旨在解决网络交易中存在的货不对板、线上服务标准不一、直播带货选品把关不严、消费维权流程繁琐等问题 [1] - 指导意见精准发力、分类施策,以促进质量管理升级 [1] 针对平台企业的管理要求 - 着力提升平台企业的全链路质量管理水平 [1] - 指导平台系统性构建质量管理体系,严把入驻审核与上架关 [1] - 运用数字化、人工智能等技术优化日常管理 [1] - 将信用监管数据作为平台实施准入退出、流量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1] 针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要求 - 着力推动经营者练好质量基本功 [1] - 推动经营者建立从供应商管理到质量追溯、召回的全链条管控体系 [1] - 加强质量检测与认证,推动结果共享互认 [1] 针对直播电商的管理要求 - 着力推动直播电商的选品与培训“双提升” [1] - 引导直播间建立“质量优先”的选品机制 [1] - 加强主播质量素养培训 [1] - 建立“黑名单”制度,让优质内容与高质量产品相辅相成 [1]
坚持管促结合、刚柔并济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对乱象“出重拳”治理
央视网· 2025-08-22 07:29
平台经济监管成效 - 市场监管总局督促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454.1万条并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网店5.8万个次 [1][3] - 查处涉网类案件10.5万件 [3] - 推动平台全面取消"仅退款"及解除"自动跟价""强制运费险"等不合理限制以提升收费合理性和透明度 [3] 平台经济发展现状 - 数字技术与各行业加速融合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并形成新经济增长点 [1] - 流量优先、算法滥用和竞争失序等潜在风险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1] 政策与合规建设 - 市场监管总局构建政策体系促进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和创新发展 [3] - 出台《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引导平台完善合规管理机制 [3] - 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实施重拳治理 [3]
市场监管总局: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取消“仅退款”、解除“强制运费险”等不合理限制
新华财经· 2025-08-22 05:44
平台经济监管政策框架 - 平台经济处于转型发展关键期 数字技术与各行业加速融合催生新业态新模式 但存在流量优先、算法滥用、竞争失序等风险[1] - 构建鼓励创新与规范发展并重的政策体系 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等规则[1] - 推动《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 配套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1] 执法行动与数据成效 - 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删除违法商品信息454.1万条 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网店5.8万个次 查处涉网案件10.5万件[2] - 重点治理直播电商乱象 查办"三只羊""东北雨姐"等重大案件[2] - 要求平台取消"仅退款"、解除"自动跟价""强制运费险"等不合理限制 规范外卖平台促销行为与竞争方式[2] 企业合规引导措施 - 出台指导意见推动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 完善合规管理机制[2] - 在"6·18""双十一"等关键时段发布合规提示 试点政务数据比对服务协助平台清退违规主体[2] - 常态化与平台/商户/骑手/主播等主体沟通 提供针对性指导[2] 未来监管方向 - 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原则 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2] - 提升预防式、穿透式监管能力与水平 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2]
《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施行!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7 00:49
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自2025年7月3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平台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佣金、抽成、会员费、技术服务费等行为 [2] - 平台收费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考虑经营者经营状况,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6] - 鼓励平台采取灵活定价策略降低经营者负担,对中小商户提供优惠扶持,在自然灾害等情况下减免费用 [7] - 平台需建立合规管理体系,包括组织建设、风险识别、事前审核和培训机制,防范不合理收费 [7][8] - 平台必须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收费规则,修改规则需公开征求意见并保存三年历史版本 [3][8] 平台收费行为规范 - 禁止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转嫁费用、强制购买服务或参加促销活动 [3] - 不得利用不合理保证金变相收费或实行价格歧视 [3] - 营销推广费需清晰公示计费标准和计算方法,提供具体明细 [9] - 优惠促销活动需事先明确平台与经营者分担方式,不得临时加收费用 [9] - 保证金收取需必要性评估,退还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严禁挪用占用 [9] 境外投资税收政策 - 2025-2028年期间,境外投资者以境内企业分配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可按投资额10%抵免应纳税额 [20] - 境外投资者需通过被投资企业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时间、金额、领域等信息 [21][22] - 省级商务部门核实信息后出具《利润再投资情况表》,季度终了15日内向财政税务部门报告 [23][25]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委托境外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80%计算,但不得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 [17] - 示例中委托境外研发110万元按88万元计算,但受限于境内研发费用2/3(80万元),最终按80万元加计扣除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