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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华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3 11:24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 股份变动管理》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二十 一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 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 ...
立华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3 11:2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一)由董事长提名; (二)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 (三)由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1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
立华股份: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3 11:24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等相关人员[2] 管理与保密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秘负责日常管理[3] - 定期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4] 报送要求 - 向政府部门提前报送资料应提醒保密并登记知情人档案[4] - 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对方签保密协议并提供《保密提示函》[5] - 报送年度报告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5] - 报送信息需填《对外报送信息审批表》,经多级审批[5] 内幕信息管理 - 报送的未公开信息作为内幕信息,相关人员登记备案[7] 其他 - 《对外报送信息审批表》及《保密提示函》保管期限为10年[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10]
立华股份:关于2025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2024-12-13 11:24
套期保值计划 - 2025年所需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占用额不超1.5亿元[7] -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15亿元[8] - 套期保值交易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0] 业务开展情况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11] - 公司拟投资玉米、豆粕、生猪等商品期货、期权合约[9] - 公司拟采用期货、期权及组合锁定饲料原料成本和生猪养殖利润[6] 风控措施 - 公司制定《期货管理制度》并设立“期货决策小组”[12] - 套期保值存在价格异常、资金、技术和政策风险[13][14][15] - 公司采取与生产匹配、控资金规模、执行制度等风控措施[16]
立华股份:关于2025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12-13 11:24
套期保值业务规划 - 2025年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占用额不超1.5亿元[2][6][10] - 预计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不超15亿元[2][6] - 交易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8] 业务相关情况 - 2024年12月13日通过套期保值业务议案[10] - 业务存在价格异常波动等风险[3][12][13] - 保荐机构认为业务有必要性和合理性[18][19]
立华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12-13 11:2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华股份"、"公司")2021 年度创业板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立华股份 2025 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 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为黄羽鸡、生猪养殖与销售业务。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料是玉米、 豆粕等饲料原料,实行"本部集中采购,区域采购中心辅助"的采购模式。 为规避生产经营相关的饲料原料、生猪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大幅波动给公 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计划利用商品期货和商品期权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套 期保值业务操作,有助于公司规避市场风险,对冲生猪价格及养殖利润波动风险。 二、2025 年拟开展原料、生猪套期 ...
立华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3 11:24
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立华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 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立华食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外,还 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其他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 ...
立华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3 11:24
汇报与审计安排 - 会计年度结束后40日内,管理层汇报重大事项,财务总监汇报财务状况[5] - 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不晚于年报披露日前二十个工作日[5] 交易限制 - 年报公告前15日和业绩快报披露前5日,审计委员不得买卖股票[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3] - 检查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5] - 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并要求提交书面计划[5] - 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5] - 讨论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提交审计总结报告和聘任意向[7] - 根据内审报告出具内控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8] 财务总监职责 - 年审前向审计委员会书面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资料[5]
立华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12-13 11:24
担保信息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提供不超2亿元担保额度[1] - 担保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6][7] -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7] 被担保方数据 - 常州天牧2023年末资产63111.57万元、负债21958.88万元[5] - 2024年1 - 9月资产81926.65万元、负债51073.86万元[5] - 2023年度营收89171.43万元、利润总额10180.65万元[5] - 2024年1 - 9月营收129519.27万元、利润总额6836.98万元[5] 公司担保情况 -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3.31亿元[9] - 截至2024年12月11日担保总余额27985.32万元,占净资产3.64%[9] -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余额17932.63万元,占净资产2.33%[9]
立华股份:关于为合作养殖农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12-13 11:2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 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担保额度明细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4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合作养殖农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立华股份)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合作养殖农户 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作养殖农户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 36,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配合推进公司合作农户发展政策,解决农户建设鸡舍等资金需求,促进公 司与合作养殖农户长期合作,公司同意向合作养殖农户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6,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即为合作养殖农户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