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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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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30160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1]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1] - 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1]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1][12]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2] 业绩预告与临时报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临时报告指除定期报告以外的公告,重大事件发生时应立即披露[16]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应立即披露[18]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董高知悉时及时披露重大事件信息[19]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下公司应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19] 披露流程与责任 - 定期报告编制后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2] - 以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公告形式的临时报告,形成决议后披露;非此形式的经初审、审核后披露[22][23] - 信息披露义务人获悉重大信息应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经评估、审批后披露[23][24] - 公司信息公告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他人未经授权不得发布[25] - 董事会秘书接到证券监管部门质询应报告董事长,组织回复[24]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负责,董事会秘书协调组织[26]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并通报相关内容给实控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27] - 董事会每季度检查一次公司信息披露工作[28] 股东相关信息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3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3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2]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3] 资料保存与责任承担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5]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5] - 公司董事长、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34] - 公司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34] 其他制度与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监督[40] -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和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42]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该活动[44]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证券事务部制作、董事会秘书审核提交董事长审定签发等流程[45]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信息属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8]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50]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需登记相关事项,保存登记材料不少于十年[51]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报送地方证监局和深交所[52] - 公司应制定并执行股东回报政策,按规定披露方案及实施公告[54] - 公司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等情形需及时披露[54] - 公司应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及影响[55] -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应及时披露[56] - 证券事务部统筹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57] 违规处理与追究 - 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批评、警告等处分并可要求赔偿[58] - 各部门等未及时准确报告或泄漏信息,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信息披露义务人[58] - 控股股东等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能证明无过错除外[59] - 公司确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违规将惩戒相关人员[59]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公司向证监局和深交所报告处理情况[59] 相关定义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61] - “指定媒体”指深交所网站或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61]
绿联科技(30160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5]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6]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全转[6][7] 减持规定 - 计划转让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减持计划[8] - 减持完毕与否均需按规定报告公告[8] 其他规定 - 因离婚股份减少,过出和过入方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每年转让不超25%[9] - 董事和高管应在规定时点或期间申报个人信息[9] - 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0] - 违反《证券法》44条,6个月内买卖收益归公司[11]
绿联科技(301606)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08-28 09:55
投资决策权限 - 控股超50%企业对外投资视同公司事项[3] - 资产总额占比超50%等5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6] - 每股收益绝对值低且达特定标准可免股东会审议[7] - 资产总额占比超10%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批准[7] - 限额标准下投资由总经理决定[8] 投资管理部门 - 财务部负责长短期投资牵头及日常事务[10][11] 交易审计评估 - 股权交易提交股东会需审计标的财报[12] - 非现金资产交易需评估[12] 投资处置 - 7种情况公司可处置对外投资[14] - 处置权限与批准权限相同[14]
绿联科技(30160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8 09:55
制度适用人员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等[3] 差错情况与责任划分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含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5] - 责任分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8] 责任追究原则 - 遵循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等原则[5] 责任承担主体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8] 责任追究情形与形式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六种从重或加重,四种从轻等[8][10] - 追究形式包括行政和经济责任[11] 申诉复议 - 被追究者可30日内书面申诉并复议一次[13]
绿联科技(301606)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8-28 09:55
担保审批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五千万元的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股东会审议时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5] 审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10]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5] 其他规定 -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要求担保申请人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提供方应具有实际履行能力[8] - 经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应订立书面合同,合同须符合相关规定[12]
绿联科技(30160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权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为子公司[2] 财务报告递交 - 子公司按月、季、年向母公司递交财务报表及预算报告[8][9] 子公司管理 - 子公司经营规划须服从母公司战略[11]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子公司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且不得擅自披露[15][16] 审计相关 - 母公司对子公司审计,子公司需反馈并执行决定[18][19]
绿联科技(30160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8 09:55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公司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7] 评价要素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人员与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得超过2年[11] -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12] 费用与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2] - 公司应每年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等信息[12] 职责与监督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14][15] 特殊情况处理 - 聘任期内特定情况公司有权终止业务约定[16] - 审核改聘提案需调查双方执业质量并形成意见[17] - 会计师事务所辞聘时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17]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0][21]
绿联科技(301606) -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制度适用 -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设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和外部单位或个人[2] 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对外报送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第一责任人[4] 保密要求 - 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3] 报送规定 - 拒绝无依据的外部单位统计报表报送要求[4] - 按法规报送信息时登记外部人员为内幕知情人[4] 违规处理 - 外部信息泄露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4] - 违规使用信息依法追责[5] 制度生效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7]
绿联科技(30160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5
制度内容 -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与保密[2] - 内幕信息指未公开的经营、财务等信息[3] - 知情人公开前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3] 操作要求 - 公开披露前填知情人档案并登记报送[4][5]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人员签名确认[7] - 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8] - 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材料[8] 管理机制 - 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是保密负责人[10] - 信息流转有审批程序,对外提供需批准备案[10] 违规处理 - 违规将被处罚,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12] - 违规受处罚结果报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交所备案[13] - 自查买卖证券情况,问题核实追责并报送结果[13] 其他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以法规和章程为准[15]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6]
绿联科技(30160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8 09:5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0] 履职与监督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9]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董事会等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意见载明并签字确认[27] 决策流程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公司支持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可核实投资者问题[32]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32] - 保障信息畅通,提供资源和意见[32]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2] - 董事会会议提前提供资料并保存至少十年[32]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4] - 给予与职责相适应津贴并披露[35]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7]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的股东[3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