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楼新材(301160)

搜索文档
翔楼新材(301160) - 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08-26 11:29
股本与权益分派 - 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77,324,35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共派77,324,359元[2] - 2024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转增4.5股,共转增34,795,961股[2] - 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由81,053,314股变为115,849,275股[2] - 拟注销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全部股份3,728,955股,注销后总股本变为112,120,320股[3] 董事会与股东会 - 董事会席位拟由9名调整为10名,独立董事由3名调整为4名[1] - 提出提案的股东持股比例从3%降至1%[16] - 原章程规定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等候选人提名,修订后为1%以上[22][23] - 新增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23] 交易与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授权董事会审批[29]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授权董事会审批[2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39] - 原则上每年实施一次利润分配,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40]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41] 内部治理 - 公司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共28项,其中第1 - 13项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51][52] - 内部治理制度修订已在2025年8月2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52]
翔楼新材(301160)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娄爱华)
2025-08-26 11:29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6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娄爱华 为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 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 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
翔楼新材(301160)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8-26 11:27
股东会信息 -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1]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14:00[2]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8日[3]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多个时段[2][25][27]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1160”,投票简称为“翔楼投票”[21] 审议事项 - 审议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等多个议案[5] - 修订公司治理制度议案有13个子议案[5][30] - 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5人,独立董事应选4人[6][31] 其他要点 - 提案披露于2025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7]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00至17:00[11]
翔楼新材(301160)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11:26
股份与资本 - 拟注销回购专用账户3,728,955股并减少注册资本[2] - 总股本将由81,053,314股变更为112,120,320股[3] - 注册资本由81,053,314元变更为112,120,320元[3] 组织架构 - 拟将董事会席位由9名调整为10名,独立董事由3名调整为4名[3] 会议情况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发出[1] 议案表决 -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全票通过[3] - 《关于调整董事会席位等议案》全票通过[4] -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全票通过[6] -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报告>的议案》全票通过[7]
翔楼新材(301160)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11:24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8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通知了全 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钱和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刘庆雷、杨春 福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并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等因素, 公司拟将 2024 年 1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 ...
翔楼新材(30116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0:51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 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公司官网、 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渠道,利用中国投资 ...
翔楼新材(30116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0:51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公司建立独立的外部董事(以 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1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翔楼新材(30116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0:51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 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资金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 度的有效实施,公司应当制定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具体实施,做到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和规范。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 ...
翔楼新材(30116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0:51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选两名或以上董事时,股东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表决权,总数等于持股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乘积[2] -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表决时,投票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5] - 多轮选举时,根据每轮应选举董事人数重新计算各股东每轮投票表决权总数[7] 投票选举要求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开投票,按对应人数计算表决权并只能投给对应候选人[9] 当选条件 - 正常当选董事得票总数应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积)的二分之一[13] - 恶意收购情形下,当选董事得票总数应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未累积)的四分之三以上[13] 特殊情况处理 - 两名或以上候选人得票相同且最少致当选人超应选人数,应再次选举,仍不能决定则这些候选人本次不得当选[13] - 符合当选条件人数低于应选董事人数,按选举后董事人数情况分不同方式填补缺额[13] 细则生效与解释 -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翔楼新材(30116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0:5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及资料保存期至少十年[12] 职责 - 研究董高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2] - 审核董高人员人选并提建议[2] - 审查股东或董事会提名董事任职资格[9] - 审查总经理提名高管任职资格[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