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绿联科技(301606)
icon
搜索文档
绿联科技(30160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8 09:55
公司架构 - 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6] 人员职责 - 总经理主持经营管理,组织实施决议和计划[11][14]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主管相应部门[15] - 财务负责人主管财务,拟定制度并完成报告[16] - 董事会秘书筹备会议,保管文件[17] 会议制度 - 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分例会和临时会[19] - 临时会可由总经理不定时召集[20] - 三分之一以上应出席人员出席方可举行[22] 报告制度 - 总经理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工作[26] - 特定情形需及时报告[27][28] 其他规定 - 总经理绩效评价和薪酬由董事会决定[29] - 违规造成损失,董事会可处罚[29]
绿联科技(30160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09:55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需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特殊情况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6] 会议召开规则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议可开临时会议[12] - 召开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6] 决议规则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9]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通讯表决为签字[22] - 决议宣布、签字后生效,不得擅自修改[24]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9]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4][26] - 委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7]
绿联科技(301606)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关联交易制度 - 制度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公开[2] - 公司可与关联方进行多种交易,不得违规提供资金[5][6] 支付与审查 - 交易支付需审查决策程序并备案文件,财务审核后办理[9] 监督与统计 - 聘请注册会计师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财务建档案[11] 责任与机制 - 董事、高管违规担责,公司规范减少关联交易[13] - 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14]
绿联科技(30160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5] - 可多种方式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6] 业绩说明会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6] - 特定情形下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6] 平台信息发布 -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提问有诸多要求[8] 职责分工 - 证券事务部收集问题并组织回复,董事会秘书审核[9]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10] - 工作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11] 人员要求 - 从事人员应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并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12] 信息披露限制 - 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八类情形[12][13] 学习与档案管理 -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学习[13] - 活动建立档案制度,包含参与人员等内容[13] - 档案按方式分类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3] 制度说明 - 术语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15] - 未尽事宜或抵触时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为准[15]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5]
绿联科技(30160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09:55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3] 召开请求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7][8]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7][9]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董事会按关联性、程序性、合法性原则审核提案,不列入审议事项需在会上解释说明[14] 通知事项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 股东会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期限、审议事项、提案等内容,拟讨论董事选举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出现情形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7]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2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6] 表决规则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2]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 董事会工作报告、拟定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等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33] -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6]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9]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所持股份数表决结果计为“弃权”[30]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5] 决议事项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4]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32]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33]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4][3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36]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7] - 公司应在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38] 其他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40] - 规则修改由股东会批准,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3][44]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5]
绿联科技(30160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09:55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3] - 临时会议提前5天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通知限制[18] 董事会会议举行条件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4]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9][31] 董事履职与委托 - 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代表视为不能履职,建议撤换[24]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解除职务[24]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6] 专门委员会 - 成员应为单数且不少于3名[9]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任召集人[9] - 提名等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10] 特殊事项决议 - 财务资助和对外担保需2/3以上董事同意,超权限报股东会[34] 会议表决与记录 - 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暂缓表决[35][36] - 记录包含日期、地点等内容[38] 档案保存与规则生效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10年[40] - 规则经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由股东会批准[44][45][46]
绿联科技(301606)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8-28 09:55
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0]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为关联人担保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0] 交易审计评估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股权需审计,非现金资产需评估[11][12] - 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及现金出资按比例确定权益可不审计或评估[12] 关联交易原则及表决回避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价格不偏离市场标准[2][7] - 关联董事、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应回避表决[7][14][15] 关联交易报告及管理 - 拟进行关联交易由职能部门向总经理书面报告,总经理按权限履行程序[16] - 防止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追责[17] 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 五种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四种情况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19] 办法修改生效 - 办法修改须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自通过生效[21]
绿联科技(301606)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审计署关于内部审 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审计部门或人员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对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 险管理的有效性,经营活动的效益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的独立、客观地监 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合理保 证实现如下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上市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 审计机构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构的 ...
绿联科技(30160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09:55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1]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解除职务[6]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1] - 表决为记名投票,通讯为签字[15] - 应搜寻人选审查并提建议[16] - 委员可查阅相关资料[20]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3][24]
绿联科技(30160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1]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1] - 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1][12]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2] 业绩预告与临时报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临时报告指除定期报告以外的公告,重大事件发生时应立即披露[16]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应立即披露[18]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董高知悉时及时披露重大事件信息[19]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下公司应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19] 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编制后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2] - 以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公告形式的临时报告,形成决议后披露;非此形式的经初审、审核后披露[22][23] - 信息披露义务人获悉重大信息应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经评估、审批后披露[23][24] - 公司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他人未经授权不得发布[25] - 董事会秘书接到证券监管部门质询应报告董事长,组织回复[24]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负责,董事会秘书协调组织[26]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并通报相关内容给实控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27] - 董事会每季度检查一次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8] 股东相关信息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3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2]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3] 资料保存与责任承担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5]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5] - 公司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34] - 公司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34] 其他制度与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监督[40] -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2]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该活动[44]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证券事务部制作、董事会秘书审核提交董事长审定签发等流程[45]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信息属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8]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50]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需登记相关事项,保存登记材料不少于十年[51]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报送地方证监局和深交所[52] - 公司应制定并执行股东回报政策,按规定披露方案及实施公告[54] - 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等情形需及时披露[54] - 公司应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影响[55] -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应及时披露[56] - 证券事务部统筹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57] 违规处理与追究 - 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批评、警告等处分并可要求赔偿[58] - 各部门等未及时准确报告或泄漏信息,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信息披露义务人[58] - 控股股东等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能证明无过错除外[59] - 公司确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违规将惩戒相关人员[59]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公司向证监局和深交所报告处理情况[59] 相关定义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61] - “指定媒体”指深交所网站或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