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300438)

搜索文档
鹏辉能源(300438.SZ)拟推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资金总额不超3246.64万元
智通财经网· 2025-07-29 13:39
员工持股计划概况 - 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不超过3246.64万元 [1]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A股股份 [1] - 涉及股份数量不超过240.67万股 [1] 股票交易细节 - 员工购买回购股票价格为13.49元/股 [1] - 存续期为36个月 [1] - 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最后一笔股票过户完成后起算 [1] 参与人员范围 - 参与对象包括公司股东员工、利益相关方、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1] - 总参与人数不超过57人 [1]
鹏辉能源拟授出不超1560万份股票期权
智通财经· 2025-07-29 13:37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56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1460万份 [1] - 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21.59元/股 [1] -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19人 [1] - 股票期权有效期自授予之日起最长不超过48个月 [1]
鹏辉能源(300438.SZ)拟授出不超1560万份股票期权
智通财经网· 2025-07-29 13:32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公司拟授予不超过1560万份股票期权 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1460万份 [1] - 授予价格为每股21.59元 激励对象总人数为319人 [1] - 股票期权有效期自授予之日起最长不超过48个月 [1]
鹏辉能源(300438)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7-29 12:48
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不超过1560.0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10%[6] - 首次授予不超过1460.00万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0%,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3.59%[6] - 预留授予不超过100.00万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0%,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6.41%[6]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319人,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2.94%[7] - 董事、总裁甄少强获授股票期权32.4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2.08%,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06%[31] - 董事、董事会秘书鲁宏力获授股票期权9.9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0.63%,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02%[31] - 财务负责人潘丽获授股票期权9.9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0.63%,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02%[31] - 314名核心骨干获授股票期权1401.80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89.85%,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78%[31] 时间与价格 - 股票期权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9] - 激励计划授予(含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1.59元/份[42]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60日内完成首次授予相关工作,否则终止计划[11] 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与预留部分激励对象2025 - 2026年考核,第一个行权期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亿元,第二个行权期2025 - 2026年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220亿元[49] - 若预留部分2025年9月30日后授予,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2025 - 2026年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220亿元,第二个行权期2025 - 2027年营业收入合计不低于340亿元[51] 其他规定 -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的20%[7] - 激励对象获授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7] - 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7]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37]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50%,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50%[38]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0] - 个人绩效合格或以上,个人业绩系数为100%;需改善时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不合格时为0%[51]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有相应计算公式[55][56] - 配股、缩股、派息时,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有相应计算公式[55][56][57] - 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需摊销的总费用为9847.70万元,2025年、2026年、2027年分别摊销2426.03万元、5708.60万元、1713.07万元[63]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拟变更或终止,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72][74]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后变更或终止,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73][74]
鹏辉能源(300438)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5-07-29 12:48
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 合计获授股票期权1560万份,占股本总额3.10%[1] - 首次授予1460万份,占授予总数93.59%,占股本2.90%[1] - 预留部分100万份,占授予总数6.41%,占股本0.20%[1] 人员获授情况 - 董事等获授58.2万份,占授予总数3.73%,占股本0.12%[1] - 314名核心骨干获授1401.8万份,占授予总数89.85%,占股本2.78%[1]
鹏辉能源(300438)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5-07-29 12:48
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不超1560.0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10%[7][31] - 首次授予不超1460.00万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0%,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3.59%[7][31] - 预留授予不超100.00万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0%,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6.41%[7][31]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319人,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2.94%[8][25] - 董事、总裁甄少强获授32.4万份,占授予总数2.08%,占公告日股本总额0.06%[32] - 董事、董事会秘书鲁宏力获授9.9万份,占0.63%,占0.02%[32] - 财务负责人潘丽获授9.9万份,占0.63%,占0.02%[32] - 314名核心骨干获授1401.80万份,占89.85%,占2.78%[32] 激励价格与有效期 - 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21.59元/股[8][43][45]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48个月[10][34] 行权规则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为12个月、24个月[38] -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50%,第二个行权期为50%[39] - 若预留2025年9月30日后授予,两个行权期行权比例均为50%[39][40] 业绩考核 -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2025年营收不低于100.00亿元,第二个行权期2025 - 2026年营收合计不低于220.00亿元[50] - 若预留2025年9月30日前授予,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一致;之后授予,第一个行权期2025 - 2026年营收合计不低于220.00亿元,第二个行权期2025 - 2027年营收合计不低于340.00亿元[51][52] 费用摊销 - 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需摊销总费用9847.70万元,2025年摊销2426.03万元,2026年摊销5708.60万元,2027年摊销1713.07万元[64] 调整规则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时,按相应公式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56][57][58] 其他规定 - 激励对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1]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达授予条件时,公司在规定时间授予权益[69]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股票期权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代扣代缴税费[77]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按规定利润分配,激励计划终止[81]
