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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视科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39
审计委员会设立依据 -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 人员组成要求 - 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至少2名 且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2] - 委员需具备履行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负责主持工作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2] 职责权限范围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3] - 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包括: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聘任或解聘财务总监 会计政策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 [3] - 依法检查公司财务 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 发现违规情况需向董事会 股东会报告或直接向监管机构报告 [4]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 特别关注欺诈 舞弊及重大错报可能性 [5] - 负责选聘外部审计机构 制定选聘政策流程 审议选聘文件 提出审计费用建议 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评估报告 [6] - 监督指导审计部工作 包括指导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 审阅年度审计计划 督促计划实施 报告重大问题等 [8] 监督与检查机制 - 审计委员会需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重大事项实施情况 包括募集资金使用 担保 关联交易 证券投资 财务资助 资产购买出售 对外投资等 [6] - 检查大额资金往来及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资金往来情况 发现违法违规需及时报告交易所 [6] 决策程序规范 - 审计部负责提供决策所需书面资料 包括相关财务报告 内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 外部审计合同 披露信息情况 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等 [8][9][14] -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报告进行评议 涉及董事会决策事项需呈报董事会 [10] 议事规则细则 - 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 临时会议经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召开 [12] - 会议通知需提前三天发出 紧急情况下可口头或电话通知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表决 [12]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可采用视频 电话等方式 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 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 [13] - 会议记录需保存至少十年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以书面形式报送董事会 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13] 规则效力与解释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 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 [13]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4]
盛视科技: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39
公司治理结构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2名 [1] -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产生 [1]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1] 委员任期与补选机制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届满可连选连任 [2] -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时自动失去资格 需按规则补足人数 [2] 职责权限范围 - 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与程序 [2] -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遴选和任职资格审核 [2] - 就董事任免及高级管理人员聘解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 决策执行程序 - 需研究公司对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求情况 [2] - 可在公司内部 控股参股公司及人才市场广泛搜寻人选 [2] - 须征求被提名人同意后方可作为候选人选 [2] - 通过会议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 会议召开机制 - 会议为不定期召开 由主任委员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召集 [4] - 需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 紧急情况下可口头或电话通知 [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4]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4] 议事方式与记录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 [5] - 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 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 [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 [5] - 与会人员均负有信息保密义务 [5] 规则效力与解释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6]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6]
盛视科技: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39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完善治理结构并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依据包括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股东权利便利 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 回报和保护投资者的目标 [1] - 管理目的包括促进良性投资者关系 建立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以获得长期市场支持 形成服务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以及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并改善公司治理 [1][2]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公司遵循合规性 平等性 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四大基本原则 确保活动符合法律法规 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主动听取意见并及时回应诉求 同时注重诚信规范运作 [2] 组织与实施结构 - 董事会负责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监督实施情况 [2] - 董事会秘书被指定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 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代表公司发言 [3] -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并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 [3] - 公司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 [3] 人员素质与培训要求 - 投资者关系工作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情况 包括产业 产品 技术 财务等各方面 并熟悉公司治理 财务会计法规和证券市场运作机制 [3][4] - 员工具备良好沟通协调能力 品行职业素养和诚信 并准确掌握管理内容和程序 [4][5] - 公司组织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 交易所规则和投资者关系知识的全面培训 [4] 主要职责范围 - 职责包括拟定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组织投资者沟通活动 处理咨询投诉建议并定期反馈 以及管理维护相关渠道和平台 [4] - 其他职责涵盖保障股东权利行使 配合投资者保护机构工作 统计分析投资者数量构成及变动 以及开展其他改善投资者关系的活动 [6]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发展战略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 