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力风电(30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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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力风电(30115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11 11:32
管理安排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3]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长[17] - 证券管理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17] 管理目的及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建立双向沟通、稳定投资者基础等[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工作规范 - 公司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透露未公开信息[5] - 公司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或学习[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8] 工作对象及沟通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机构等[8]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8]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信息披露、咨询渠道、股东会网络投票等[9] 信息发布 - 公司在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发布更新信息并答复问题[10] - 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应第一时间公布信息[11] - 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投资者提问信息[13][14] 会议安排 - 公司通过路演、分析师会议等沟通,年度报告后举行业绩说明会[11]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6]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6] 活动记录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公司应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16] 协助义务 - 公司其它部门等有义务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8] - 公司持股超过50%的子公司有相关协助义务[18]
海力风电(30115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7-11 11:3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过半数委员须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人员补选与职权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5] - 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人数前暂停职权[5] 会议召开与通知 - 公司董事会、委员会召集人或二名以上(含二名)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委员会议[9] - 会议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经全体委员同意可免通知期限[17] 会议举行与决议 - 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14]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4] 表决与记录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或举手表决,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15] - 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日期、议程等内容[19] 其他规定 - 需研究公司对新董事及高管需求并形成书面材料[16] - 会议决议经出席委员签字生效,不得随意修改,生效次日向公司董事会通报[18] - 公司需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9]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情况并回避表决,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审议议案[21] - 委员有权评估公司董事和高管上一年度工作,可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资料[23][24] - 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6]
海力风电(301155)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7-11 11:32
子公司管理策略 - 公司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加强管理、维护投资者利益[2] - 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包括委派人员、协调策略等[3] 子公司报告制度 - 子公司重大事项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并报告公司[4] - 子公司及时提供业绩、财务等信息并接受监督[6] - 子公司需按规定时间提交报表[13] 子公司财务管理 - 子公司财务管理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完整、提高资金效益[8] 子公司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审计监督[9] 子公司信息责任 - 子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提供第一责任人,接口为证券管理部[12]
海力风电(301155) -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07-11 11:32
人员任期 - 总经理及经营班子其他成员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4] - 财务总监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6] 人员管理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总经理因故代职时间超30个工作日,应提交董事会决定代理人选[7] - 董事会解聘总经理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总经理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交报告,经董事会批准生效[32,33] - 总经理辞职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应承担经济责任[34] - 总经理班子其他成员辞职需向总经理提交报告[35] - 总经理擅自离职需对公司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6] 交易授权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下[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以下且绝对金额不超500万元[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下且绝对金额不超50万元[9]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下且绝对金额不超500万元[9]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下且绝对金额不超50万元[9]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定期会议一般每月月初召开一次[13]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4] 工作汇报 - 总经理原则上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3] - 遇重大纠纷、事故等情况总经理应及时临时报告[23,24] - 董事会要求时总经理应在五日内报告工作[2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41,42]
海力风电(301155)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7-11 11:32
市值管理 - 目的是使公司市场与内在价值趋同,实现利益和财富增长[5] - 原则包括系统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常态化[7] - 由董事会领导,董秘负责,证券管理部执行[9] 资本运作 - 开展并购重组、剥离不良资产、运用再融资策略[15] 激励机制 - 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开展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17] 权益管理 - 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股份回购或增持、制定分红规划[19] 日常管理 - 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共关系管理等[23] 指标监测 - 监测市值等指标并设定预警机制[26] 股价界定 - 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有三种情形界定[30] 禁止行为 - 禁止操控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行为[28] 公司信息 -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 - 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32]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或冲突以相关法律及章程规定为准[31]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亦同[31]
海力风电(30115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7-11 11:32
财务资助适用范围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适用本制度,特定控股子公司除外[2] 资助限制与审批 - 不得为关联自然人和法人提供资助,关联参股公司按比例资助时需特定审议[4] - 对外资助需财务部审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特定情况提交股东会[6][7] 风险管控 - 资助前财务部做风险调查,内审部门审核评估[9] 后续管理 - 审批通过后证券部披露信息,财务部办理手续并跟踪监督[9][11] - 内审部门检查监督合规性[12]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4] - 制度制定于2025年7月11日[15]
海力风电(301155)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2025-07-11 11:32
特定对象范围 - 包括持有、控制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等[2] 接待工作相关 - 沟通内容含公司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5] - 证券管理部为专职部门,在董事会秘书指导下完成接待[6] 费用与沟通要求 - 特定对象考察自理费用,公司不赠高额礼品[7] - 与特定对象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8] 信息管理 - 核查知会文件有误要求改正,拒不改发澄清公告[9] - 向特定对象提供已披露信息,其他投资者平等提供[9] 其他规定 - 再融资活动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9] - 定期报告披露前15日尽量回绝来访[10] - 接待人员违规造成损害承担相应责任[12]
海力风电(30115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7-11 11:32
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 - 成员不少于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过半数须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4] - 独立董事担任委员连任不得超过六年[5] 人员补选与增补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5] - 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规定人数前暂停行使职权[5] 审计工作安排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0]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报告[11]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舞弊可能[12] - 发现董事、高管违规,可向董事会通报、股东会报告、向监管机构报告或提出罢免建议[13] - 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13]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召开定期会议,并与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开一次会[15]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16]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6] - 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委员在一次会议上不得接受二名委员的委托代为出席[19]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19]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9] 其他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5] - 本工作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0] - 本工作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
海力风电(301155) - 董事、高管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11 11:32
人员离职 - 董事辞任报告公司收到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低于法定人数下任填补后生效[4] - 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换届股东会决议通过自动离职[4]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无理由解任可要求赔偿[4] - 高管辞职程序和办法由劳动合同规定[4] 离职交接 - 董事及高管离职生效3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资料并签确认书[7] 义务与股份 - 董事及高管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3个月内有效[9] - 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9] 追责与复核 - 公司发现离职人员未履约,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含直接损失等[11] - 离职人员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申请复核,复核不影响财产保全[1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和修订,通过或批准后生效[13]
海力风电(30115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11 11:3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董[6] 投资计划调整 - 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11] 项目重新论证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重新论证项目[12]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重新论证项目[12]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部分程序[13] - 使用节余达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股东会审议[14] 协议与核查 - 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并出专项报告[11] - 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情况[23] - 保荐或独董每半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25] 资金使用规则 - 资金用主营业务,符合产业和法规[9] - 确保使用真实公允,防关联人占用挪用[10] - 改变用途等达标准,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自筹投入后6个月内置换募集资金[14] - 闲置资金理财期限不超12个月[15] - 临时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6] 其他 - 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聘请会计师专项审核[24] - 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并负责解释修订[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