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联科技(301606)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深圳市绿 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 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也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下同),董事长为委员之一。 第四条 除董事长外的其他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 作,由董事长担任。 1 第六条 战略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