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联科技(30160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 及股东会授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事务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 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人员组成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 提出的议案应符合如下标准: 第七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应当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