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股份(300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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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丰股份(30069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7 14:48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中国-杭州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日 | | --- | --- | | 一章 | 总则 1 | | 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三章 | 股份 | | 一节 | 股份发行 . | | 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 三节 | 股份转让 . | | 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 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 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 五章 | 董事会 | | 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二节 | 独立董事 | | 三节 | 董事会 . | | | 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1 | | | 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 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 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 | 二节 | 内部审计 51 | | 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52 | | 八章 | 通知和公告 53 | | 一节 ...
兆丰股份(300695)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4:4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1]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1]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7]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至少每季度查阅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3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需解除职务[1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20]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9] 独立董事工作保障 - 公司为专门会议提供便利,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3] - 履职费用含聘请中介、差旅费等由公司承担[34]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董事会预案、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4] 独立董事补选规定 - 因不符条件等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6] - 任期届满前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无会计人士,履职至改选,60日内补选[16] 其他规定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抵触时修订报股东会[34]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 - “以上”含本数,“高于”“少于”不含本数[34]
兆丰股份(30069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4:48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4] - 公司应及时披露对股价有重大影响信息并报送深交所[7] - 公司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五类[8] 定期报告编制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编制报送深交所[16]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编制报送深交所[18]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披露,一季度报告不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9]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5]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披露[27]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28]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发布经部门核对、证券法务部草拟、董秘审核、董事长签发[35] - 定期报告草案由高管编制,董事长召集审议,董秘组织披露[36] - 临时报告由证券法务部草拟,董秘审核组织披露,重大事项需审议[38] 责任人与监督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是主要责任人及联络人[45] - 董事会定期自查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报披露执行情况[50] 资料保管与期限 - 证券法务部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10年[54] 其他信息 - 暂缓披露期限一般不超两个月[60] - 公司财务负责人是财务信息披露第一负责人[64] - 证券法务部是信息披露常设及股东来访接待机构[67]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9]
兆丰股份(30069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7 14:48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中国-杭州 二〇二五年八 1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 5 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并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 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储存 第 10 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包括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设置的专户)原则上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3 第 6 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第 7 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 ...
兆丰股份(30069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4:48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中国-杭州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 5 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公 2 第 1 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兆丰机电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 2 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专门设立的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 ...
兆丰股份(30069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4:48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 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 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 1 3、 ...
兆丰股份(30069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4:48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国-杭州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 第 1 条 为规范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 2 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 使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 3 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法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证券法务部工作人 员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 4 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 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 5 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法务部应当充分征求各 董事的意见,初步 ...
兆丰股份(30069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4:48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中国-杭州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 7 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 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 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 露。 第四章 决策程序 3 (1)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2) 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 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事项。 第 8 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 9 条 董事会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提名的建议,在无充 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不得对提名委员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 予以搁置。 第 10 条 提名委员会有权要求本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对提名委员会的工作给 ...
兆丰股份(30069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4:48
中国-杭州 二〇二五年八月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1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公司与本条第(2)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本 2 第 1 条 为保证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 订立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 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 2 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 3 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 4 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兆丰股份(30069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4:48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中国-杭州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2 第 1 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质 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 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浙 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中所指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 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