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联科技(301606)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绿联科技绿联科技(SZ:301606)2025-12-26 09:01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 使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深圳市绿联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