崧盛股份(3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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崧盛股份: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5-09 09:48
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核心内容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崧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分别于2021年6月7日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2年10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届满 [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崧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可转债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1] - 保荐机构将继续对未使用完毕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7]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基本情况 - 保荐机构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注册于上海自贸区,法定代表人为王承军,保荐代表人为郭忠杰、陈华国 [3] - 发行人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002)注册于深圳市宝安区,法定代表人为田年斌,董事会秘书为谭周旦 [3] - 发行人证券发行类型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均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 保荐工作主要内容 - 尽职推荐阶段: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配合交易所审核及反馈意见答复 [3] - 持续督导阶段: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进行持续督导,并定期提交相关报告 [4][5] - 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现需要处理的重大事项 [5] 发行人配合及信息披露情况 - 发行人能够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文件资料,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工作 [5] - 发行人规范运作,及时准确披露信息,配合现场检查和培训 [6] -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发行人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监管协议 [7] -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无违规使用情形 [7] - 可转债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底尚未使用完毕 [7]
崧盛股份(301002)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2025-05-09 08:58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崧盛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为自 2021 年 6 月 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作为崧盛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为自 2022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目前公司对崧盛股份的上述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并就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 及管理情况继续履 ...
崧盛股份(301002)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5-05-09 08:5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崧盛股份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忠杰 | 联系电话:021-61118978 |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华国 | 联系电话:021-6111897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 | | 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 | |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 是 | | 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 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 是 | | 文件一 ...
崧盛股份(301002) - 2025年5月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年度及2025年一季度业绩网上说明会)
2025-05-08 09:56
公司业绩与财务情况 - 2024 年公司营收增长但归母净利润亏损,受储能子公司亏损、研发费用增加及可转债利息费用计提等因素影响 [2][3] - 2025 年一季度营业总收入 2.02 亿元,同比增长 10.25%,归母净利润 -3.59 万元,受储能子公司亏损及可转债利息计提影响,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较多 [3][6] - 2024 年公司储能核心部件实现收入 829 万元,2025 年 Q1 实现收入 801 万元,因占整体营收比重小,产量及销量情况暂未披露 [3] - 2024 年度公司外销收入占整体营业收入比重为 16.21%,其中北美地区外销收入占比约 1% [3] 可转债相关情况 - 公司发行 2.94 亿元可转债“崧盛转债”尚未转股,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5 年 6 月 26 日起算,若触发下修条件,董事会将结合市场情况决议是否下修 [2][3] 行业与市场情况 - 2011 - 2021 年中国照明行业上行,2021 年出口总额达 654.7 亿美元;2022 - 2024 年受多种因素影响出口呈下降趋势,2024 年出口总额 563 亿美元,同比下降 3.3%,其中 LED 照明产品出口额 423 亿美元,占 75%,同比下滑 2.5% [6][7] - LED 照明市场欧美有存量替换及高光效产品需求支撑增长,亚洲(中国、印度)因政策及城市化增速领先;2025 年政府计划投入超 2000 亿元用于户外照明改造,30%用于驱动电源升级 [7] - 2024 年 LED 植物照明对室内种植麻类作物市场需求依赖度下降,对高经济作物及花卉类应用需求增加,预估市场产值持续增长,2029 年有望达 11.58 亿美元,2024 - 2029 年年复合成长率 7.5% [7] 公司发展战略与举措 - 2025 年通过主业提量增利及储能第二增长线实现业绩贡献改善盈利,主业方面挖掘增量市场、扩展海外市场、降本增效,储能业务子公司崧盛创新加快商业化进程 [3][4] - 形成“电源筑基,外延新能源系统核心部件,围绕能源转换横向扩展”战略方向,结合中山数字化工厂,借助数实融合发展智能制造 [4] - 合规经营、稳健发展以稳定业绩回报投资者,适时通过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提升投资价值和投资者回报能力 [5] 公司业务相关问题解答 - 公司一般通过与下游灯具厂商合作,为中标灯具提供 LED 驱动电源间接参与下游照明基础设施建设,将积极参与国内体育场馆、大型项目照明招标建设 [5][8] - 公司生产的户外照明 LED 驱动电源用于国内外路桥等,其驱动电源经组装可用于海底隧道照明,如深中通道海底隧道 [8][9] - 公司作为智慧城市标准工作组成员参与多项标准编制,开发储备多项专利技术,围绕户外照明迭代开发智能化、数字化 LED 驱动电源 [9]
崧盛股份(301002) -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5-06 09:06
| 证券代码:301002 | 证券简称:崧盛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29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59 | 债券简称:崧盛转债 | |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 年 5 月 8 日召 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崧盛创新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崧盛创新")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担保额度,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其中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崧盛创新提供的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担保额度,接受崧盛创 新其他股东 ...
崧盛股份(30100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建优)
2025-04-24 14:33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建优)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发 展状况,关注公司的发展趋势,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王建优,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 年 11 月出生。1985 年 7 月至 1991 年 8 月,担任江苏水利工程专科学校团总支书记;1994 年 ...
崧盛股份(30100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卜功桃)
2025-04-24 14:33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卜功桃)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遵 循职业操守,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 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卜功桃,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5 年 11 月出生,中国注册 会计师。1986 年 8 月至 1988 年 10 月,担任南京船舶工业学校教师;1988 年 11 月至 2001 年 11 月,担任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1 年 12 月至 2002 年 12 月,担任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总审计师;2003 年 1 月至 2008 年 12 月, 担任深圳 ...
崧盛股份(301002)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4 14:33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5日对独立董事卜功桃、王建优、温其东独立性评估[1][2] - 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能胜任职责,未担任除独立董事外职务[1] - 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符合独立性要求[1]
崧盛股份(301002)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4 14:33
委托理财审议标准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8] 委托理财管理 - 财务部负责编制规划等[15] - 需与金融机构签书面合同[17] 监督与追责 - 审计部负责日常监督[21]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有权检查监督[21] - 违规致损失或收益低预期,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2]
崧盛股份(301002)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4 14:3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首次公开发行2363万股,6月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122,876,505元,股份总数和股本总额均为此金额,均为A股[7][18]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王宗友和田年斌持股均为809.9598股,比例均为40.3970%[18] - 深圳崧盛投资合伙企业持股213.6729股,比例为10.6570%[18] - 邹超洋持股82.7464股,比例为4.1270%[18] - 罗根水和田达勇持股均为29.5537股,比例均为1.4740%[1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25%[27] - 董监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27]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33]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6]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9] - 审议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事项[39] -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41] - 审议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41] - 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70%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41] - 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事项[41] - 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2] - 审议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42] - 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事项[45] - 审议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事项[45] - 审议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事项[45] - 审议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事项[45] - 审议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事项[45][46] - 审议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的财务资助[47] - 审议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财务资助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事项[47] 股东大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9][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7]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6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69]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1]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特别决议通过[74]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3]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94]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等情况应书面说明并披露[96]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97] - 董事辞职,董事会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9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10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12]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18] - 董事会下设审计、薪酬和考核、提名、战略委员会,成员单数且不少于3名[12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23] 高管与监事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127][128]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30] - 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40]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含2名股东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144] 信息披露与财务规定 - 公司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50]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2]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54]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每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3]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80%[163]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40%[163]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20%[163] - 现金分配超可分配利润10%以上部分,可采取股票分红[164]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7]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73][174]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5天通知[174]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8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83][184][18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修改章程存续[189] - 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