经营管理信息 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文化建设 股东权利行使方式 诉求处理信息 风险挑战及其他相关信息 [6] - 公司通过官方网站 交易所网站 互动易平台 新媒体 电话 传真 邮箱 股东会 投资者说明会 路演 调研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便捷有效沟通 [4][7] 信息披露规范 - 法定披露信息必须及时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 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形式替代公告义务 [5] - 非交易时段发布重大信息需在下一交易时段前披露公告 并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客观报道 [5] - 公司网站需丰富内容 包括新闻发布 公司概况 产品服务 法定披露资料 投资者联系方式和专题文章 并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 [5][7] 投资者活动管理 - 公司通过股东会 网站 说明会 路演 一对一沟通 现场参观和电话咨询等方式进行活动 确保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并为中小投资者创造参与机会 [7] - 活动前需确定可回答范围 若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应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告 [7] - 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 并提前公告时间 方式 地点 网址 出席人员名单和主题 [8] 特定对象接待与沟通 -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 分析师 媒体等特定对象现场参观座谈 但需合理安排避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尽量避免活动 [8] - 特定对象需出具单位证明或身份证并签署承诺书 承诺不故意打探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不在研究报告中滥用未预测信息 并在文件发布前知会公司 [10][11] - 公司需做好沟通记录 包括时间 地点 方式 人员 谈论内容和提供资料 并存档保管至少3年 [9][11]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沟通机制 在制定涉及股东权益的重大方案时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充分沟通 [9] - 投资者关系活动需建立完备档案 包括参与人员 时间 地点 交流内容 泄密处理及责任追究情况等 并分类保存记录 录音 演示文稿和文档等资料至少3年 [9] - 公司需严格审查非正式公告方式传达的信息 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包括股东会 新闻发布会 媒体采访 新闻稿 网站刊物 社交媒体及口头书面沟通等 [10] 互动平台与媒体管理 - 公司通过互动易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 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及时查看处理信息 并对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分析说明和答复 发布信息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 [13] - 互动易平台不能替代信息披露义务 不得回答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提问 对市场热点问题的答复需谨慎客观并有事实依据 [13][14] - 公司需充分关注互动易平台和各类媒体报道 依法履行可能引发的信息披露义务 并保证刊载文件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 [13][14]
盛视科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26
董事会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 应出席董事7名 实际出席7名 会议合法有效 [1] - 所有议案均获得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全票通过 [2][3][4][5][6][7] 公司基本事项变更 - 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股本和注册资本发生变化 [1] - 注册地址由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彩田路7018号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泰然七路25号 [1] - 经营范围新增"Ⅱ、Ⅲ类射线装置生产"和"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 [1] - 根据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订公司章程 [1] 公司治理制度 - 为落实新《公司法》要求 修订并制定多项公司治理制度 [2] - 原《独立董事津贴制度》废止 [3] - 所有制度修订议案均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3] 股东回报规划 - 修订《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与公司章程保持协同 [4] - 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规 [4] -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4] 募集资金使用 - 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基于人工智能的智慧口岸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等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4] - 在扣除应付未付款项4469.26万元后 将节余募集资金28873.6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 - 节余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净额 最终金额以转出当日实际结息为准 [4] - 资金划转完成后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终止监管协议 [4] 董事会换届选举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进行换届选举 [5][6] - 提名瞿磊、蒋冰、苗应亮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 - 提名曹玮、张雪莲、黄新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6] -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 [6] - 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任期为股东大会通过后三年 [5][6] 股东大会安排 - 决定于2025年9月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7] - 所有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4][5][6]
盛视科技:关于变更办公地址及投资者联系地址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14 13:47
公司运营动态 - 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变更办公地址及投资者联系地址 [1] - 新办公地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四道11号(原齐民道1号)盛视大厦 [1] - 联系电话变更为0755-83849249 传真号码变更为0755-83849210 [1]
盛视科技:公司海南子公司主要负责海南封关运作相关项目的跟进
证券日报网· 2025-08-14 12:13
公司业务进展 - 海南子公司负责海南封关运作相关项目跟进 [1] - 已成功交付海口新海港和南港、海口秀英港、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三亚港南山港等重大信息化项目 [1] - 将继续跟进海南封关运作持续建设的相关项目 [1]
盛视科技:8月1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14 11:58
公司治理 -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第三十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等文件 [1] 财务表现 - 2024年1至12月营业收入构成中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占比99.51% 其他业务占比0.49% [1] - 公司当前市值为80亿元 [1] 行业特征 -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存在高利润特征 相关产品成本3元可售至几十元 行业利润可达数倍 [1]
盛视科技:公司持有纳米维景0.9525%的股权
证券日报网· 2025-08-14 11:43
公司股权结构 - 盛视科技持有纳米维景0.9525%的股权 [1] - 纳米维景为盛视科技参股子公司 [1] 投资者关系动态 - 公司于8月14日通过互动平台回应投资者提问 [1]
盛视科技(00299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8-14 11:33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156万股A股,募资总额11.62亿元,净额10.37亿元[2] - 截至2025年7月31日,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3.33亿元[5] 募投项目情况 - 募投项目包括智慧口岸等三项,均计划2025年6月30日达预定可使用状态[4] - 三个募投项目合计承诺使用10.37亿元,累计使用7.74亿元,预计节余2.89亿元[9] 后续安排 - 公司拟将节余2.89亿元转一般账户补充流动资金[10] - 该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2][14][15]