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胜微(30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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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胜微(300782) - 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
2025-06-30 16:16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工作管理制度保护投资者权益[2]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5][6] - 公司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会议安排 - 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 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举行业绩说明会[10]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5] - 证券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16]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25] 制度解释与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9]
卓胜微(30078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30 16:1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7]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6]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6] 信息申报要求 - 新上市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申请股票上市时需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11] - 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二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11] -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二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11] 变动报告与披露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3]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4]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和高管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15] - 公司董秘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管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数据,每季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7]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8]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内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8]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以董事和高管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8] - 计算可解锁额度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位[18] - 某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即为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18] - 因权益分派等导致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化,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相应变更[19] - 董事和高管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19] - 董事和高管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19]
卓胜微(300782)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6-30 16:16
治理制度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完善治理结构[2] 独立董事职责 - 独立董事应履行责任义务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2] - 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7] - 独立董事应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4] 沟通与审查 -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独立董事应与其沟通审计相关内容[4] - 董事会审议年报前独立董事应审查相关程序和资料[6] 事项审议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事项[6]
卓胜微(300782) -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06-30 16:16
子公司股权与管理 - 公司对股权比例超50%(不含)的子公司绝对控股[2] 子公司事务流程 - 子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纪要等10个工作日内交公司备案[5] - 子公司按时间提交相应财务报表[7] - 子公司发展计划等先报公司证券投资部,获批后再审议[4] 子公司权限限制 - 未经授权,子公司无权进行对外投资等交易[5] 子公司财务要求 - 子公司会计核算等遵循公司制度[7] - 公司推荐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聘任[16] 子公司监督与信息 - 公司审计子公司,子公司配合[8]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10] 办法生效与解释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8]
卓胜微(300782) - 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06-30 16:16
资金使用与投资审批 - 公司开展业务不得用募集资金投资[6]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7] - 证券投资总金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经董事会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证券投资总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通过[12] - 未达标准的证券投资,由董事长审批[12] 期货与衍生品交易 - 期货与衍生品交易应编制报告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意见[13] - 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4] - 预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4] - 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4] 监督与管理 - 审批权限与法规不符时,以法规为准[1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交易实施情况检查一次[23] - 公司董事长负责组织成立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领导小组[18] - 证券投资部负责业务可行性、市场行情分析等工作[18] - 财务部负责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的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18] - 公司开展业务严格执行前、后台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20] -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交易事项进行不定期审计与监督[22] - 审计委员会有权对交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任外部审计机构专项审计[24] 信息披露与止损 - 公司期货与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人民币时应及时披露[28] - 公司应针对交易设定止损限额,明确止损处理业务流程[24] 套期保值业务 -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在披露定期报告时可结合被套期项目情况对套期保值效果全面披露[25]
卓胜微(30078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6-30 16:16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5%以上且超500万元[6] - 业绩预告业绩变动超20%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11] - 业绩快报数据差异达20%且无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12]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错误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以上[9]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错误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10] 责任承担 - 董事长等对年报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13] - 董事长等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3] 处理措施 - 年报披露重大遗漏应及时补充更正公告[5] - 财务报告重大差错更正需聘请事务所审计[7] 责任追究 - 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5] - 董事会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5][18] - 控股股东等责任追究可附带经济处罚[19] - 处罚前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权利[20]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等[16] - 可视情节采取一种或数种形式[17] - 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2] - 董事会以临时公告披露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23] 其他说明 - 半年报、季报参照本制度执行[19] - 制度依法律法规等执行[19] - 董事会负责解释、拟定、实施及修改[21][22]
卓胜微(300782) -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2025-06-30 16: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 - 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6]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 独立董事停止履职等情况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2][13][14] 独立董事职责与权限 - 独立董事在特定委员会中占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6]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4]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0]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前提供资料,独立董事可提延期[30] 费用与风险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3]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3] 津贴与披露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适应职责的津贴,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3] 履职阻碍处理 - 独立董事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报告[31] - 公司不披露信息时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32] 规则相关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36]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 - 规则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等执行[35]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5]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监高的股东[35]
卓胜微(30078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30 16:16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7] - 出现特定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8] - 独立董事或持股10%以上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10]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2]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以公告通知股东[16] 提案与投票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8]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8] 参会规定 -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等出席会议,需出示相应证明[22]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姓名等内容[25] - 出席会议人员提交的相关凭证存在伪造等情况,出席资格无效[27] - 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网络形式投票,通过身份验证的投资者有合法表决权[23] - 会议登记册由公司制作,应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等事项[25] 会议主持与表决制度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主持[28] - 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38]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0]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7]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决议,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方有效;特别事项需2/3以上通过[49] - 公司特定重大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52]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6]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4]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65] - 特定交易和对外担保行为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6][67][70][71]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2/3以上通过[72] - 公司与关联人特定关联交易事项需审批决定[72]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特定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4]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78][81]
卓胜微(30078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30 16:16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5]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批[8] - 公司与关联人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8]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10] - 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决议,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且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同意[28]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7] - 董事会会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23] - 董事会做出决议,除特殊规定外,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27]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议,需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8]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28]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人员提名与事项审议 -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选由董事长提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34] - 重大事项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上报董事会,必要时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评估[34] 规则制定与解释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修改亦同[38]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9]
卓胜微(300782) -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2025-06-30 16:16
人事变动 - 公司提名叶世芬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 - 叶世芬股东大会通过议案卸任监事后担任非独立董事[2] 资格审查 - 提名委员会审查叶世芬任职资格,其具备董事资格能力[1] - 叶世芬未受处罚、无立案侦查及失信情形[1] 时间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