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富技术(3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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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富技术: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04 11:35
公司治理动态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8月4日晚间召开[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2] - 同时通过其他多项议案但未披露具体内容[2]
锦富技术拟逾10亿元投资新材料项目 与国企业主达成缴税额约定
证券时报网· 2025-08-04 11:15
项目投资概况 - 全资子公司金锦富拟在上海金山区碳谷绿湾产业园投建JF新材料一期东部生产基地项目 总投资10.14亿元[1][2] - 项目占地面积约70亩 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 现状为空地[2] - 金山第二工投负责地块征地、拆迁、劳动力安置 并提供七通一平基础设施支持[2] 合作方与实施安排 - 金山第二工投由三家国企持股 包括上海金山卫工业区企业、上海碳谷绿湾产业、上海金山卫资产[2] - 金锦富将注册全资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所有业务均以项目公司名义销售[2] - 碳谷绿湾产业园规划面积8.58平方公里 为上海石化和上海化工区配套产业园区 形成节能环保、绿色材料和生物医药三大主导产业[2] 业绩考核约定 - 自项目达纲年(2030年)起 年产值不低于800万元/亩[3] - 2028年至2030年第一考核期累计上缴税收不低于9100万元[3] - 2031年起每三年考核期 年上缴税收不低于5600万元(亩均不低于80万元)[3] - 未达税收标准时 金山第二工投有权不进行资金项目申报推荐[3] 公司战略转型 - 公司主营液晶显示模组、消费电子元器件、锂电池部件、汽车零部件等产品[4] - 已确立向热管理材料、高端粘结材料和电化学材料三大应用材料领域转型的战略[4] - 本项目有利于扩大产能布局 加快推进向新材料领域战略转型[4] 特殊条款说明 - 涉及股权变更(除战略融资、股改及上市外)、厂房转让及租赁必须征得金山第二工投书面同意[3] - 协议中产值、税收数据为初步预估 不代表未来业绩预测或对股东的承诺[3]
锦富技术(300128.SZ):公司全资子公司金锦富拟以10.137亿元投建“JF新材料一期东部生产基地”项目
新浪财经· 2025-08-04 10:15
项目投资 - 锦富技术全资子公司金锦富拟在上海金山区碳谷绿湾产业园投建JF新材料一期东部生产基地项目 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10.137亿元[1] - 项目生产区域内将投建无氟胶 电子粘结剂 热管理冷却液等新材料生产线及配套设施[1]
锦富技术:拟将石墨烯散热膜项目延期至2027年5月
格隆汇· 2025-08-04 10:05
公司动态 - 锦富技术(300128 SZ)拟将"石墨烯散热膜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11月延期至2027年5月 [1] - 延期决定基于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市场需求情况 [1] - 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保持不变 [1] 项目调整 - 调整涉及募投项目"石墨烯散热膜项目" [1] - 公司称延期是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1]
锦富技术:8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04 10:05
公司动态 - 锦富技术召开第六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等文件 [1] -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5年8月1日召开 [1] 财务数据 -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构成:消费电子50.94%,新能源30.0%,电力工程12.0%,其他行业3.72%,化工材料3.34% [1]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68亿元 [1]
锦富技术:金锦富拟在上海金山区碳谷绿湾产业园投建“JF 新材料一期东部生产基地”项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04 09:51
公司业务结构 - 2024年1至12月份营业收入构成中消费电子占比50.94% [1] - 新能源业务占比30.0% [1] - 电力工程业务占比12.0% [1] - 其他行业占比3.72% [1] - 化工材料占比3.34% [1] 投资项目 - 全资子公司上海金锦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 [3] - 投资项目为JF新材料一期东部生产基地 [3] - 项目位于上海金山区碳谷绿湾产业园 [3] - 项目投资议案于2025年8月1日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3]
锦富技术子公司拟投建JF新材料一期东部生产基地 扩大产能布局
智通财经· 2025-08-04 09:16
投资计划 - 全资子公司金锦富拟在上海金山区碳谷绿湾产业园投建JF新材料一期东部生产基地项目 [1] - 项目占地面积约70亩 计划投资总额约10.137亿元 [1] - 项目将建设无氟胶 电子粘结剂 热管理冷却液等新材料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1] 战略意义 - 投资有利于进一步扩大产能布局 [1] - 加快推进公司向新材料领域战略转型步伐 [1]
锦富技术(300128)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2025-08-04 09:15
募资情况 - 公司发行2.05亿股A股,募资7.38亿元,净额7.2475821885亿元[2] 项目投资 - 高性能石墨烯散热膜项目拟投58677.65万元,已投25210.08万元[6]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投15122.35万元,已投15122.35万元[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累计已投40332.43万元[6] 项目延期 - 石墨烯散热膜项目预定可使用日期延至2027年5月[7] 资金余额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剩余募集资金33968.84万元[9] 决策审议 - 2025年8月1日会议通过延长募投项目实施期限议案[17]
锦富技术(30012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04 09:15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9] 通知与公告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9] - 公告或通知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有关信息披露内容[23] - 股东会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公告[23] 时间限制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0]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3]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17] 决议执行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0]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应在公司住所地或章程规定地点召开,以现场会议形式进行,可采用网络等方式为股东提供便利[12]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19]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的决议(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除外)[21]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6]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3]
锦富技术(30012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04 09:1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10月1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50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99115412元,已发行股份总数1299115412股,均为普通股[9][14] - 公司成立时,上海锦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70.50%,TB Polymer Limited持股29.50%[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15] - 公司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期限及比例限制[19] - 董事、高管等转让股份有比例、时间限制,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多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对提议有反馈和通知时间要求[38][39][42][43] - 股东可提临时提案,股东会通知有时间要求,普通、特别决议通过条件不同[46][57]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相关股票[36] - 特定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74][77] - 特定交易事项需董事会审议,会议召开通知、出席及决议通过有规定[75][77][79]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82][84]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97][100] - 公司每年按不少于当年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10%向股东分配股利,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占比不同[101][102][103]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97]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0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通知债权人及公告时间要求[113][114]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9] - 公司根据《党章》建立党支部[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