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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特科技(3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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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特科技(301205)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14: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 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内部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六条 应当选择与本单位主业经营密切相关、符合套期会计处理要求和流 动性强的简单衍生产品。 第七条 审慎选择代理机构和交易对手,对从事境外衍生品业务,需对代理 机构或交易对手进行风险评估。 第八条 持仓规模应当与现货及资金实力相适应,企业持仓时间一般不得超 过 12 个月或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不得盲目从事长期业务或展期。 第三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为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业务的具体执行 和管理。该部门应配备专业的交易和风险管理人员,确保业务的专业性和风险的 可控性。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制定、修订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相关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在境内或境外开展的所有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期货、期权、掉期、互换等交易产品 或上 ...
联特科技(301205)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14: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四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责任和措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 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 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 工资、福利、保险、广告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 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为 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 ...
联特科技(30120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14:19
第三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考虑会计 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等因素。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 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以及证劵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财务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 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 第四条 公司应建立健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选聘工作 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声誉良好,在承担企业审计业务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 记录;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规 ...
联特科技(30120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
2025-08-26 14: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委 员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
联特科技(30120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14:1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 记名投票表决等法律法规允许的表决方式。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工作审议需要,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 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会议、通讯方 ...
联特科技(30120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
2025-08-26 14:18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联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经理机构及相关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的职责权限、主要管理职能及工作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三条 经理机构人员履行职权除应遵守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经理机构的人员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 公司经理机构人员应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 益,并负有下述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 储; (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本细则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 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会同意,与公 ...
联特科技(301205)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14:18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1]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1] - 应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1]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报,应在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11]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应提前5个交易日向交易所书面申请[14]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2]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提交相关文件[17]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22] 财务审计与审核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需审计[15]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15]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对其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披露[16] 业绩预告与修正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7]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及时进行业绩预告[50] - 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预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需披露修正公告[53] 交易与担保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达一定比例需及时披露或提交股东会审议[3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审议后披露[44] 重大事项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9] - 公司新增借款等多项事项超过上年末净资产一定比例应及时报告并披露[64] 股份变动披露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应及时通知公司并公告[68] -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达已发行股份5%以上,每增减1%需委托公司两日内公告[69] 其他披露事项 - 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应按规定履行审议、报告和公告义务[72] - 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等,需及时报告并披露相关事项及终止上市风险[74]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过编制、送达董事审阅等程序[89] - 临时报告披露需信息报告、会议审议等程序[89] 责任与处罚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91]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处分并要求赔偿[115]
联特科技(301205)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14:18
子公司管理制度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武汉联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母公司是指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是指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 50%以上(不含 50%)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控制其董事会)的子公司; (三)持有其股权在 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三条 母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子 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管理。 第四条 子公司应当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的 法人治理结构和运作制度。 第五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母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 额,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份处置等股东权利, ...
联特科技(30120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
2025-08-26 14:18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 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 生或即将发生、尚未公开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交易量或 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重大事项时,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及 时将有关信息告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的制度,确保重大信息的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 务人"包括: (一 ...
联特科技(301205) - 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2025-08-26 13:46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301205 证券简称:联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刊登于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2025 年 8 月 27 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