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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力风电(30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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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力风电(301155)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07-11 11:32
内部审计部门设置与管理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内部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3] - 内部审计部门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一人[3]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4] 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6] - 每一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6] 内部审计工作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低于十年[9] 内部审计工作内容 - 对公司多方面内部控制及经济活动进行检查评估[5][6] - 通常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7]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报告结果,同时进行审计并发表意见[16] - 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关注准则遵守、政策估计等内容[17] - 对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3][14][15] 内部控制评价与审计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审计报告[21] 重大事项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21] 信息披露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2] 激励与约束机制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对人员工作监督考核[24]
海力风电(30115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11 11:32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3]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公开选聘方式[6] 评价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7] - 重点评价质量管理水平,包括制度及实施情况[8] - 以满足选聘文件要求的所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作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8]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1]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1] 改聘情况 - 特定情况应改聘,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2]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2] 沟通监督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意见[13] - 解聘或不再续聘事先通知,辞聘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13] 信息披露 - 每年披露对事务所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监督报告,变更时披露相关情况[13] 监督职责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检查法规执行等方面[15] - 发现选聘违规并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15] 禁选情形 - 承担审计业务事务所有特定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8]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亦同[17]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执行,与规定不一致时以其为准[17]
海力风电(3011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11 11:32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4]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补选与审议标准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0]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后10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12] - 证券管理部应分别提前10日和3日发董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14] - 变更董事会定期会议时间等事项需在原定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通知[14] 会议召开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7]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17]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0] - 董事会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22]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22] 独立董事相关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不完整等可书面提议延期开会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23] - 独立董事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等,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23] 会议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25] - 董事会秘书安排人员记录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届次、出席人员等内容[25]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5]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27] 决议落实与档案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在后续会议通报[27]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27] 规则修订与生效 - 本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拟定草案报股东会批准[29]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海力风电(30115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11 11:32
投资审议权限 - 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投资事项需满足资产总额占比超50%或营收占比超50%且超5000万元等条件之一[6] - 董事会审议对外投资权限为资产总额占比超10%或营收占比超10%且超1000万元等[6] - 董事长审议对外投资权限为资产总额占比超5%或营收占比超5%且超500万元等[7] - 总经理审议对外投资权限为资产总额占比5%以下且营收不超500万元等[8] 投资相关规定 - 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等衍生产品投资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10] - 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并签书面合同[10] - 董事会应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状况[11] 投资流程与监管 - 对外投资项目需经市场调研、内部征求意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讨论等程序[11] - 对外投资项目确认后成立实施小组或相关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管[13]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的情况有5种,如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经营不善破产等[14] - 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的情况有3种,如项目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等[14][15] - 投资收回及转让应按《公司章程》等规定办理,出现情形时需报批[15] 信息管理 - 各部门及子公司相关人员需向证券管理部报告对外投资信息并提供资料[17]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1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及时修订[19] - 本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以外”等不含本数[19] -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19]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19] - 本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20]
海力风电(30115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11 11:32
关联交易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4]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应经独立董事同意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披露[9]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经相关程序和披露[10]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报告[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下等情况由总经理决定[10] - 与关联法人单次交易300万元(含)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1] - 与关联人单次交易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含)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批准并提供报告[11]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12] - 关联人单方面向公司控制企业增资或减资按发生额适用关联交易规定[13]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有条件限制及审议要求[13] - 连续12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5] 关联交易定价与协议 - 关联交易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市场价格按成本加合理利润或协商确定[17] - 进行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价格等主要条款变化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8] 日常关联交易管理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金额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20]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关联交易豁免 - 与关联人进行特定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与关联人进行某些交易可豁免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3] 制度相关 - 制度与国家法律等冲突时,以国家法律等规定为准,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26][27]
海力风电(30115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11 11:32
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4]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报告[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报告[10] 其他报告事项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的所有担保需报告[10]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1]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需报告[13]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股份数累计达到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需报告[15]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换的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需报告[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报告[12] - 超过约定交付或者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交付或者过户,此后每隔30日报告一次进展情况[18] -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13] - 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或财务负责人辞任、被解聘需报告[11] - 公司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致控股股东变化需及时报告[15] 信息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分析判断重大信息并提请董事会履行披露程序[19] - 证券管理部整理保管上报证监会和深交所的重大信息[20] 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1] - 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1] - 指定信息披露联络人需报证券管理部备案[21]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21] 责任追究与保密 - 未及时上报重大事项将追究责任人责任[23] - 信息报告义务人对未公开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4]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 联络人变更 - 联络人变更需自变更之日起5日内向董事会秘书办理变更备案登记[5]
海力风电(30115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7-11 11:32
人员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聘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2] 任职与解聘 - 八种情形者不能担任董事会秘书[3][4] - 原任离职三月内聘新秘书[5]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月内完成聘任[5] - 四种情形下公司一月内解聘秘书[6] 职责与管理 - 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职责[10] - 公司为秘书履职提供便利,受妨碍可报告交易所[1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秘书绩效评价考核[14] 其他 - 聘任秘书签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6]
海力风电(30115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11 11:3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管理机制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应登记和报送知情人档案[2] - 董事长是管理工作主要责任人,董秘负责协调组织[3] 保密责任 - 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3] - 各部门负责人做好甄别及保密工作,配合登记[3] 信息记录与报送 - 公开前如实完整记录知情人名单并填档案[8]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交易所[11][13] - 董事长与董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2] 报告与处理 - 有内幕信息时负责人第一时间向董秘报告[13] - 核实违规知情人后处理,2个工作日报送相关机构[14] 其他规定 - 知情人档案及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4] - 通过签订保密协议提示知情人履行义务[16] - 披露前控股股东等不得要求公司提供信息[17] - 提供未公开信息前确认签署保密协议[17] - 信息难保密时立即披露并采取补救措施[18] - 视情节追究违规知情人责任[20]
海力风电(301155) - 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5-07-11 11:31
人员变动 - 何文华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辞任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2] - 2025年7月10日何文华被选举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3] - 2025年7月11日何文华被补选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4][5] 人员信息 - 何文华1970年9月出生,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本科,高级工程师[10] - 何文华2010年加入公司,现任商务中心主任[10] - 截至公告日,何文华未持有公司股份,与相关方无关联关系,符合任职条件[10]
海力风电(30115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07-11 11:31
股份相关 - 公司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4]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5000万股[5] - 已发行股份数为21739.1478万股[5]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股东与股东会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多项诉讼请求权[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11] - 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4]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名[33] -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30] - 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无需股东会审议[30] 公司制度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规定职工合法权益受维护等多项内容[3] - 将“股东大会”修订为“股东会”[8] - 《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为《总经理工作制度》[4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48]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10%[50] -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51] 其他 - 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多项修订议案[1] - 2021年11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3] -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60][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