鹏辉能源(300438)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7-29 12:48
股权激励标的与比例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股本总额20%[2][4]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股本总额1%[4]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拟授予权益数量20%[4] 时间限制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授权日起不超10年[4] -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间隔不少于1年[5] - 股票期权后一行权期起算日不早于前一行权期届满日[5] -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限不少于12个月[6] 方案拟定与审核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4] - 激励名单经监事会核实[2] - 监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发表意见[6] - 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6] 考核指标与表决 - 绩效考核指标含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指标[5]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比例未超获授总额50%[6] - 董事会表决草案关联董事回避[6] - 股东大会审议草案关联股东拟回避[6] 合规情况 - 公司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办法[2] - 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条件[6] - 股权激励计划内容及程序符合规定[6] - 股权激励对象确定符合规定[6]
鹏辉能源(300438)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29 12:48
公司基本信息 - 鹏辉能源于2001年1月18日成立,2011年9月28日整体变更设立,2015年4月2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9][10] - 截至2025年7月29日,公司注册资本为50334.3360万元[10] 股权激励计划 - 2025年7月29日,公司审议通过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13]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319人,占2024年12月31日公司职工人数2.94%[18] - 拟授予股票期权总量不超过1560.00万份,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10%[24] - 首次授予不超过1460.00万份,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90%,占拟授予权益总额93.59%[24] - 预留不超过100.00万份,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0.20%,占拟授予权益总额6.41%[24] - 董事甄少强获授32.4万份,占授予总数2.08%,占公司股本总额0.06%[25] - 鲁宏力和潘丽各获授9.9万份,各占授予总数0.63%,占公司股本总额0.02%[26] - 核心骨干314人获授1401.80万份,占授予总数89.85%,占公司股本总额2.78%[26] 程序进展 - 2025年7月29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6][42] - 激励计划需股东大会表决,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8] - 公司已履行部分法定程序,尚需继续履行[39][48] 合规情况 - 公司具备实行激励计划主体资格,激励计划内容符合规定[12][28][47][48] - 激励对象确定、资金来源等符合相关规定[41][43]
鹏辉能源(300438)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7-29 12:48
激励计划人员与份额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319人,占2024年末职工人数2.94%[15] - 董事等获授58.20万股,占授予总数3.73%,占股本总额0.12%[16] - 核心骨干314人获授1401.80万股,占授予总数89.85%,占股本总额2.78%[16] - 首次授予合计获授1460.00万股,占授予总数93.59%,占股本总额2.90%[16] - 预留部分获授100.00万股,占授予总数6.41%,占股本总额0.20%[16] - 激励计划拟授予总数1560.00万股,占股本总额3.10%[16] 激励限制条件 - 任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不超股本总额1%[17] - 全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股本总额20%[17]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董、监事及大股东等相关人员[17] 时间安排 - 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在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18]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48个月[20] - 首次授予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预留授予12个月内明确对象[21][23] - 首次授予等待期为12个月、24个月[24] 行权相关 - 首次授予行权期分两阶段,行权比例均为50%[26] - 行权价格为21.59元/份[28] - 首次授予行权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公告前1日均价26.98元与前60日均价26.06元较高者的80%[29][30] 业绩目标 - 首次授予2025年营收不低于100亿元,2025 - 2026年合计不低于220亿元[40] - 预留部分若2025年9月30日后授予,2025 - 2026年营收合计不低于220亿元,2025 - 2027年合计不低于340亿元[40] 绩效与考核 - 个人绩效合格或以上,业绩系数100%;需改善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定;不合格为0%[43]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注销[41]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现行薪酬与考核规定实施,依结果确定行权比例[42] 其他要点 - 激励对象资金自筹,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56][57] - 激励计划拟采用Black - Scholes模型计量股票期权公允价值[60] - 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公司和个人层面,公司层面指标为营业收入[62] - 激励计划实施产生的激励成本影响以审计报告为准[61]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65] - 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规规定[58] - 激励计划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准则[60]
鹏辉能源(300438.SZ):拟推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资金总额不超3246.64万元
格隆汇APP· 2025-07-29 12:47
员工持股计划 - 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不超过3246.64万元,资金来源包括自筹资金、自有资金和员工合法薪酬 [1]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A股普通股,合计不超过240.67万股,约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0.47% [1] - 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13.49元/股 [1] 参与对象 - 参与对象包括股东员工及利益相关方、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总人数不超过57人 [1] - 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情况确定 [1] 计划期限 -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 [1] - 存续期自计划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